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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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若这是命运(BY顾晨光)

谈场恋爱吧!

这似乎是荷尔蒙对每个青春期少年少女们发出的召唤。

别的人顾晨光不知道,但洛川程,那是一迈入初中,就像是发情期的小兽,开始和各种小女孩勾勾搭搭的,到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拿下了他们学校的校花,洛川程也曾把其他的漂亮的女孩子介绍给他,让他好好享受青春期堕落少年的日常,但顾晨光无一例外,全都选择了拒绝。

倒不是不想随波逐流地谈恋爱,而是没时间。

他不像洛川程那样是个挥金如土的富二代,相反,军人家庭长大的孩子,手头拮据得不行,为了买想买的单反相机,为了学摄影,他整个高中打工打到死。

花了两年,他买到了心仪的相机,学会了摄影,甚至因为两年的酒吧驻唱经验,磨炼出非常好的唱功以及舞台表演功底,而且因为写了两年剧本的关系,文笔也练出来了……

但代价是翘课严重到转过数不清的学以及考试越来越低的分数,外公暴怒,顾晨光并不觉得有什么,他又不考清华北大,要那么高的分做什么,他只需要考自己心爱的导演系就够了,而艺术生的分数,他这种本市人随随便便都能考得到。

不过后来,他发现自己打工的行为简直愚蠢,因为一满十八岁,他就发现自己变得超有钱了,他那位他已经完全忘记了模样的生父转给他的资产要他年满十八岁才生效,所以,十八岁那天,他就这么突然的,变成了富二代。

他当时并没有太多惊喜,反倒是只想骂娘,草,早知道老子这么有钱,打什么工啊!

骂是这么骂,但那两年的打工经历给他积攒下的财富他受用终身。

他一直觉得自己之所以能在电影里说好自己想说的故事,是因为那两年他为了钱写了一堆的剧本。

而刚出道的他站在舞台上丝毫不见紧张也是拜那两年酒吧驻唱的经历所赐,飞快调动观众的情绪让他们喜欢他喜欢他的歌已经变成他的本能,这为他圈了很多粉,后来很多粉丝都遗憾他不是个歌手,因为任何看过他现场的人都会惊讶于他的舞台表现力,觉得他天生就适合live,适合演唱会,其实那些人哪里知道,那不过是十六岁的他为了和其他歌手竞争锻炼出来的本事罢了……

不过他还是辞了工作,挥金如土地把自己想买的镜头和相机都买了,还买了很多以前只敢看两眼绝不会买下来的各种死贵死贵的衣服、鞋子、包和墨镜,甚至还会在洛川程那孙子月底把零花钱花完的时候接济一下他……

但他还是没想过要恋爱,嫌麻烦,打了两年工的他决定好好享受高中生颓废堕落的时光,找个女票当祖宗去伺候,他有病么?

所以,遇见小时候追着自己叫“老公”的小女孩的时候他也只是愣了一下,然后面对对方的告白,他直接选择了拒绝。

是的,哪怕完全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他也认出了她,那个小时候跟他玩得很要好的小女孩。

当时他父母还未曾离婚,只是各种争吵甚至……打架。

军人家庭出身的母亲非常要强,父亲也是个暴脾气,两人吵起架来各种翻旧账,彼此怀疑对方的不忠,六岁的他被自己父亲带去医院做过亲子鉴定,只因母亲有个青梅竹马相爱多年的前男友,母亲也开始讨厌他,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后悔怀上他,不然也不会嫁给父亲……

一开始他还会劝,但每次都被推开,然后被骂。

久而久之,他每次都只是冷眼旁观,但看着他们各种激烈争吵砸东西每次都是战战兢兢,生怕不小心误伤自己。

也哭过,甚至一度想过自杀,站在河边的时候会想着,死了重新投一个好一点的家庭。

他就是那次站在河边的时候遇见林熹微的,那时候她头发很短,绑两个冲天小辫子,用来扎头发的头绳各挂着一个红色的小猪,虽然头发卷卷的,但是她眼睛大,眉目精致,非常可爱。

见到他,她直接冲了过来,双眼亮晶晶地望着她,叫道:“老公……”

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噗通”一声跳进水里。

他其实并没有特别想自杀,只是想一想而已,但这一下,是真的坐实了自杀的名分了。

好在那小女孩比较生猛,居然跟着跳进河里,然后一手抓着岸旁延伸过来的树枝,一手抓他,生生把他从水里拽了出来。

溺水的感觉很恐怖,爬上岸的时候他心有余悸,小女孩却笑眯眯地亲了他一口,道:“我救了你的命诶,以后你的命就是我的了,知道嘛!”

他没理她,心想,我掉进水里还是你害的呢!

“走吧,我家就在附近,回家换衣服,不然会感冒!”

小女孩拉着他的手,拽着他回家,他是因为父母吵架跑出来的,实在不想回自己家,又讨厌身上湿漉漉脏兮兮的感觉,所以,鬼使神差地,跟着她回了家。

她带他洗了澡,找了套干净的衣服给他换上,自己也换了一套,然后两人一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有一个非常慈祥和蔼的老婆婆进来,见到他,笑着问小女孩:“微微,这是你同学吧!叫什么名字啊?她真漂亮,比你都漂亮。”

他这时候才知道小女孩叫“微微”,而微微真是相当坏,他明明是男孩子,但她却不解释,反倒是哈哈大笑,然后搂着他的肩膀,说:“叫晨晨,今天我让晨晨到我家跟我一起住,可以吗?”

“当然可以。”

老婆婆慈爱地道,然后站在他面前,道,“晨晨真是好看,长大了绝对是个美人,估计比我家微微还好看呢!”

他立马解释:“奶奶,我是……唔……”

“男孩子”三个字没说出来,他的嘴巴被一只小手捂上了。

而微微已经凑过头来,在他耳边低低威胁道:“你要是告诉我奶奶你是男的,我就捏爆你的小鸡鸡。”

他瞬间脸红到爆炸,心想,现在的小女孩,真是讨厌死了。

但想到小女孩凶悍地把自己从河里捞起来的模样,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蛋蛋,生怕被人捏碎了。

或许是因为这一段阴影吧,后来他外公让他学武术,他并没有拒绝,实在是,一想到有女孩子那么凶就觉得男孩子还是要好好练武保护好自己的。

当然,这是后话。

当时的他,因为父母争吵,非常讨厌回家,能有这么个地方收留自己,他还挺开心的,有一种重新投过一次胎的感觉。

而微微是那种人缘非常好的小孩子,从小孩到老师到家长,人人都喜欢她——

念一年级的她,可以带着他去学校一起上课,只对老师说一声“这是我乡下来的表弟,我要照顾他几天”然后老师就同意他和她一起上课。

他原本不合群,但只要是她领着,周边的人都会喜欢他,然后欣然接受和他玩各种游戏。

她闹腾的时候相当闹腾,安静的时候也很安静,她会和他一起窝在家里看《西游记》《灌篮高手》《七龙珠》,又带着他去新华书店看一本又一本的故事书。

……

对于小女孩,他无疑是喜欢的,他想就这么跟着她泡在一起,他一点也不想回那个每天只要争吵和打架的家。

可是,某一天,她还是找到了他的家,把他送了回去。

然后在他再次去找她玩的时候,她满脸陌生地望着她,问道:“你是谁?”

“我是晨晨啊!”

“晨晨,没听说过啊,你是新搬来的吗?”

“不是啊!我们认识的啊!几天前我还住在你家!”

“你记错了吧!我根本不认识你!”

“……哦,那再见吧!”他想以退为进。

“嗯,再见!”然而小女孩却头也不回地离开,甚至拉着别的人,道,“刚才那个人好奇怪,居然说在我家住过。”

那是他第一次和人那么要好,也是第一次被人那样伤害。

但他还是记住了她,甚至以后学画画,最先画的就是她的眼睛,漂亮的望着自己的眼睛。

画过一幅又一幅,画到刻骨铭心,画到重逢的刹那,一眼就认出了那双望着自己的闪闪发亮的双眼。

这真是世间最好看的眼睛。

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双眼睛。

“你知道当我女朋友有什么条件嘛?”

“要和我做…爱!”

他说这些,本意是吓退她,可对方却半点没有害怕的意思,反倒是跟着他回了家,而且还真打算和他做。

而他,也不过是……骑虎难下。

但都到了这种时候,怕个屁啊,不就是做嘛,他虽然没看过岛片,但各种不露点的三级片还是看过的,真做,绝对没问题。

第一次,很糟糕,一点都不舒服。

第二次,渐渐琢磨出其中的味道来,他估摸着这事儿是越做越舒服的,想着让对方也舒服,所以做了第三次,然后她直接休克了过去。

他看着昏迷的她,吓得手抖,立马上网查询了这种事情,又怕网上信不过,还打电话给他小舅舅询问具体事宜……

他小舅舅给了一堆的意见,他仔细确认对方只是昏睡过去,这才放心。

而他小舅舅则继续骂道:“第一次就来三次,你还真是缺德,以后这事儿,记得戴套,注意润滑,次数别太频繁。”

他小舅舅的嘱咐,他都听进去了,只是没怎么遵从。

本来想遵从,但是对方不配合,而他就这么胡乱地和人厮混着。

他一直觉得,她运气很好,找上他的时候,恰好是他这一生中有钱又有闲的时候,哪怕稍早或稍晚,他都不至于有钱又有闲,也不可能和人谈恋爱。

他在那样家教严厉的军人家庭长大,所以算是非常传统的好男人吧,睡过了,自然就得负责,所谓负责,其实也不过是和人好好谈个恋爱而已,当然,要是处得不好,自然还是得分,他希望过宁定平静的生活,不想像当年自己的父母那样争吵打架。

而小不点,就是那种适合过日子的人。

温顺乖巧,不哭不闹,会做家务,做饭也很好吃,关键还非常支持自己的梦想,除了……对自己太淡漠了一点。

那样的淡漠,其实是那些热情之下隐藏的平淡,她望着自己的眼神,像是长辈对小辈,宠溺又纵容,唯独缺了点热烈和激情。

他开始沉沦,她也是,只是这样的淡漠始终都在,这叫他不安,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把他绑在身边,哪怕注定要像小时候那样失去。

而那些孩童时期的事情,明明已经不记得了,但却慢慢地就浮现起来,他充满不安和恐慌,禁不住死死拽住她,却……仍是失去了她……

她后来重新找上他,跟他说了一个离奇的故事,她的人生是双线的,一面是渐渐长大成熟的她,一面是来自未来的她。

和他恋爱的是二十八岁之后的她,而之前她对他,感觉平淡,他们会在二十八岁结婚,会一起过五年,然后突然因为孩子的事情而陷入争吵,然后她回来了……

他一点都不信,只觉得她可能是双重人格,甚至脑子有点问题,他信誓旦旦地告诉她他不会等他十年,他只会遵循自己的感觉去爱,或者去恨。

但二十八岁那年,他还是参加了邵斯瑾的婚礼,以伴郎的身份。

那时候,她在人群里穿梭着,双眼望过来,亮闪闪像是夏夜天空的星,那对干净的好看的眼睛,一如记忆里的模样。

他心跳陡然加快,有一种故事终于开始的感觉。

这十年来,他从不相信命运,只相信自己的感觉。

但那时候他告诉自己,如若她就是他的命运,他还是认真接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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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文《我依旧喜欢你》已发。

新书甘愿这一生安定平顺,唯一不满的是,模样太好,十六岁那年,被洛川程看上了,然后大色狼就对她纠缠不清了。

洛川程天生就是个草包加色胚,高三那年发愤图强不过是因为甘愿承诺过,只要他考上隔壁,她就主动服侍他一次。

*

分开八年,甘愿对前前任已然淡忘。

但洛川程:“宝贝儿,我依旧喜欢你,八年来全靠右手和卫生纸,一直只有我自己。”

甘愿很后来向洛川程坦白过自己的情史:“谈过一个,歪果仁,最后发现还是国货好用。”

好用的国货洛川程:“……”

不知道是该气呢,还是该为自己的某技能感到骄傲。

【又名《同甘》,久别重逢,用的是“霸道总裁强占小逃妻”的套路,男主忠犬痞汉X女主犀利毒舌医生】

【甜甜苏苏的狗血小白文,看着开心就好,别太在乎逻辑,咱没这个】

【有存稿,更新飞快,放心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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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追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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