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金桐树机灵地道:「爹,咱们家到村长家也好一段路,你把地契给捎带上,若能卖成,省得再跑一趟。」

金桐蕊自告奋勇地道:「爹,我跟您去吧,您不识字,免得教人诓了。」

怎麽说她也是现代来的,又常跟在她老爸身後转,法律什麽的总是懂得多些。

金大秀期期艾艾地道:「可是点点,你也不识字啊……」

金桐树抢着道:「肯定是神龟厨祖连认字的功夫也传给姊了,这样才能写菜谱嘛。」

金大秀和奉莲娘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神龟厨祖真的待咱们太好了!」

金桐蕊在後头吐了吐舌头,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善意的谎言,这是善意的谎言。

事不宜迟,金大秀忙去跟对面人家借牛车,奉莲娘已去把地契拿了出来,就盼卖了地,做了小生意之後,全家能过上温饱日子,那她就别无所求了。

【第二章滋味生生赛过凤髓龙肝】

事情非常顺利,金大秀的那块二亩薄地,在村长吴进的牵线下,卖给了同村的李顺。

李顺本就有意买地,当场便成交了,卖了三两银子,这价格就是他们飘香村一般般农地的价格,不多也不少。

吴进说道:「地契还要拿到县衙过红印,约莫十日便可办好。」

金大秀三两银子入袋,他塞给吴进两百文钱。「那就劳烦吴叔跑一趟了,小小意思,您拿去买酒吃。」

吴进知道他的情况,硬是不肯收,还千叮咛万嘱咐地道:「我说正经的,大秀,眼下手头有了银子,你要赶紧去县城里找个好一点的大夫瞧瞧你的病,不要耽误了病情,我已经跟阿顺讲好了,会先将你卖地的事保密,免得你兄长知道了上门闹腾。」

金大秀自是感激不尽。「多谢吴叔。」

出了村长家,金桐蕊在牛车上有感而发地道:「爹,虽然大伯父心眼很坏,可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村长人就挺好。」

金大秀也是感慨。「是啊,村长对咱们的好,咱们可要记在心里,若有出息的一天,一定要报答。」

金桐蕊重重点头。「这是自然。」

她老爸也是这麽教她的,受人点滴,涌泉以报。

她老爸说,创立金园之初,他遇过不少困难,对他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後来金园做起来了,非常赚钱,他便让当初帮过他的人入股,有钱大家一起赚。

在她想来也是如此,若日後她的吃食摊子能赚钱,她就让村长大叔免费加盟。

「爹,我看家里没什麽吃的了,不如咱们先买些米面菜肉回家,至於吃食摊子要做什麽生意,我回家再好好想想。」

金大秀都听闺女的,赶着牛车到村里的杂货铺子,因着有牛车方便,便买了十斤白面、十斤大米、十斤油,又买了两大块腊肉和一篮子鸡蛋、土豆和红薯各一袋,金桐蕊又挑了几样家里没有的调味料和酱菜,最後金大秀坚持要买只鸡给她补身,又去了鸡铺挑了只大母鸡,这麽一折腾,天色也晚了,怕家里的奉莲娘和金桐树挂心,便急急赶着牛车回家。

山间小路,远方是起伏山峦,临晚的夏风还算凉爽,金桐蕊在脑子里谋划她的吃食小生意,在脑中一一过滤菜单。

买了东西之後,他们还有二两多的银子,但不能全用在摊子上,至少要留一半以备不时之需,她的本钱不多,什麽是本钱少又美味的吃食?

适才她在村里最热闹的市集仔细观察过了,这里的美食水平不高,不过该有的调味料都有,她的手艺很有得发挥。

「点点你看!」金大秀忽然紧张的喊道:「草丛里那是不是个人啊?」

牛车慢了下来,金桐蕊定睛看去,半人高的草丛里隐约可见两条腿……「没错,是个人!爹,咱们下去看看!」说着,她便利索地跳下了牛车。

她这不能见死不救的观念也是源自她老爸,冬日里,只要有街友上门要碗热汤喝的,她老爸一定会让人进厨房里,让那人饱餐一顿。

她老爸说的,救不了所有的游民街友,可人家都鼓起勇气来敲门了,一定不能让人家饿着离开。

「等等爹啊点点!」金大秀忙跟上闺女的脚步,一边喊道:「你不要轻举妄动,保不定是个、是个死人……」

金桐蕊听到死人两个字果然吓到了,不敢再走快。

父女俩一起来到草丛附近,鼓起勇气探头一看,是个大活人,而且是个样貌极为出挑的年轻男人,不过他头发凌乱,身上是粗布青衣,都给弄脏了,还沾着大片血迹,他手脚并没有被绑着,可他却无法动弹,见他们出现,他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胸口起伏不定。

「还活着、还活着。」金大秀松了口气,好声好气的问道:「年轻人,你怎麽会在这里啊?你是哪里人?是从外地来的吧?」

等了一会儿,男子却是半句不答。

金桐蕊打量了好半晌说道:「爹,我看他好像是哑巴。」

任容祯蹙眉。你才是哑巴!

金大秀心生怜悯。「不但哑了,我瞧着他的腿好像是断了。」

金桐蕊点了点头。「是断了没错,所以没法走,又没法呼救,也不知是让谁扔在这草丛里,我看肯定是仇家。」

「仇、仇家吗?」温厚的金大秀有些结巴了。「那、那若是咱们走了,仇家又回头来寻他,他岂不是死定了?」

金桐蕊又点了点头。「是死定了没错,他肯定会被人弄死。」

金大秀顿时手足无措了。「那、那怎麽办?」

任容祯在内心不断狂喊着,不要救我!武扬、武耀只要尚存一息,必定会设法通知王府来救他,若是他们带走了他,王府的人就不知要去何处寻人了。

然而,他惊恐的眼神落在金大秀、金桐蕊父女俩的眼中却成了害怕他们弃他於不顾。

金桐蕊遗传了她老爸的热血性格,她牙一咬。「爹,虽然咱们家里情况不好,可也不能见死不救,先把人救回去再说,否则晚了,保不定山里有什麽野兽跑出来把他叼走吃了,那咱们就算是害死一条人命了。」

金大秀本就不忍心见死不救,听闺女如此说,连连点头。「对对,你说的对,先把人救回去再说。」

金大秀二话不说便弯身把人抱了起来,他稍微使了使力,对女儿说道:「看不出来他挺沉的。」

任容祯知道自己长年练武骨架重,又素来在沙场上历练,心中也是颇为意外这高高瘦瘦的农家汉能将他抱起来,且抱得十分熟练。

不过现在可不是探究这个的时候,他上半身挣扎了下。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但他咿咿呀呀的发不出声音。

该死的山贼,走前点了他的哑穴,他不知道要过几个时辰才能说话,如今他暂时无法表达自个儿的意思,只能任由着这对父女摆布了。

回到家,金大秀先把人抱进屋里,吓了奉莲娘一大跳,他简单把救人过程说了,奉莲娘连忙去开儿子的房门,让金大秀把人放在床上。

房里,金桐树坐在床上,他原本津津有味地在看故事话本,见他爹抱了个陌生人进来,十分诧异。「这谁啊?」

他幼时村子里来了个落魄的书生,读书闲暇便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认字,村里的妇人便会给书生送些吃食答谢,他便是在那时学会了认字,後来腿瘸了,也无事可做,便常跟村长的爹借书看。

那村长爹虽然不是什麽读书人,也不识字,却很爱收集书籍,他自个儿进县城时会去书铺买书,若有村人搬家,不要的书,不分种类,他都会捡起来,五、六十年来,积了一屋子的书,若有村人跟他借,他都挺乐意的。

「他呀……」奉莲娘手脚麻利地整理床铺,头也不抬地道:「是你爹和你姊在路上救的。」

金大秀有些喘地把人放在床上,奉莲娘依照她照顾儿子的惯例,也拿了条被子盖在任容祯腿上,任容祯看着膝上缝缝补补多次的被子,知道这家人的日子不好过。

「什麽?」金桐树先是怪叫一声,对於原本就小的房间里又挤了个人感到很不满意,忍不住嘀咕道:「咱们家里又没闲钱,把人救回来干啥啊?不但多了张嘴吃饭,还是个不会走路的,简直是自找麻烦。」

「小树,不要说了。」奉莲娘瞪了儿子一眼。「你爹你姊还不是见他也跟你一样断了腿才於心不忍的吗?想到若是你被人丢在路边,不能走路,那有多危险,单凭这点,你说你爹你姊还能明明见着了却把人扔着,自个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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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膳小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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