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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沈知寒特地穿一件洗到褪色的T恤衫出门。
熬了一夜,他下巴青渣明显,再加他看人时那惯性的微蹙眉头,疲态尽显,颇有些落拓之感。
但到底是五官深刻,长相英俊,适当的疲态只会更增一分他的男人味。
小饭馆里的女服务生躲在门后偷瞄这个年轻人,八卦地猜测着他和小老板娘的关系。
之所以叫小老板娘,是因为在这个女人进来之前,老板已有一位原配老板娘。
而小老板娘到底如何进来,又到底是否小三,就不得而知了。
各人有各人的说法。
后进的女服务生总爱凑在一起聊八卦:“小老板娘胸部垂那么大个,”服务生夸张地在胸前比划,“天天进出厨房,身上都是油烟味,骂人能传百米远,老板怎么会看上她?”
有人不屑:“那又怎么样,老板也没好到哪里去,开个小饭馆,十年如一日的破烂生意,不思进取。”
有来得比较久的服务生插上话:“你们别看小老板娘现在是个黄脸婆,以前刚来的时候,也是美得赛西施,很打眼呢!追她的客人也是拿刀割韭菜一茬一茬的,老板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到手。”
几人惊呼:“真的?!”
人人都有年轻貌美时,有人幸运,美貌一辈子,有人不幸,转眼就被蹉跎。
而明显属于后者的徐凤秋,此刻,正拘谨地坐在自己的亲生儿子面前。
沈知寒看着面前浮着一层油的塑料桌面,没有出声。
他对母亲的记忆很遥远,一部分是因为当时年幼,另一部分是因为刻意遗忘。对于抛弃自己的人,何须记挂。
话虽这么说,但血脉终是神奇之物,依然能穿越十多年陌生光阴,在他体内复苏,流淌,搅起难过与愤怒,也激起卑微的欢愉。
在孩子面前,母亲具有天然优势,幼儿的眷恋与依赖就是她们的武器。
而那些无法释放的情感,就像被压缩的气体,液化成高密度的制冷剂,随时有爆炸可能。
于是他更沉地冷下脸。
“你找我什么事。”
抛家弃子、音信全无十多年,徐凤秋不是没有愧疚,如今见到当初还未过她肩膀高的儿子已长成英伟魁梧的男人,更是腾起丝丝缕缕的惧怕。
但也激动。
“寒…阿寒……吃饭了吗?我叫厨房给你烧点菜。”手在围裙上不安地揉擦着,徐凤秋仓促地起身去厨房交代掌勺师傅做几道小菜。
等炒米粉、油焖虾、手撕白菜等几道家常菜上桌,才又坐回来,不安地瞅瞅他。
沈知寒端起米饭便吃,视野中忽然多了一尾红澄澄的虾,他抬起头看到徐凤秋局部地收回筷子。
“你也吃。”沈知寒面无表情地说。
徐凤秋受宠若惊,挤出一丝微笑,连声答应着端起碗筷。
见他态度没有那么抗拒,徐凤秋鼓足勇气跟他聊天,沈知寒有话必应,就是态度很淡,始终没有抬起头看她。
这顿饭吃得平和,似乎又不平和。有什么东西清晰地亘在二人之间。
分别之前,徐凤秋听到沈知寒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以后不要再找我。”
纹理发黑的木质筷子轻轻地一颤,徐凤秋点了点头。
她站在日暮的街头,一直目送着沈知寒静默的高大身影消失在转角,才转身走回小饭馆。
这是她心心念念的儿子吗?是的。
她爱他吗?当然爱的。
这么多年想他吗?无时不刻在想。
可若问她如果时光倒转,她是否会做相同选择。她的答案定是会。
十多年前的霞屿镇,贫穷,落后,边缘,徐凤秋只是其中碌碌无为的一员。要说真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她冠绝全镇的美貌,以及一份对命运的不甘心。
从小便受到瞩目,是镇上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她坚信自己与众不同,也憧憬自己的未来。
但千挑万选,最后却不小心嫁给一个赌鬼——那男人除了皮相好外一无是处,烂赌,贫穷,酗酒,还打她。
从云端跌入地狱,美丽的小妇人无法接受这命运的玩笑。
她每天早早起床,自己推着摊子去卖早餐,辛辛苦苦赚一份微薄收入,养自己,也养儿子。
姜北安就是这个时候进入她的生命。
他来自另一个世界,富有,英俊,神秘,高高在上。
女人没有见过世面,只看男人一面,便已将半颗心交出去。
何况那男人每天去工地监工,总会到她摊前,温文尔雅地一笑:“老板娘,请再来一碗豆浆。”
他五官深刻硬朗,透着英武之意,但笑起来时有酒窝,浓黑的剑眉在这一刻褪去锋利。点漆般的双眸像泼了一层水,即使笑起来也有淡淡的散不去的忧伤,谜一样的男人——后来,她才知道他刚刚失去爱妻,带着小女儿来这僻壤之地,是工作出差,也是放逐逃避。
他为人儒雅,但又有轻浮的意气,不爱板正地穿西装,衬衫松开两颗扣,领口总是歪,洁白袖口推到手肘高,一股风流倜傥的劲儿。
进工地视察时,姜北安总喜欢一手随意地拎着黑色西装外套,一手闲散地插在裤兜,因为个头高而略显驼背,抬头往上望时,狭长细眸微微一眯,像生出两道钩子似的。
镇上多少女人被他勾出魂。
姜北安对此不避讳,不刻意地接受什么,也不刻意地拒绝什么。对谁都是那副可亲又遥远的距离。
隔靴搔痒,挠不到心口,才愈加迷人。
徐凤秋经常见到姜北安的小女儿。
或许是因为被保护得很好,那娇俏的小姑娘眼中没有多少失去母亲的阴霾,见到人会腼腆地勾着指头,甜甜地喊上一声“叔叔阿姨好”——也不管那人是乞丐还是老板,纯善的小女孩眼中没有三六九等之分。
那时候姜北安就会低下头宠溺地鼓励地揉揉女儿的发顶。
小女孩不及他腿高,他做动作时需要弯腰,修长的身体总是不厌其烦地弯出一个无比宠爱的弧度。
看惯了粗鲁野蛮的丈夫,徐凤秋的心无时不刻不在为这个男人摇曳。
但更重要是,他代表另一个世界,一个她梦寐已久,却又无法触碰的世界。
仿佛是老天帮她,那小姑娘常来工地,一来二去,竟和她儿子相处很好,徐凤秋也借此与姜北安搭上话。
往后就是很烂俗的故事,工程结束,姜北安携女儿回京宁,她义无反顾追去。
**
沈知寒回到家时,姜瑶已经醒过来,门刚关上,她就肉麻地黏过去,从后面抱住他,心情很好。
“你回来了。”她将脸埋在他背后,嗅了一口,“……你去什么地方了?还穿成这样。”
沈知寒撑着墙面换鞋,转过来,将她揽进怀中。
想了想如实说:“我去见我妈了。”
那天李晶晶来家里,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对她说了,他也不该再瞒她。
姜瑶怔了一秒,结结巴巴:“我……我婆婆要来?”
沈知寒好笑地压了压她柔顺的发顶:“不需要这么叫她,我们以后不会来往。”
说完便往卧室走,他要去换衣服。姜瑶跟在他身后走进去,看着他淡定地换衣服,淡定地去浴室洗一把脸,又淡定地走出来。
但有股说不清的氛围,萦绕在二人之间。
姜瑶静了半晌,突然问:“……你恨我爸吗?”
沈知寒手上动作一顿,这才回头看她。
一闪而过的挣扎很快沉进如潭的深眸。
他没有说话。
姜瑶鼓足勇气又问:“……你会恨我吗。”
平静的表面下是不可知的暗涌。她不能任他独自背负,亦不能让两个人的感情留下隐患。
姜瑶坐在床边,她一只手伸进口袋,不安地紧紧地攥住一条丝巾,一边说:“我知道你一定恨我爸。在感情方面,他确实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他伤害了你妈,也破坏了你的家庭,这是不争的事实,你有权利恨他。”
“你一定也讨厌过我,所以那次在医院,才又把我抓回去。”
沈知寒目光闪烁地凝视她,她面色沉静,依旧是红唇白齿,依旧是美丽惊人,却有难以名状的陌生感。令他想起记忆中,那个怨恨了多年的小女孩。
沈知寒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久,才几个月,”姜瑶说,“沈知寒,你恨了我和我爸那么多年,却只爱过我几个月。这笔账不难算。”
她站起来,从后面搂住他,双手绕到前面,交叉起来打一个结,将他锁住:“但没关系,我不求你原谅我爸,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做了错事,自然应该被你唾弃。但罪不及我,你不该将仇恨转移到我身上。上一代的烂帐应该上一代清算,我们都是无辜的。你过得不好,未来我补偿你,但这不是替我爸还债,而是因为我爱你,我想把全世界都捧到你面前。沈知寒,我爱你……”
“谁说我恨你?”沈知寒握住她的手,转过去。
在最绝望的时候,他是曾迁怒过她,将她和姜北安当成发泄的靶子,令他在最无助时刻,还能有一口气——还有情绪波动,就还活着。
而在进入姜家之后,他就已将她从那段往事中摘清。有那样一个父亲,她也是受害者。
到后来决定爱她,他已经义无反顾。
时至今日,他想得愈发明白:“我今天和她见面,她问了我很多过去的事,却一句也不提现在怎么样,住哪里,下次什么时候见面。”
她甚至还警惕地多看了两眼他身上的破旧衣服,不愿意多问他一句“钱够不够用”。
“所以我告诉她,以后不要再见了。”沈知寒痛苦地说,“她从没为过去后悔过,她就是那样的人,野心勃勃,心气甚高,总觉得霞屿是个小地方,困住了她。如果那时候能把我打回娘胎,她一定会把我打回去叫我重新投胎。她自私,非常地自私,在爱我以前,更爱她自己。”
这才是对子女来说最可怕的地方,一个母亲,她爱自己甚过爱自己的骨肉,那么她的儿女,注定孤苦。
当年的徐凤秋难道不知道她追随姜北安离开是没有意义的吗?她那么聪明当然知道,她甚至比所有人都明白这不过是一段发生在祖国南部的再普通不过的露水情缘。但她一意孤行。
她在找一个由头,姜北安就是她破釜沉舟的勇气。
他只是她成蝶的那道茧。霞屿没有她追逐的东西,她注定要飞出去,不过早晚问题,她终究会向老天要一次改命的机会。
“我已经想通,她想要更好的生活并没有错,是我倒霉,投到了她的肚子里。”沈知寒吻了吻姜瑶的发顶,但上天公平,赏他一个最好的爱人。
沈知寒回忆过往:“她其实也很惨。”
徐凤秋美丽聪明,成绩优异,却不小心嫁给一个赌徒,一步错,步步错,从此人生满盘皆输。
她有理由愤恨,就像他也有理由恨她一样。被子女仇恨一辈子,她梦里睡觉也有不安的时候。
但沈知寒从此解放,因他有一个姜瑶。
“其实我还应该感谢她。”
感谢她赠他一副数一数二的好皮囊,以及一个好过村口二柱的好名字——山中有别韵,清极不知寒,令他在姜瑶面前,还不至于自卑到骨子里。
“沈知寒,你讲完了吗?”姜瑶从口袋里抽出丝巾,“讲完了就到我,我也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沈知寒低头看到,惊讶中亦有不解。
“这条丝巾是伦敦萨维尔街上一位名叫TomilbertRiddle的设计师设计的,他是我妈妈的好朋友,这世上只有两条。一条在我这里,另一条四年前被我不小心遗失。那时候我刚从一个男人的身上爬下来,慌不择路地逃跑,忘记带走。”
姜瑶看着他:“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沈知寒震惊地张大嘴,空气争先恐后地冲进口腔,他一个不小心,剧烈地失态地咳嗽起来。
许久之后,他惨白着脸,直勾勾地看向她。
他眼底汹涌澎湃,复杂不清,亦有痛苦夹杂其中。他被一股巨大的耻辱逼得无所遁形,不是她,而是那些不堪的可怕的往昔扑面而来,将他逼退到另一个角落。
但姜瑶抱住他,手臂柔软,话语温热:“如果是你,我会很高兴,很高兴。”
“……我那个时候……我……”他跟她想到的东西不同。
那些事情他没想过隐瞒,只是不愿意提及。但以这样的方式……他措手不及。
姜瑶打断他,根本不在意那些他难以启齿的部分,只是坦荡地坚定地重复:“我很高兴,我真的很高兴,沈知寒,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幻想所谓的命中注定,如果真的是你,我只会觉得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已经定好。”
沈知寒失焦地看着她,仍抓不回头绪。
姜瑶笑了,她踮起脚尖,将丝巾覆在他眼睛……
【正如林子凡所说,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欲望。而在救她这件事上,夏薇薇有为自身谋利,郑希音的倒戈多少带点识时务的意味。只有沈知寒,只有沈知寒一心一意为她,毫无保留地奉献。】
褪色的丝巾依然丝质柔软,她手绕到他脑后,轻轻打一个结。
【从小到大,人人都当她是金丝雀,供着养着,千方百计地关在牢笼里,唯有他许她一份自由,让她找到自己。她这一生,五岁遇见他,十八岁交给他,二十二岁爱上他——原来,一直只有他。】
姜瑶捧住那张印刻在生命中的脸,亲吻上去。
沈知寒一颤,循着温热环住她。
将爱意蕴进口腔。
蒙眼即是随心。
黑暗中寻找永恒。
从此衣角一缕芬芳是你,
掌心一粒朱砂是你,
眼角一颗泪珠是你,
生命里永垂不朽的烛光也是你。
——《金丝雀》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