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很有羞耻心地,自己钻回厨房。
清除完障碍物。严君临悠悠哉哉拿起桌上的资料翻看,霸气宛如听取属下简报的总裁架势。
不错,这家伙识相,晓得要自己把身家全呈上来交代清楚,虽说不用看他也早就调査得清清楚楚。
不过,会在提亲事时,送上财务明细、健康检査报告,也算有诚意,够务实。
他无负债(除了一笔房贷)、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全、有正当工作、小有积蓄,乍看之下,确实没什么可挑剔。
仔仔细细看完健康检査报告每一栏项目,差强人意地点了下头。至少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他可不想宁宁嫁去没几年就守寡。「会不会唱小情人?」
「啊?」模拟过千百个问题,但没模拟到这个,蔺韶华懵了。这是哪年代的歌?明末清初?还是清末民初?
「要娶我家的女孩,只要做到这个条件就可以。」宁宁的前半生,由他守护,后半生,若有人能做到代替他接手这一切,那才值得他亲手将他的小情人交到对方手中。
蔺韶华当下,真的拿起手机Google了。
一字一字,看得专注,而后,以同样的庄重回应——「尽我所能。」
这是男人间的承诺。
「成交。」
达成共识,严君临头也没回,扬声道:「后面那两个,如果听够、满意了,可以开饭了吗?」
饭后,他们偷了空,手牵手溜到楼上。
丁又宁告诉他,这是爹地送她的二十岁成年礼,那时她还在瑞士读书,刚好楼上房子要出售,爹地便买了下来,跟她说,读完书,就回来吧。
爹地不担心她走得太远,但永远会在家里,为她留一席之地,飞累了,就回来。所以不管她是否结婚,这里她还是会偶尔回来小住,那是爹地的爱。
「那为什么不澄清?」外界把她和严总的关系,扭曲得如此不堪。
「说他是我干爹吗?」秦锐八成会说——早上干爹,晚上亚美蝶。
「……」也是。即便说实话,也只会被影射得更不堪,不如不说。
又宁很保护家人,手机里的称谓也谨慎小心,连他都是到了今天,走进她家门才知道。
严总的性向,多年前曾被炒作过一阵子,时隔多年,早已没人会再去关注后续,纯粹只是年代久远的一则小花边,她不希望因为她的关系,让家人再度被推到镁光灯下,受她的盛名所累,毁掉多年的平静生活。
蔺韶华张口、又闭上,有些难以启齿,最后还是决定坦承。「我曾经……也以为你是严总金屋里藏的女人。」
她愕愕然望他。「那你——为什么还要娶我。」
他别开脸,拒绝作答。
好吧,她猜,不过就是赌一把了。
他心里,不是没有过矛盾纠结,却还是轻易地为她妥协,比起见不得光的女人,至少他可以提供她一个名分。
这男人小宇宙里的悲情戏演得精采绝伦,却什么也没说,只安安静静陪在她身边,等着她作出选择。
她既好笑,又觉心暖暖。
就算他以为,她只是想跟他来一段,及时行乐;就算他以为,自己不会是她人生中的选项;就算他以为,她的世界隐晦复杂……他还是陪着她,走到了现在,不曾想过要抽身。他其实,也不比她聪明呀!大家一起盲目,笨成一团的感觉,真好。
「韶华,有些事情,我不见得方便告诉你,但是只要我对你说出口的,就绝对不会是谎言,这点你一定要相信我。」
他回视她,轻轻点头。「好。」
离开她家时,时间尚早,他们绕路去挑婚戒,舍弃多余的掩饰,大大方方,与他十指交扣。
他看了她一眼,她洒脱笑回:「早晚要说的。」早早曝光,也好。
于是,挑完婚戒的隔天,她上了各大报娱乐版头条,面对记者询问,她亮出右手婚戒,笑回:「我要结婚了!」
继两人的事曝光后,蔺韶华也找了一天,甩掉跟拍的狗仔,低调带她回去见养父母。
这几日,住家及工作处,成天地被跟监,实在是被跟烦了。
「辛苦你了。」丁又宁一脸歉意。知他生性低调,不喜张扬,如今平静生活被扰乱,没有一天能准时进办公室,他心情必然不会好。
「别说这种话。」既然决定要娶,就已预料到会有今天的情况,这些还只是最基本的小菜一碟。
想当然耳,这几天媒体报成这样,养父母那头自然不会不清楚,不用多作介绍,也已心照不宣将她当成自家人招呼,连薇霓都早早改口,大嫂长、大嫂短,喊得可亲热了。
两人被留下来用餐,餐后蔺韶华被养父叫去泡茶聊近况,丁又宁被叫上天台,说是帮忙照看顶楼晒的花菜干,其实是有些掏心窝子的话,想私底下对她说。
蔺韶华的过往,这段时间已被各方狗仔起底得差不多,包含由小到大读什么学校、创业经历,身家背景等等,她每天看报纸都有新发现,但狗仔扒粪功力再强,有些私密事,还是没本事挖的。
养母说,韶华是八岁来到他们家,在这之前,待过一年育幼院。
他们跟韶华家原是邻居,彼此相熟,她也觉得韶华这孩子乖巧,懂事早熟,小小年纪就懂得照看母亲,颇得她的缘,也格外令她心疼。他母亲一时情绪极端,走上轻生的不归路,是他们家第一个发现,报警处理。
韶华被安置在她工作的育幼院一年,她与丈夫商量再商量,思虑周全后,着手打点领养手续,将韶华接回来。
关于韶华的家庭状况,过去言谈间,多少由他生母那儿知悉一些。据说他本来有个健全家庭,父亲开间小小的贸易公司,一家三口家境宽裕,倒也完满幸福。
偏偏千不该万不该,那男人鬼遮眼,犯上七年之痒,恋上了个小明星,爱得死去活来,没她不行,毅然决然抛弃家小,那时韶华都还不满五岁。
原以为真爱无敌,情比金坚,可讽刺的是,那小明星不过是演了多年戏,要红不红,扶不上轿,当了一辈子三流演员,私心打着想找稳定饭票的算盘罢了。
毁了人家一家子,却又在有更好的选择时,攀上条件更佳的金主,韶华的父亲才真正清醒,惊觉自己犯了什么蠢。
他曾经回头找过发妻,那韶华的母亲也是个硬脾气的,当下将他轰了出去。男人惊怒悲愤,生无可恋,竟干下傻事,与小明星同归于尽。
消息传来之后,没多久,韶华的母亲也跟着去了。她心里其实还是放不下丈夫,只是一口气闷在心里出不来,三年多的屈辱痛苦,实在心难平,哪知道丈夫吃她几次闭门羹,便走上绝路。
「韶华会跟你在一起,我其实挺意外的。」他很反感那些徒具美丽皮相的女明星,贪图享逸,虚荣浮华。
不能怪他对艺人心存偏见,他的家几乎可以说是被女星一手毁掉的,实在难有好感。
他妈妈也该骂,虽说被丈夫抛弃确实是苦,但也得想想她身边还有个儿子,却成日沉浸在自身的悲愤当中,怨天尤人,情绪极端,轻生那一年,还逼着儿子发誓,这辈子不会跟女艺人有任何牵扯,否则必不得善终。
哪有这样为人母的,恨女艺人恨到连儿子都诅咒下去,简直变态,难怪在韶华心里,埋下那么深的阴影。
但……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命吧,三百六十五行,韶华偏偏谁也不爱,独独挑上了个女明星。
这是他们的缘,避不掉,只希望,会是一段善缘。
「韶华这孩子,看似坚强,可是他的脆弱、还有伤口,是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他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无坚不摧。」
或许,丁又宁的出现,就是为了修复他心口那道陈年旧伤,女明星种的因,由女明星来了结这个果。
这韶华,想来也着实教人心疼。从小,心里就藏了这么多苦,却一句埋怨也不曾,反而年少老成,帮着担这个、担那个的,沉稳好似能担尽一切烦忧。
当初收养他,本是想给他健全的家庭成长,可其实,他身为家里年纪最大的孩子,总是很有自觉地帮着她照看两个小的。
薇霓倒还好,女孩家就是疼着护着,别让她在外头受委屈、被欺负,反正孩子没长歪,乖乖巧巧,也左一声蔺哥,右一声蔺哥,当他是长兄敬爱、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