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番外 论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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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原随云却听得认真,纵然他已经南疆这块广阔的土地,从不同的人口中听过了各种不同的版本。这些版本各异的故事里,唯一相同的点就是把陆明琛当成这次的大功臣狠狠地捧了一把。

“陆哥很厉害。”他知道以陆明琛的家世,完全可以做个纨绔子弟,锦衣玉食,走马斗鸡,哪一样不比守在这边疆,对着这一群如狼似虎的敌人好。

他在陆明琛身边这些日子,很少见他好好休息过,就算是夜晚,也大多是点着一盏灯,端坐在桌前,一刻也不肯放松凝视着沙盘沉思,一身戎装更是难得见他解下,也只有打了胜战的这几日,才见他轻松了几分。原随云初来之时,对这表哥的感觉平平,然而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见他行事举动,却是渐渐的佩服了起来。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人因他双目有疾,对他好似易碎品,处处小心翼翼。而他这位表哥,对他却与常人无异,渴了饿了自己去解决,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这里不是江湖,只有战场。金戈冷刃,刀枪无眼,人们的心思都放在了胜败,生死上面,谁又有那个空闲来关心他人如何,只求能活得久一点,盼能再见到苦守在家乡的亲人一眼。

换了其他世家子弟,在边疆这种缺衣少食,就连洗澡也要抠着水的地方估计要疯,然而原随云却是如鱼得水,自在了许多。

他外表彬彬有礼,温文敦厚,实则是个性极为高傲自矜。原随云无法接受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看似惋惜实则幸灾乐祸的眼神。

江湖上人人都知道无争山庄的少庄主是个神童,资质绝佳,聪颖好学。

武林前辈们提起这位原少庄主,嘴上虽然赞不绝口,心里却都在暗暗的可惜同情。

原随云面上风轻云淡,仿佛并无在意。

可只有他自己清楚,每当接受这种可惜一分,他自失明后就滋生的黑暗,便更盛一分。

他的父亲似乎发现了他的问题,带他游历山水,希望能以此开阔他的胸襟驱散他心中的阴暗。并且在发现这种方法有效后,甚至把他托付给了母亲的娘家人,这位近年来名声越盛的定南将军。

原随云只在诗中读过边塞,并不能体会那种金戈铁马,醉卧沙场的若云豪气,直到跟在陆明琛身边,才渐渐有了感悟。

目盲,比起战死,马革裹尸的将士,着实算不上什么。

“陆哥,你说,我也能上战场杀敌吗?”

他想和陆明琛学兵法,想像他一样,顶天立地,无愧于己。原随云闭了眼睛,再睁开眼,淡黄色的灯光投在他因年龄尚小显得有些稚气的脸上,他的神色竟意外的带了几分坚定。

陆明琛差不多说完了故事,正给原随云话外总结,恰好说到身为将领,应因地制宜一事。听到了原随云这么一句话,稍稍怔了一怔。

原随云见他不应话,还以为这事情希望渺茫,心中燃烧的火苗“蹭”地一下,就弱了下去。

陆明琛凝视着他的面孔,想起自己的姨夫原东园曾经委婉提起过原随云心中的阴暗之处,开口回道:“有何不可?”

原随云天资聪颖,七窍玲珑,却身有缺陷,目不能视。

这样的人,心性坚韧非常人所能及。日后不是光风霁月,就是大奸极恶。身为长辈,陆明琛希望原随云走得是正途,虽活得比一般人辛苦,却坦荡自如,无愧于心。

得到了陆明琛的肯定,原随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这对于他平日里克制自持的表现是极为不符的,不过也终于是多了几分孩子气。

陆明琛墨黑的眸子里升起了几分笑意,掖了掖他的被子,压低了声线,“睡吧。”

原随云知道他如果应了自己的话,那就绝不会只是一句空话。

后来从第二日开始,陆明琛果然每天抽出一些时间,教他排兵布阵之道,与他讨论自己读兵法的感悟,甚至是与众将谈兵定计时,也极少避讳他。

他本就天资过人,又虚心好学,经常去请教胡将军他们这些老将。老将们子侄不在身边,见他相貌端正,又冰雪聪明,不禁将他看成了自己的孩子,更是不藏私,这样一来二去,原随云学到的东西当还真不少,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了起来。

原随云常在军中出没,又肯放下身段与士兵们谈天说地,于是迅速与这一群人熟络起来。

景军中眼线众多,除却要掌握军中情况的景云帝,和一些居心某测的外敌之外,还有不放心自己儿子的永安侯。

原随云跟在陆明琛身边的消息传回京城,还叫他愣了许久,这姓原的小子,难不成是自己

儿子的私生子?

消息里并未提到原随云的身份,陆明琛在军中也没有明说,是以军营中的将领,连同各方的探子,都以为原随云是陆明琛的私生子。

都说要不人家怎么就对这少年特好,还教他陆家剑法和兵书呢?

永安侯手中拿着南边传回来的消息,着实有些心慌意乱,消息中说着少年大约十三四岁,算算自己儿子的年龄,那是完全有可能的!

要真是像这信中所说,这小孩是自家儿子的种,那该怎么办好呢?他方寸已乱,拿着信去找了自己的妻子陈氏。

陈氏知道后也是一脸懵,目光悄悄划过站在自己面前的媳妇,琢磨着语句,艰难的思考着这事情该怎么开口好呢?

陆明琛这小子真可恶!回来打死算了。

陈氏捂着胸口闷闷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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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陈氏盘算着如何委婉含蓄的告知太子长琴这一件事情后,太子长琴先一步知道了消息,并且还是加强版的。

这版本中说是陆明琛在边疆收了个女子,那女子原本是良家出生,曾与陆明琛相识相知,后因蛮族入侵,家破人亡。陆将军重遇故人,动了恻隐之心,便救了对方,还顺带接收了对方的拖油瓶。

陈氏听到新版本后吓了一大跳,原本就心存怀疑这事情的真实度,等更离谱的事情传了出来,她反倒更加肯定了有关陆明琛私生子的事情是假的。

这心里有了底气,她也不再迟疑,把太子长琴叫到了自己面前,跟他说了这事情,叫他放心,说陆明琛不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然后又当着太子长琴的面,写了一封警告陆明琛的信,骂了他一番,陈氏这才心满意足。

太子长琴站在一旁,看她把信封好,眼皮子跳了几下,心中那叫一个无可奈何。

“母亲,世子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有个女儿家能在身边照看,我也放心许多。”这话讲得落落大方,多么贤惠的正妻,太子长琴差点都被自己的大度给感动了。

陈氏却听得很不入耳,一拍桌子,一瞪眼睛,气势十足的喝道:“他敢?”话音未落,又补上一句,“他要是敢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情,家法伺候!”神情严肃,语气铿锵有力,完全不像是玩笑。

太子长琴眉头一挑,一时竟然无言以对,索性垂下了眸,做乖巧状。

陈氏目光瞥到他的神态,以为他是为了传闻中的私生子发愁,又想到儿子与儿媳夫妻几年,却没有任何消息,在心中暗暗的叹了一口气,柔声道:“你和明琛还年轻,别急,孩子总会有的。”

孩子?什么孩子?太子长琴茫然了一瞬。

陈氏看见他这幅神色,心中怜惜更甚,拍了拍他的手,“休息去吧。”她思忖着,应该找个婆子来给自己的媳妇调理一下身子。

“……”太子长琴反应过来,无可奈何,他实在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他能说他们俩个根本就没圆房,所以您老人家别想孩子这事了。能吗?能吗?自然不能。

太子长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大汉的视线落在那匹倒在地上的骏马腿上,目露忌惮之意。

那力道之大,下位之准,绝非常人所能及。

他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抱拳道:“少侠所说有理。”

“车夫鲁莽无知,有劳公子了。”马车内,一个轻轻柔柔的女声传了出来。紧接着,一只完美无缺的玉手缓缓地拉开了帘子,一股香气从车中飘了出来,那是比鲜花的香味还要更香的香气,当帘子拉开,玉手的主人露出了真容,对着黑衣青年嫣然一笑。

那是一张令大多数男人能够窒息的脸,尤其是在她绽放笑容的时候。

她身穿一身样式简单的素衣,然而这身简朴的素衣并不曾折损她半分的美貌,反而因为她一头乌发披散,雪肤红唇,平添了几分美艳。

只可惜,她面前的青年不在那大多数之中。他出身不俗,京城又是各方出色人物聚集之地,美人对他而言,早已司空见惯。因此只是面无表情地扫过,并未停留多久。

马车很宽敞,车厢里堆满了五色缤纷的鲜花,素衣少女坐在花从里,就像是一朵最珍贵,最美丽的花朵。除却素衣少女一人,还坐着两个丫鬟贴身伺候着她,丫鬟的容貌比起一般人,出色许多,甚至可以称得上“美丽”二字,然而放在素衣少女面前,就犹如随处可见的杂草遇到了娇艳尊贵的玫瑰,低微到了尘里。

素衣少女见黑衣青年毫无反应,目光微沉,美眸中闪过一丝不悦。她目光微不可察的打量着面前的黑衣青年,确认这的确是个极其出色的男人后,才把这丝不悦压了下去。不仅如此,她反倒对这个男人起了兴趣。

她向丫鬟只轻飘飘的送去几分目光,丫鬟便立即拿起了早就放在一旁准备完毕的油纸伞,递给了黑衣青年。

她脸上保持着令人着迷的笑容,柔声道:“公子,夜色深重,雨寒风大,你我虽是素昧平生,但像公子这样的好人,理应保重身体,福泰安康才是。”

听了这话,似乎想到了什么,黑衣青年一怔,抬眸看了素衣少女一眼,清棱棱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停了一刻,便又低垂下眸,竟没有拒绝丫鬟递过去的伞。

素衣少女眼波流转,笑吟吟地望着他,有借必有还,她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明琛。”正在黑衣青年即将接过伞的时候,一把油纸伞撑在了他的头顶,为他挡住了以连绵不绝之势落下的雨水。

陆明琛一怔,不必想也知道身后为他遮雨之人是谁。他轻轻叹息一声,原本冷硬淡漠的眉眼像是冰雪融化一般,一下子生动了起来。他伸出手臂揽住执伞人的肩头,自然而然的接过对方手中的伞,眼底的神色既像是无可奈何又像是把人捧在心头的宠溺,低声道:“外面风大,你怎么出来了。”至于丫鬟递过来的伞,早就已经被他忽略。

执伞人的视线扫过素衣少女,只是轻飘飘的一眼,却让她产生了一种被毒蛇盯上的错觉,脊梁骨甚至都窜起了一股寒意。

他的面容气质也是上佳,但因这一眼,素衣少女升不起半分好感,她默不作声的打量着面前的两个男人,猜测着这两人的身份与关系。

断袖?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原本存在引诱的心思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

“既然已有人来迎接公子,小女子便先走一步,两位有缘再见。”素衣少女放下帘子,语气冷淡道。

马车只在路上停留了一刻,很快就又换上了另一匹健壮的骏马,连带着那匹伤马,一同离开了人们的视线。

油纸伞并不大,陆明琛怕太子长琴淋湿,便倾斜了大半的伞面过去,至于那个少女,只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罢了,谁会在意她的去留,至少伞下的两人都不曾在意。

陆明琛和太子长琴踏入了身后的建筑物。

事出之时,他正与太子长琴两人坐于这座江南极富盛名的酒楼里,吃着这里最有名气的松鼠桂鱼。一月有余,两人已将江南大大小小游览得差不多了,本该启程去往别处,太子长琴却

说自己想多停留几日。

江南人杰地灵,名医众多。

陆明琛又哪里不明白太子长琴的心意,只是每日看着他寻医问药,奔波劳碌,心里又酸又痛,最后只得拉住了他的手,温声软语劝慰了一番,才让太子长琴停了下来,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

陆明琛此时并不明白,这便是所谓执念。

酒楼上,有两人正看着陆明琛和太子长琴走进大门。

“陆小凤,美人已走,是时候收回眼睛了。”坐于酒楼之上的白衣青年出声提醒,脸上带着令人感到温暖又亲切的笑容,只是那原本应该有着明亮光芒的双目,一片黯淡。

花满楼,这个全身上下连头发丝都仿佛散发着温暖的人,正是出自于那个就算骑着快马奔驰一天,也还在他们家的产业之内的江南花家。

同样的出身不凡,同样的天资聪颖,与原随云一样,他同样是个目不能视的瞎子。

但他与原随云也不一样,他不曾因为自己眼盲心生黑暗,纵使有片刻的茫然无措,他也很快能够调整过来。

听到男童脱险,没有命丧马蹄,他的心情很好。就算是平常人,目睹了好人好事也会感到开心的,更别提身为瞎子的花满楼。

作为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他比起平常人,更要乐观,更要善良。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唇上的胡须,他将他们修剪得和自己眉毛的形状一模一样,又加上他在江湖上颇有名望,因此就被人叫做了“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与花满楼轻松闲适的心情不同,陆小凤的神情很凝重很严肃。

花满楼微笑道:“你看起来好像很烦恼。”

陆小凤摸胡须的动作一顿,转而伸手去勾了一杯酒,“吸溜”一下全进了他的肚子。

“那个驾车的车夫我见过,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是个很有名的江湖人。”陆小凤重重地放下酒杯,就如同他的心正在重重的沉下,“他被人叫做勾魂,是江湖上擅使双刀的四大高手之一。这样一个人,愿意当别人的车夫,而且还是个容貌非凡的女人的车夫,他们行色匆匆,即便是在这大雨的天气也要赶路……我的直觉告诉我,有不好的事情正在发生。”

花满楼唇边的笑意淡了几分,陆小凤绝不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人,在江湖打滚摸爬多年,又能有所成就,这样的人本来就不简单。更别说陆小凤还是个事故体,常年麻烦缠身,却到紧要关头又能够次次脱身,这显得他更是不凡。除去对方身为自己好友的身份不算,光凭“陆小凤”这三个字,花满楼他也愿意相信对方的直觉。

“最近这附近的新面孔多了不少,听说附近酒店的生意更是火爆得不行。客人络绎不绝。”陆小凤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近日江湖上,关于前朝宝藏的消息甚嚣尘上,据说盗了藏宝图的人,就出现在这附近。”

花满楼脸上的笑意消失了,沉默片刻,道:“财帛动人心。”一张藏宝图,搅得江湖腥风血雨,花满楼并不愿意见到这样的场景。何况涉及前朝,这消息是谁传出,是真是假,目的为何,实在是难测。

陆小凤道:“何况传闻中,这前朝宝库还藏了一本绝顶的武功秘籍,有人说,只要得到这本秘籍,就能够称霸武林。”财帛动人心,然而对于江湖人来说,还是后者的诱惑更大。陆小凤对藏宝图没有兴趣,但他对这件事情背后的事情感兴趣。

藏宝图,众多武林高手。前后加起来足以形成一件危险神秘又好玩的事情。

神秘危险好玩,三样只要有一样,陆小凤就会被吸引,更何况三种都有的事?

花满楼摇了摇头:“我就不和你一起了。”再过几日,是花家家主花如令,也就是花满楼父亲的生辰。这两年来,花如令的身体并不大好,又是难得的整寿,花满楼并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参合进这件事情里。

陆小凤点点头,“好。”花如令大寿,身为花满楼多年好友,又是小辈的他自然不能错过。陆小凤盘算了一番,心里已经有了打算,等大寿后再去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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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金玉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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