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靖刚那张刻划着时间痕迹,隐约看得出年轻时英挺俊俏的容颜,因为文判的话,微微牵动着脸部线条。

文判说的没错,但那些遗憾和伤痛里,却有着她啊!

浇完水,文判吸了口气,继续道:「本来,当诅咒解开,高娃暮就应当随着诅咒消失,不应该再存在于任何一种具有生息的形式之中。但是,你对她的执念太深,本来那条名为诅咒的线,只是绑着她和你的命运,你却将这线一直绕、一直缠,一直绕、一直缠……她的形体是没了,但属于她的念却一直留在这里。」

每过一次奈何桥,花圃里就随着他对她的怨结出了种子,这七万多年下来,已经不知道结了多少属于她的种子、葬了几朵属于她的奈何花。

文判的话勾起了靖刚的疑惑。他的意思是?

「刚刚浇的,是高娃暮的血,那是银凤带来的。这一片土地,葬的是属于她的念,念融血水而形之……」也算银凤有心,在高娃暮被匕首刺中、尚未烟消云散时,先收集了她的一些血,每次浇灌便滴上一滴。

文判的话未完,但靖刚的双眼却燃起了希望,手微微发颤着。

「银凤说,这是她尽了最大的努力可以为你们做的了。虽然不知道高娃暮的形体生息要花多久才能养成,所谓『三魂七魄』,她现在连一魂一魄都不完整,但假以时日,是可以成的。」

靖刚激动地掉下眼泪。他说可以成、他说可以成!

「那我……那我……」他可以继续等她吗?

文判看出他的想法,对他摇了摇头。

「你,仍然是要饮孟婆汤的。而且诅咒已解,喝了孟婆汤,你将完全忘记所有曾经在人世间的记忆,你不会再记得谁是高娃暮,也不再记得自己曾经爱过她或恨过她,一切,归零。」

什么?「那我……该怎么遇见她?」

「她不是入梦告诉你了,有缘,再见吗?她希望如果能够再遇见你,你们会重新认识,如果可能,重新相知相惜。她要你不带任何一丝的情感枷锁,只是纯粹的爱她;她要你,认识另一个全新的高娃暮。

「而所谓的『纯粹』,就只能交给缘分了,因为无法刻意呀!」最后那句,文判加重语气,像讲给某人听。

稍后,靖刚到了孟婆面前,当接过孟婆递来的那碗热汤,还是犹豫了。

「怎么?怕万一认不出她?」孟婆笑开她那全无半颗牙齿的嘴巴问。

「是呀,很怕,怕错过她。」

孟婆对他的杞人忧天呵呵直笑。「傻子,把缘分交给命运吧,那不是你的工作。就算你带着她的记忆转世,茫茫人海,你有多少时间寻她?喝了汤,转世去,其它的,并非由得你安排啊!」

在孟婆的催促中,靖刚最后还是饮下了药汤。

在饮下药汤的同时,他在心里头不断念着高娃暮的名字,妄想着这样可以记得她。

待靖刚入了轮回,孟婆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步履蹒跚地走到休憩的凉亭。

「咦?你也在这儿呀!」孟婆对着已先来到凉亭的月老打了招呼。

「是啊!今儿个银凤又来找,都跟她说没那么快了。」月老嫌烦地撇撇嘴,并问孟婆,「依你看,那形体还要多久才能够格入轮回?」

孟婆掐指算算,笑道:「不久不久,再来个百年铁定行!」呵呵呵。

月老支手撑额,大大地叹了口气,「唉!这样我还要被烦几次啊!」

简直是质疑他的专业嘛!管这么宽,连红线要绑哪都要管,这年头真的是愈来愈没人懂得敬老尊贤了!

【终章】

距离高中生放学时间已过了快一小时,自愿留下来帮老师批改作业的江霁友走出校门时,已没什么学生,能点头打招呼的几乎都是老师,他也几乎认识,因为高中三年每学期都保持全校第一,想当他导师或科任老师的人都抢着排队。

家境好、体能优、学业成绩出众,长得还一表人才,就算他想低调,也难。

只是,树大招风、人红招妒,江霁友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冒出几个穿着同个学校制服的男生,把他拖进防火巷里。

「请问你们是?」被五、六个人围着,江霁友仍然不愠不火地问。

其中一个男生先用力推了他一把,让原本就已抵在水泥石墙上的他因撞击石墙而吃痛了一下。

那男生恶声恶气的说:「江霁友,我警告你,吴馨佳是我老大的女朋友,你不要想碰!」

江霁友揉了揉稍嫌疼痛的肩头,有礼反问:「请问你老大是哪位?」

刚说话的男同学大拇指往右后方一比。「就他!」

江霁友看去,是一个嘴里叼着烟、顶着三分头的男生。

他站直身,无惧地朝那叼烟男学生走近。

虽然其它人试图上前挡住他,但因为挂着笑容的他气势太强,并没能真的阻止他。

当他站到叼烟男学生的面前,江霁友挺直了背,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可能有误会,我不认识吴馨佳,也没想要碰哪个女生,麻烦你再确认清楚。」

他讲得不卑不亢,对方却觉得他是太有自信,故意反讽他。

于是叼烟男骂了句三字经,卷起袖子,率着兄弟就要喊打——

「你们几个在干么!」一个身上同样穿着校服的女生,指着他们大喊道。

「呀!是跆拳道社长林芷玫!老老老……老大,我们要不要……要不要撤呀?」几个小弟慌乱喊着。

既然被叫老大,就不能太孬,所以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还是得说:「不!」

「不,是『不要继续』,还是『不要撤』?」小弟们想要再次确认。

「当然是不……不要……不要……」

正当叼烟男同学在那里不要不要的时候,林芷玫早已卷好袖子,大刺刺地走进没有退路的防火巷里,叉着腰,指着叼烟男,「赵启贤,又是你!这次三分头居然还染了橘红色,你是火鸡吗你!」

男同学们的眼光不自觉一起看向叼烟男的头顶。

林正玫嚣张的「问候」,惹恼了赵启贤,他发怒地抡起拳头跑向她,但还没来得及把那拳送到林芷玫面前时,脚就先被江霁友给绊了一下,当场跌了个狗吃屎。

林芷玫愣了一下。这弱鸡是看不起她,以为她打不过这些男生吗?绊脚?娘们吗?

江霁友没错过她脸上不屑加不耐的表情,他看着她,加深笑容。

林芷玫戳了戳他的臂膀。拜托,不用对她这样笑,虽然他很红也很帅,但她林芷玫不吃这一套。

赵启贤撑起上半身,觉得丢脸丢到了太平洋,气得大吼,「给我打!」

当然,男同学们有志一同地都往江霁友这里出拳,没人想向拿全国青少年杯跆拳道女子组冠军的林芷玫挑战。

但是,所谓「你不找麻烦,麻烦也会自动来找你」,林芷玫这次才不给江霁友英雄救美的机会,自己冲上前,将他护在身后,一个一个快速解决。

这中间,江霁友忙着脱下自己的外套,替她围在腰际,因为女生校裙有点短,这样打架,容易走光。

待男同学们被打得七荤八素,夹着尾包逃跑后,林芷玫才转过身,打量了下这全校最红的炸子鸡。

「你就是那个什么『将进酒』?」模范生就是模范生,连名字都要取得这么咬文嚼字。

「是『江霁友』。」正式地介绍自己。

眼前这位有着精巧五官,个性却稍嫌男子气概的女同学,他认得她,但她看起来似乎……不屑认识他。呵呵!

「你不是乖乖牌?怎么也会跟赵启贤那种混混扯在一块?」她一副很怀疑他优良品性的样子。

「因为他误会我喜欢他女朋友。」他有问必答。

「那你有喜欢她吗?」

「当然没有。」就说是误会了。

「那你喜欢谁?」

「你。」

嗄?!在她似乎连呼吸都暂停了的惊吓中,他吻上她的唇。

呵,一如既往的甜美。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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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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