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吃饭时,林母一个劲地往儿子碗里挟肉,洛钰婷则捧着菜粥,就着中午的泡菜吃着。她吃到一半,忽然发现碗底有肉,她吃了一惊,抬头,发现林俊佑正冲她眨眼笑着。

洛钰婷连忙垂下眼皮,担心被林母发现。

林俊佑挟了块肉放进林母碗里,「娘,吃肉。」

「我不喜欢吃,你吃吧。」

母子俩你推我让,无暇顾及洛钰婷。

洛钰婷抿着嘴笑了笑,将腊肉放到嘴里,细细咀嚼,肉的味道确实比肉汤泡饭的味道更好,越嚼越香、越有滋味。

吃过饭,等林母和林俊佑都洗漱好了,洛钰婷才去沐浴。

院子里,林母和林俊佑在乘凉,一人一把竹扇搧风、搧蚊子。

林母看着儿子叹了口气,问道:「你又偷偷给她吃肉了?」

林俊佑没吭声。

林母继续道:「你还在长身体,要多吃肉。女子吃点肉汤泡饭就行了。」穷人家的女人们都不吃肉,肉要留给家里的男人吃。以前林父在世的时候,她也不吃,现在也应该一样。

林俊佑道:「女子也是人啊,一家人吃什么,应该都一起吃。娘,将来等儿子考取了功名,咱们就顿顿煮肉吃,好不好?」

「她只是我们林家买来干活的,连正经人都算不上,你……没必要对她那么好。」林母始终觉得洛钰婷只是个外人。

林俊佑抬头看她,「娘,她是我的媳妇啊。」对她好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听了他的话,林母撇了撇嘴,「现在还不是呢,等真行过礼了,再心疼她也不迟。」

两个人还要再讨论,耳朵里听到房门门轴摩擦的嘎嘎声,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住了口。

洛钰婷推门进来,跟林母打了声招呼,说要去送鞋给庄有成。见时候还早,天还没黑,林母便允了,又教她回来的时候去菜园子里摘几个胡瓜回来,夜里用香油、香醋拌好了,明日一早和粥吃。

洛钰婷应了一声,出了门。

林俊佑知道她要去送鞋後,却有些不乐意了。他想,大晚上的,她要送鞋去给庄有成?这怎么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好吧,虽然现在天还没黑,算不得大晚上,可、可是……哎,反正他就是觉得不好,很不好。再说了,洛钰婷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能让她独自走夜路呢?

这么一想,林俊佑坐不住了,站起身对林母说了一声:「娘,晚饭吃多了有点撑,我去外头走走,消消食啊。」

急急地从家里出来,等林俊佑追上洛钰婷时,洛钰婷都已经站在庄有成的家门口了。只是她也并没有进屋,只是站在庄有成的院子门口和他说话。

也不知怎么的,林俊佑突然觉得,健美、苗条的洛钰婷与身材高壮的庄有成站在一块,竟然有种说不出的和谐,且女的娇俏、男的英气,似乎还挺登对的。

这样的认知让林俊佑莫名火大,看着洛钰婷将手里的鞋递给庄有成,庄有成也拿了什么东西递给洛钰婷,也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似乎还有些拉拉扯扯的。林俊佑更不高兴,正准备大喊一声时,却见到洛钰婷突然转身就走。

庄有成似乎有些着急,甚至还往前跑了几步想要追上洛钰婷,只是也不知洛钰婷回头又和他说了句什么,他便不追了,只是笑嘻嘻地停了下来,然後不住地拿着洛钰婷递给他的鞋翻来覆去地看。

看到这一幕,一把莫名的火在林俊佑的心里熊熊燃烧。

洛钰婷从庄有成那边跑了出来,才转了个弯,猛地看到了林俊佑,吓了一跳,「你在这里做什么?」洛钰婷拍了拍胸脯,平复刚才的惊吓。

林俊佑黑了脸,「你和他说什么了?怎么这么久?」

洛钰婷叹了一口气,一边拉着他往自家方向走,一边说道:「你不知道这几天咱家事也多,有成哥托我做鞋子,晚了这几日给才他,大约是这几日没有鞋穿,方才我看到他的脚都磨出了血,索性少收他一百文,他也是个孤儿,生活也挺不容易的。」

庄有成是个孤儿,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两年他长大了,能干活了,才能挣得起饭吃。可一个大男人,种地、打猎他在行,唯独不会浆洗、缝补,做衣、做鞋少不得要花钱请村里的媳妇们帮忙。

曾经同样都是孤身一人,洛钰婷很同情庄有成,但她现在还好,至少有林母和林俊佑,且都待她极好,一家子互相扶持着,也从那段最苦的日子里走了过来。可这个庄有成却始终只有一个人,病了、饿了或是怎么样了,都没个知冷知热的人,所以她觉得他很不容易。

林俊佑本来一肚子的气。可一听到她说到最後一句,便知她是怜惜庄有成的身世,也感怀她的身世,胸腔之中的那把无名之火顿时熄灭了。

「少收一百文就少收一百文,有什么大不了的。」见洛钰婷仍是一副秀眉深蹙的模样,林俊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小时候父母双亡,父母尸骨未寒之时便被亲叔叔、婶婶卖掉的事,不由得转移话题道:「城里新开了一家汤包铺,唤作阿蛮汤包,下回我买了给你吃,可好?」

「阿蛮汤包?」洛钰婷有些诧异,「怎么叫这个名儿?」

林俊佑逗她开心,「是啊,据说吃了汤包的人,个个都力大无比,比波斯胡国的红发蛮子还厉害,故此叫作阿蛮汤包。」说着,他还做了个怪动作。

洛钰婷噗嗤一声,就笑了起来,伸出纤纤玉指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点,「胡说八道。」

二人说说笑笑地回到家中,洛钰婷去菜园子里摘了两个胡瓜,又将钱全部给林母。

林母数了数,皱眉问道:「怎么少了一百文?」

林俊佑连忙说道:「我拿了一百文,放在身上零用。」

林母不疑有他,将四百文收下。

洛钰婷偷偷地看着林俊佑笑,吐了吐舌头,拿着胡瓜去了厨房。

看着她明媚的笑容,林俊佑顿时觉得浑身上下都舒服了。

过了一日,林俊佑去学院读书,洛钰婷去山上干活,林母独自一人在家,突然听到有人来敲门。林母开门一看,却是庄有成,手里还拎了只兔子。

林母有些诧异,「有成,你这是什么意思?」

庄有成道:「林伯母好,我打到一窝兔子,一个人吃不完,送一只给你们。」

「不用、不用,你自己带回去吧。」无功不受禄,林母一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巴巴地送一只兔子来。

「林伯母,上回我托钰婷做了双鞋,她少收了我一百文,我一直觉得过意不去,好在今日猎了一窝兔子,所以伯母您一定要收下。」庄有成客气地说道。

闻言,林母愣住了。

两个人推让了好半天,最终林母还是收下了。

等洛钰婷做完山上的活,回到家里时,就见林母已经把兔子杀好,内脏、皮毛也都已经处理乾净了。洛钰婷问了林母,知道兔子是庄有成送来的,她也没多想,庄有成这个人是很懂得感恩的,平时得了多的猎物,分与当年分饭给他吃的人家,这种事多了去了。

林母也不点破,只是告诉洛钰婷,让她把兔子肉处理好,腌一半,吃一半,晚上烧一道麻辣兔丁,自家儿子爱吃这个。

到了晚上,林俊佑果然就着麻辣兔丁吃了两大碗米饭。他摸着肚子问林母,「娘今天怎么想起来买兔子吃?」他记得兔子又贵又肉少,娘一向节俭,哪里舍得花钱买兔子肉。

洛钰婷也很好奇,今天娘主动给她挟肉吃,她有点受宠若惊。

林母看了洛钰婷一眼,笑道:「有成送的,说是多谢你姐姐帮他做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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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相公的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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