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疯魔不成活,再说一些东西
我现在才发现,不疯魔不成活,状态要疯魔,但心却要冷静。疯魔的是一直的坚持,但是写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把疯狂的情绪也写进去。
最近很焦躁,心情很不平静。我很想成为程蝶衣那样的不疯魔不成活,但却忽略了创作的时候不能把那种疯狂的情绪带进去。创作的时候一定要静心,你要明确的知道你写的每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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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脑袋不够用了,谁借我个脑袋使使。最近脑子很疲劳,和身体疲劳睡一觉就好不一样。脑子疲劳,精神疲劳,让人整天提不起精神,干什么都没力。即便是这样,我也要强迫自己去写小说,我是不会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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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个笑话,娱乐圈最吊的是谁……猪八戒啊,水军全是他的。这是写我那本《我本猴子,无限嚣张》的时候想到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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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哦,尝试的写了一下。
……
如果我有一双隐形的手;
就可以再抱你一次;
回头看看曾经喝过的酒;
好想叫住以前的自己;
假装大方的去说了再见;
却总一步三回头哦;
渴望一个平常开心的笑;
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留不住的身体留不住的心;
留不住的感情留不住的回忆;
流不尽的眼泪想带你飞;
鸳鸯缺了一只游向夜晚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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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有个愿望,当个三流写手,现在算是达成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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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希望那是真实,但醒来之后那只是一场梦。有一个喜欢的女孩,经常做梦梦到我们是情侣,很开心在桥下,在雨中玩耍,然后我送她回家。之后醒了,是梦。
每一次这样,我就会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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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人,有几个能够自己控制自己的命运。大多数、甚至全部的人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活着。都市的人每天浑浑噩噩的进行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的生活,重复着枯燥的工作,对于自己没有半点意义。
而有些人不甘心,他们不甘心活了一辈子到最后,在老的时候回首,却不知道自己一辈子做了什么。他们想方设法的去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想要给自己的生命找到一个意义,找到一个存在的价值,找到一个在死的那一天不会不甘心的理由。
如果不能确实的证明的自己的价值,那就用最疯狂的状态,让整个世界陪自己一起堕入地狱。似乎只有这样剧烈的疯狂,才能证明他在这世界上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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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
没有想过分开那么突然;
心脏仿佛停在那个夜晚;
熟悉的声音,爱笑的眼睛,刻在脑海;
时常说着分开之后的一滴一点;
却没有想过那天会真的到来;
想了千百遍的夏天,全然嗨不起来;
若是当初说了那句我真的爱你;
或许今天的我不会去后悔;
渴望留下的一切都已形同陌人;
冰凉的吐气,中二的少年;
记忆褪去温暖的色调;
残留的温度埋进最深的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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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羡慕你们每天在玩的人,我精神为我生了个闺女,已经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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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伪的出路就摆在眼前,落工完成的葬礼在辽阔的草原举行。守旧的人们不愿意接受所谓的开明,开拓者们总是用鲜血作为残酷的代价。
倒退的文明,不甘寂寞的野心家,失败是他们发起战争的借口。平坦的道路总是没有充满荆棘的路更具有诱惑力。狭隘的目光对比广袤的世界,能看到的东西依旧是狭隘的。渴望央而求不得的感情,妄想可望而不可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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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以后,我的时间……就是我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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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人生即将结束,比起赢……更重要的是不后悔。有些事情的结果很重要,却也不是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认清自己,不后悔并且快乐的走下去。
最后,好不容易即将摆脱所有人从一出生就要背负的束缚,我不会再轻易的让自己被任何事情束缚住、迷失方向,变的看不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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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缘尽否,半刻惜别离,纸鸢白云间,诉说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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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胃没别的优点……就是爱好运动……
你说作为我一个半死宅的器官……你有点出息好不好……
我在家有多懒……我的胃就有多勤快……每天不运动一下就痒痒……
我说它也不听……可惜了我这个带把的身体……没有女人每月一次……却天天签到……勤快死了……
最坑的是……我越紧张它越勤快……我要有它一半勤快……这会儿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所以……我今天郑重的宣布……基友……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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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我还是个白痴加智障的中二少年……
有一天……下雨了……
作为一个骨子里充满文艺的我……我伸出手……试图拥抱灰色的天……
可万万没想到……
为什么在这么美好的时候……会闻到廉价的香水味……
我怀疑的看向周围……重度中二幻想……让我以为在我身前……有一个看不见的漂亮女鬼……
我激动的坐起来……在差点闪到老腰之后……深情的呼唤着各种名字……
十分钟以后……在我各种恶心的称呼下……成功让那条楼下的狗冲我狂叫……
看着楼下那只狗眼里暧昧的眼神……我知道那一定是只母狗……
这还没完……
在我白痴智障的无聊幻想剧本中……我会和那本三流小说的主角一样……遇见女鬼……左拥右抱……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
一瓶昨天刚买回来的爽肤水放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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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熟悉悦耳的歌声从楼下传来……
我仔细一听有点不对劲……
请告诉我在幼儿园放失恋阵线联盟是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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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不是真实的,人们心里的欲望就放大了,变的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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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排版很重要,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人们的阅读。而情节的安排就是对故事的排版。一个并不是很出彩的故事,通过重新编排,或许会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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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知道我写小说一直缺少的东西是什么了,就是缺少人物和剧情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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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生命就是我们最大的束缚。我时常想着一句话,既然活着就不能白活,一定要留下些什么,或者改变些什么。从这句话可以感觉到,没有什么生活的快乐,有的只是不甘心。
就像是吃自助一样,我们时常会觉得不能白掏钱,一定要吃回来。往往吃到最后已经不想吃了,留下的只是一点不甘心,已经不是为了想吃而吃。
活着也一样,活到最后,已经不是因为活着很快乐,很不舍。而是因为觉得既然来了世界一趟,既然活着,就不能白活,已经为了想活着而活着。
换句话说,已经不是为了活着让我高兴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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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要的是自由和强大,我们也是。为了自由,所以变的强大,却又被一些事情束缚住,失去了自由的初衷。
所以我讨厌束缚,不喜欢任何规定和计划的事情。就像是晚上睡觉,白天必须起来,学生必须上学,必须穿什么,吃什么,喝什么,没有任何事情是必须干的。
天生反骨,不喜欢束缚的感觉。一旦有什么计划,比如明天要去哪,就会打乱我的生活。比如这会儿要睡觉,但是不瞌睡,想要熬夜,但明天又要去哪,那现在是该睡还是不睡。
总而言之,该死的计划,该死的规矩,该死的规则,该死的束缚。
最后一句,该死的手机,为什么这么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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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醒了,是还没睡。熬到脑子里面像装了一个电钻一样,瞬间感觉萌萌哒(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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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一辈子其实就是一个字,痴。痴于感情,痴于爱,痴于自己喜欢的事情,自己的专业。程蝶衣人戏不分,不疯魔不成活,但那才是活出了真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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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发现努力就像台球一样,可能大力出奇迹,也可能只是一场绚烂的烟火,精彩过后却没有所谓的成功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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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知道自己做梦梦到了什么?每天晚上做梦就是想不起来,要是能把做梦的记忆弄成画面放出来,鬼才看什么电影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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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不够技术来凑,技术不够意识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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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到即止是怕你生厌,如果你喜欢,二十四个小时陪你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