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相见欢(一)
“落花已作风前舞,又送黄昏雨。晓来庭院半残红。唯有游丝千丈袅晴空。殷勤花下同携手,更尽杯中酒。美人不用敛蛾眉。我亦多情无奈酒阑时。”黄昏的窗下,我伏案用簪花小楷写下这首词。真正的林妹妹是个才女,我却半分才情也不见得有。虽然她在红楼梦书中的大作俺大都背过了。可是总不能就会背那么几首诗吧?这些日子以来,我随着三春姐妹在家中上学,自然是格外用功。可是你别说,不知是哪里的神通,我居然一点就通,用起软软的毛笔来,真是下笔如有神,写出的字十分清秀。要知道,在现代,别说毛笔了,连钢笔什么的都没大有人用了,人人抱着一个小小打字键盘,迅速方便,谁还耐烦用笔来写字呢?也许是我占据的这个躯壳发挥了她自己的能力吧?
这个躯壳美丽却软弱,今天咳嗽明天发热,让我苦不堪言。可是我又不能拖着这个躯壳去运动跑步,这可是千金小姐的金玉之身呐!没奈何,我只好每日睡前和起身前在床上做一套吐呐功夫,这是我在现代一次旅游中跟一位峨嵋山的尼姑师父学的。听说是强身健体,滋养元神,长保红颜。我倒不是真的信这调调,可是因为简单易学,又见那老师父八十高龄还红润无比的面容让我真心羡慕,就跟着她学了两天,顺便吃了两天美味无比的素斋。来到贾府之后,实在不耐烦那苦药汤子,又恢复了这个功夫,日子一久,功效居然出来了,身子虽然依然瘦弱,却几乎不再生病了。
“林妹妹,写什么呢?”一只手从我身后探过来取走了我案上的墨迹淋漓的纸。这自然是那无孔不入的宝二哥了。
“唉呀,写得这么好了,好妹妹,明儿也给我写一个。前几天才听我父亲说我十个不及你一个呢!”他侧转了脸对我嘻嘻笑。
“二哥哥怎么有空来看我呢?宝姐姐不是和薛姨妈在老太太那里吗?你不去陪着,却来我这里磨牙!”我冷冷地瞅他一眼。
你别说,做林黛玉有做林黛玉的好处,大可以不掩饰自己的真性情。做林若兮就惨得多,明明恨不得将对手公司的人放出冷箭来杀掉,还得微笑寒喧应酬。我十分享受此时给宝玉气受的美妙时刻。
“好妹妹,我的心你是知道的,我是和你最亲近的。论亲我们是姑表亲,和宝姐姐呢只是姨表亲,当然是我们两个近。只是她来了是客,我不去招呼或者故意冷淡也似乎不好,林妹妹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这话好没意思的。”我站起身来,摔开他要来拉我的手说“”我们已经大了,再不要这样拉拉扯扯的,让人看见什么意思呢?“
看着他明亮光洁的脸庞,这个十三岁少年的眼中的一缕柔情还是让我的心动了一下。
“你亲近妹妹我自然是知道的,只怕是姐姐来了,你就把妹妹忘了。”
正说着呢。只见一个穿粉红衫子的丫头进来,正是宝玉的贴身丫头叫袭人的。她笑着道“刚才不见了二爷,就知道二爷是到林姑娘这里来了。快去吧,老太太传晚饭了。今儿老太太高兴,又因为姨太太来了,还叫了个女先生来说书呢。”
这袭人,论容貌在贾府并不是一等的。可是她有一种好处,就是温柔。这种温柔是无处不到的那种温柔,让人如同浸到了温的水中,每个毛孔都觉得舒坦。她不是没有心计,可是她的心计都被这温柔遮盖着,不用计较不用唇枪舌箭,只要温柔一笑,自然在贾府上下关系中游刃有余。我不看低她,这是她的生存法则,我没有资格去批评或者嘲笑。我甚至有点儿佩服她,可是,我也不喜欢她。
每一个人的成功之道都自有他的道理吧,也许尔虞我诈背后算计是一种捷径。可以更轻易地达到目的。但是因为背离了真诚和善良的最起最起码的尺度,可以理解却不能被认可和心生敬意。
时光逝如春水,我来贾府已近一年。我的身体开始发育,这久违的青春的萌动让我心中兴奋不已。青春是这么神奇,它让红晕染上我有点苍白的脸,它让我的头发变得柔顺不再干涩。它让我的眼睛更加明亮,更让我的心时时有着一种冲动一种激情。
宝玉也在成长,他脸上的稚气开始褪去,代替的是少年特有的一种丰姿。这个家庭的身份和富足培养了他一种华贵的气度。他衣带翩翩谈诗论画,举手投足间散落的正是浊世佳公子的气质。
一年了,我和贾府三春日益亲密。尤其对探春,因我带了三分敬意,格外亲近她一些。贾母对我是真心疼爱,吃穿用度甚至超过贾府正经的小姐,与宝玉相仿。王熙凤,这么精明的人自然不会不亲近老太太的心肝肉,对我亦是关照有加。宝钗,因为她是在待选秀女,心思还不在贾府,并不常过来,我和她见面只是以礼相待。
一年了,我已经和紫鹃情同姐妹。我不止一次对她说“紫鹃,你要是不想再伺候人了,我给你赎了身吧。你出去过自由的日子。”我的父亲林如海一次就给我捎来了三万两银子的银票,再三叮嘱让我不要难为了自己,对贾府的下人要常常打赏什么的。我却把这些银子都存进了京城最大的钱庄“汇通钱庄”。只留下五百两银票随身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