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的话

1.第1章 +的话

也许很多人看过我的文,觉得我是个非常有污经验的不明性别写手,好吧,我不否认我能写一万字污细节的自己,而你们看不见我的另一面,那就是纪实。

我很喜欢记录下所有我认为最好的真实故事,感人的、热血的——写过夜场做台小姐,写过黑市场赌博,写过小三,写过叛逆花季雨季的黑暗事件。我写了太多反题材都被封杀了,随后我退出了网文圈,几年之后不知为什么又想回来,即便我现在的文笔水平已经不如当年那般,但我依然在努力。

这部作品曾经变换过无数次名字——《我好想陪你走完这一生》、《也许你不知道我曾经真的好爱你》、《我听见了你哭泣的声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相遇吗》、《说啊!说你很爱很爱九零后》、《说爱非主流》等等名字,可仔细想想,还是选择更换成了2012年的名字《说爱九零后》。

故事发展有些慢,没有云起进展快,但这是真实故事,我想从她初中的时候,遇见那少年开始讲起,这是一个很令人怀念的,令人感慨的故事。

我承认,我写的真实题材没有总裁文、都市文这般受欢迎,但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读者留下脚步,细细地品尝这文字的过去,即便是里面的一角色,我也会因此而继续。

麦日仙的作品都是免费,一般不会选择签约,写文只是个人从小的爱好,不需要靠这些挣钱,也希望有更多人关注。

十几年了,麦日仙很想完成童年时梦想长大成为作家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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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三月,我十四岁,初二,刚转学到一所很普通的公立学校读书已经有两个月了,南方的寒假后开学期都比暑假来得快,所以在南方过年的我,也就没有回老家,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到底是什么样子,只知道,那里媲美。

学习还算可以,勉勉强强是中等水平,因为初一的时候,我的理科很不理想,其实我除了英语和政治思想还有美术之外,其他都差,可是就算我再怎么努力,我也追赶不上那群比我更努力的同学,于是我落后了,从尖子班落到普通班级,改变了我的一切。

在大家眼里,我比普通女孩子长得较出众,因此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总会有一些男生帮我做事情,每一次我都会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许是看久了,我并不觉得我长得漂亮。

我在初二四班的时候认识了一位新朋友,她叫罗晶萍,微胖微胖的体型,一头蓬蓬松松似乎是经常拿电热棒烫卷头发长期遗留下来的样子,她的声音细细的,甜甜的,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便聊熟了。

“韦美希?你的名字真好听,就跟你的人一样,又漂亮,我叫罗晶萍,罗大佑的罗,亮晶晶的晶,依萍的萍!”这是罗晶萍第一次与我沟通的时候说的话,不知不觉,我们就成了典型的死党。日常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放学一起上学,体育课一起偷偷溜去小卖部吃零食,甚至跑步的时候一起偷偷去洗手间偷懒。

就在那之后的五月份,星期五,我和小萍错开了,轮到我值日打扫卫生,她负责打扫操场的走道,我猜想她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明明是接近夏天,树上总是会掉这么多叶子?仿如那金黄色的秋天从空中飞舞降临,嫩绿的叶子悠然地躺在地上。

后来她打扫完后跑到教室告诉我她在学校外面买东西等我,我说好,记得买几包辣条。

一想到那好吃的一块钱辣条,我的口水不禁地流在嘴里,迅速扫完倒好垃圾之后,匆匆忙忙杀到学校后门门口,就见到五位社会青年人在对她说话,似乎说得很凶,揶揄地指着小萍,小萍一直低着头鞠躬道歉,眼泪都在眼眶里打滚,生怕下一秒就掉下来,我见状便飞快地跑了过去。

“你干嘛欺负她?!”我恶狠狠地冲着离小萍最近的男生吼道,将小萍塞在自己身后。

那位男生冷哼了一声,伸出食指愤怒地指着小萍:“******说老子坏话,老子不弄死这臭丫头!就跟你姓!”

说坏话?

我有些疑问地将目光投向小萍,小萍只是低着头,不置可否。

“你给我滚开,不然连你一起弄死!”那位男生紧紧地回瞪着我,凶着说道,像是只要我下一句回应,他就能对你吼般。

我能嗅到他身上浓浓的烟味,他看起来也就20出头,就学会吸烟,还满嘴粗口,小萍说他坏话也是应该的吧?换做是我,我肯定一堆的脏话。

我抓着小萍准备离开的时候,我骂了他一句:“你挺嫐的,连女孩子都欺负,肯定连男生都打不过只会欺负女生的狗狗。”可是说出去便有些后悔了,明明自己看起来比小萍还娇小,明明自己心里也好害怕,还在嘘声恫吓。

“你他妈说什么?!”他的极限被我点怒了,目光像极了可怕的坏人,就在他准备向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拉着小萍快速地跑,他好像也准备追上来,只是被他的朋友阻止了。

那个时候开始,我和小萍都开始进行角色扮演,改变造型,想尽一切办法不让别人认识自己,害怕这个男生在那个地方等着我们报仇。

可是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他那凶巴巴的眼神,浓厚的烟味,还是那一身非主流的发型打扮,仔细看还真的有些好看。

可是我们都害怕遇见他,可笑得有些害怕被弄死。

后来一切正常之后的时间里,六月份中旬,南方的天气已经达到了非洲人都想回家的可怕地步,不过在我的习惯下,39-40度的温度算不了什么,即便那个时候没有空调,教室的风扇也不可能会吹到自己。

我和小萍分开之后独自走剩下回家的路,我回家的路上会经常一条小街,绕个圈就会进到菜市场,菜市场对面是普通人的购物市场,我就在那里再一次遇见他,因为他的特殊打扮,我记得很清楚,也许是头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样的男人,所以会情不自禁多看几眼。

2006年就特别流行这种杀马特非主流式风格,那个男生全占据了,路人对他的特殊装扮回头率都会跟我一样,忍不住多看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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