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苍亭山下砍柴郎】
大隆国北寒之地,纵然是到了初春时节,尚未开化的冰雪仍随处可见,天气也自有几分寒冷。
一个衣衫褴褛、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少年,正从村东头的一所茅屋走出来,孤单单地往不远处的土神庙而去。
少年的相貌还算英挺,只是饱经风霜的脸上,多了几分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与沧桑,却也平添了几分古朴厚重的气质。他的衣服虽然有些破烂,但不难看出那曾是一身锦衣华服,而且从他脚上的黒鲨皮筒靴,也能断定他的身份并不一般。
南海黒鲨皮质柔软却坚韧异常,普通刀剑砍上去连道白痕都留不下,是众多达官显贵制作防身内衬的上佳之选。可是这南海黒鲨可不是那么容易捕捉的,那家伙发起蛮来,撞翻一条普通渔船就跟打翻花瓶那般容易,连先天武师都对付不了,恐怕只有达到流光之境的修真者以神魂御剑才有能力捕杀。因此,南海黒鲨皮非常名贵,根本不是普通人所能拥有的。
还好,这少年的皮筒靴早已被污垢蒙蔽了黒鲨皮的纹理,否则被人看出来,不定会惹来什么麻烦。不过在如此山野之地,也不会有识货之人。
不多时,那少年便已到了破庙门前,轻轻推开庙门,见埋在柴草堆里的女孩还未睡醒,少年微微一笑后关上了庙门。
看了看静躺在地的那摊细土,少年环视了一眼地面,拾起一根筷子般的枯枝,而后蹲下身在细土上写起字来。
虽然以枯枝为笔、浮土为墨来练字表现力很有限,但少年依然全神贯注,写的一丝不苟。但见他手腕辗转提按,或急或缓,似乎每一笔都经过了深思熟虑、都融入了自身的意志与精神。
写罢,少年依旧蹲身凝视着地上的“横幅”,微微点头。显然,他对这幅字写得还算满意。他又顺手拾起一根柴草,然后围成了一个盘子般大小的圆圈,随手扔到了“横幅”之上,那圆圈自然圈住了一些字,或整或半,有的却只被圈进来一个点画而已。
凝视着圆圈里的道道痕迹与其间的“留白”,以及每一点画的形态、姿势,少年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张张表情,那些笔画或憨态可掬、或乖巧俊秀、或肆意鲁莽、或玉树临风、或苍老颓然、或委婉羞涩……那圆圈似乎便是个小小世界,容尽人事百态!
少年长出一口气,嘴角露出了一丝喜色,这正是他有意写出的效果。凝心静气之下,于书法中感悟人世百态、苍生万物之理!虽然还很浅薄,但他断定自己在书道上又进一层。
少年一边想着,一边轻轻捏起草圈,又放到了“横幅”上的另一个位置。盯了一会儿,缓缓摇摇头。
“乍一看气韵亨通,聚散疏密和线条的变化倒也得当,虽不至流美俗气,可追究起来终归落了下乘。书法之道,方寸之地便可见天地造化之奇,万物演化之妙,我却距离那‘无为而为’的书之大道远矣!无为而为、无为而为……”
少年心里反复念叨着,似乎有一丝明悟闪过脑际,却在这时,身旁响起一阵窸窣声响,却是那女孩醒了:“凌霄哥,你又在写字啦。”
听到女孩的呼喊,凌霄回过神,从怀里掏出一块热气腾腾的红薯,递了过去:“娇儿,你醒了?一定是饿了吧,来,快把这红薯吃了。”
名叫娇儿的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小脸脏兮兮的,一头黑发也是一条一绺,乱糟糟的散落着,倒是那双眼睛明如点漆,纯净得一尘不染。此刻她正坐起来靠在土墙上,一副虚弱不堪的模样。这会儿见凌霄拿出了红薯,她一把接过,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块红薯却被她几大口就吃了进去。
“呵呵,慢点吃,别噎着,哥哥这里还有。”凌霄微笑着,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神情间颇有兄长风范。
“凌霄哥,那你怎么不吃啊?难道你不饿吗?”
“你重伤初愈,自然要照顾你。”凌霄边说边取出剩下的那块红薯,递给了娇儿。
“凌霄哥,你砍柴那么辛苦,还被我连累的成了乞丐,这块红薯说什么也得给你吃。”
“不辛苦,”凌霄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等我再卖两担柴,就又能给你买副药了,这几天多亏了梁翁帮了咱们,每次路过他的茅屋,他都会给我两块红薯,否则这服药钱又要延迟几日才能凑齐了,等你的伤好了,我怎么也要给老人家送去几担柴。”
“等我的腿好了,一定帮凌霄哥去砍柴!”
“我所有的家当就是一把斧头,你拿什么砍?”凌霄微笑道,“况且天气变暖之后,苍亭山上的毒蛇猛兽也会多起来,连我都不敢深入险地,你毫无功夫又怎么能去?”
“有凌霄哥在,我就什么也不怕!”娇儿小脖子一挺,自信满满地道。
“行了吧你!”凌霄轻轻捏了一下娇儿的鼻子,笑道,“你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再不小心把哪儿摔断了,咱们可就又有的受了。”
娇儿抿着小嘴用力点点头,双眼却噙出了泪花。自从双亲死于马匪刀下、全家又被洗劫一空后,她便成了一无所有的孤儿,一个月前又不小心摔断了双腿,要不是凌霄接好了她的双腿,又冒着风雪买来几位草药,恐怕早就没命了。
这段日子来,都是凌霄哥靠砍柴来养活着自己,自己不但帮不上什么忙,还摔断了腿拖累凌霄哥,可是凌霄哥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娇儿的双眼含着泪回想着。
“好了娇儿,别哭鼻子,快把红薯吃了,然后跟哥哥去镇里,如果运气好,以后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
“好日子?”这三个字是娇儿从来都没敢想过的。
“我刚才听路上人说,今天镇上有玄天宗的神仙来招收弟子,如果我们能被选中,那不就有好日子过了?”
“神仙?”娇儿眨巴了一下大眼睛,本来嚼着红薯的小嘴也僵硬了片刻,“嗯,凌霄哥你一定能被选中,我知道你不是一般的砍柴郎。”
“砍柴郎就是砍柴郎,还有什么一般不一般的?”凌霄微笑道。
“凌霄哥,你这么有本事,咋成了砍柴郎呢?你是我的大恩人,你得跟我说说你的事儿,要不等你被神仙带走了,我再想见你一面都见不着了呢!”
凌霄不但有一身功夫,而且还会写字作诗,说起话来更比村里的教书先生还有学问,这在娇儿眼中可是了不起的本事!因此她认定凌霄哥不是一般的砍柴郎,一定会被仙人选中的。
“救命恩人?呵呵,快别那么说!”凌霄说着一顿,“娇儿,我不瞒你,以前的事我都不记得了,就连名字也是看了这项坠之后才想起来的。”
说到这儿,凌霄没有接着说下去,而是把手伸向了胸前的黑色玉坠。那玉坠虽然早已被泥土所蒙蔽,但在一抹斜光之下依旧泛着幽幽的乌光,看上却颇为古朴厚重,又彰显着几分沧桑与神秘。玉坠背面,两个暗红色的篆体小字,正是凌霄二字。
那是自己的名字,可是自己又是谁?总不会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凌霄抚弄着那黑色玉坠,神情凝重。通过自身装束,他也能揣摩出自己的身份并不一般,而如今自己的处境,更是证明家里遭逢了巨变。甚至除了自己之外,所有的亲人都已惨遭毒手!倘若真是如此,家仇却是不可不报!
几个月以来,凌霄几乎走遍了整个青州府,却没有一家姓凌的豪门世家,他也有些纳闷,毕竟仇人为了斩草除根不该任他存活于世,可是几个月过去了,凌霄从未遇到过追杀者。
虽然失忆,但是曾经练过的功夫和读过的书,凌霄却不曾忘记,那已变成本能般的能力,失忆的人也不会忘记该如何走路的,就是这个道理。
凌霄也曾问过邂逅过的武者,天罡十二斧是哪个门派的武功。那武者却说,在大隆王朝,最有名的斧法,便是当朝镇南大将军夜凉的裂魂开山斧,一斧头下去,怕不是能把个小山头劈为两半,不过那是跟长枪一样的长柄巨斧,却是没听说过还有天罡十二斧这么一套功夫。
“难道我根本不是大隆国之人?为什么我会失去记忆呢?”无数疑问在凌霄心怀间盘桓不去,“我势必要查个明白,到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不过凌霄清楚,这一切都需要强大的实力。想要快意恩仇、畅游天下,不是光有志向就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在这几个月以来,凌霄一直在寻找机会,而这十年一次的仙缘会,正是他必须要把握的!
“凌霄哥,反正不管你到底是谁,在我心里都是最好最好的人!你一定能做成神仙的,来,这块红薯咱们一人一半。”
凌霄莞尔一笑,却是被娇儿打断了思绪,他也没拒绝娇儿,接过红薯边吃边笑道:“你这妮子,神仙又岂是那般容易做的?不过借你吉言,哥哥这便带你去寻寻那仙缘!”
凌霄说完,便背起了还在打愣的娇儿,大踏步走出了庙门,向挂月镇而去。虽说也是个读书人,举止间倒颇有几分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