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兄弟见面
时至中午,烈日当头,听风独自走在校园的小路上,忽然间他发现前面有个人很眼熟,一个十分起眼的红发男子靠在校园的一颗大树旁,红发男子一身红袍像一朵大红花一样鲜艳,笑盈盈的看着他。
“是你?”听风一眼就认出眼前这个红发男子。
“是我,我找你找了好久,现在终于找到你了。”红发男子笑道。
“你找我干什么,炎火手链又不是我取走的,你跟着我干什么。”听风正准备离去,红发男子伸手挡住他。
“警告你不要乱来,不然我不客气了。”听风怒道,这个红发男子找他一定没什么好事,他就是神兽火麒麟幻化而成的人,人类的名字叫做周齐。
周齐冷哼一声,淡淡道:“你眉头发青,印堂发黑,双眼发红,一看就知道最近几天会出大事,我是来开导你的,不然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听风听到周齐的话大怒,道:“我怎么样关你什么事,我看你就是个神经病,我要走了,下午还要上课。”
周齐摇了摇头,叹道:“你死了不要紧,可惜了我的那把火麟剑,还没成型就前功尽弃了,真是可惜。”
听风眼珠一转,连忙问道:“火麟剑?那是个什么武器?”
周齐哈哈笑道:“火麟剑就是用我的火精之血铸造的绝世神兵武器,麒麟血分两种,一种为普通的麒麟血,用处不大,一种为千年一孕育的麒麟火精之血,千年只出一滴。上次你将我刺伤,火精之血滴落在你的佩剑上面,你应该发现你的佩剑已经变得通红了吧,只要你去铸剑山庄将此剑锻造,就能够出现稀世神兵火麟剑!”
听风呆了呆,问道:“那我过几天就去,来得及吧?”
周齐淡淡道:“来得及,只要绝世魔剑未出,什么事情都来得及。”
听风连忙问道:“什么是绝世魔剑,难道比火麟剑还要厉害吗?”
周齐的眼中出现一丝冷芒,隐隐有不服气的意思,道:“绝世魔剑乃是剑中之王,百兵之首,火麟剑算是一件二级神器了,但是绝世魔剑就是一级神器,你说谁厉害一点。”
听风呵呵一笑,道:“据我所知神器分三个等级,二级神器已经不错了,我不是贪心的人,要那么厉害的武器也没什么用。”
周齐沉声道:“一旦你得到火麟剑,从那一刻起,你就再也不是普通人了,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别人就会杀你夺剑,你明白吗?”
听风点了点头道:“不说了,我要上课了,你既然知道我在这个学校有什么事就直接来找我。”刚才周齐的一番话让听风对他的反感芥蒂已经荡然无存。
周齐道:“记住,这几天你千万不要喝酒,不仅你不要喝,连你最亲密的人也不能喝,否则你将会大祸临头!”
听风回到课堂一直想着周齐的话,好像明天就是飘凌的生日,大家一起庆祝一下,自己拒绝喝酒应该不难的,刚下课花语就过来叫他了,两人一起并肩出去购买赠送给飘凌的生日礼物。
夜间大街上人头传动,闹市来来往往的人不胜热闹,听风和花语两人一起漫步街头,前面街边的告示栏周围围满了人群,大家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什么。
听风好奇的走过去一看,只见告示栏上写到:近日我国三喜临门,第一喜事,兽族第一乐师沧露代表狼族狼皇沧海作为两国友谊使者前来我国商谈国事。第二喜事,我国提苏米拉二世国王的大儿子飘凌明天生日。第三喜事,贝尔王国的花龙国王将前来我国一起为王子飘凌贺寿。此致敬礼,神魔历西元766年。
花语看见告示脸色大变,轻声道:“风,这里好吵,我们快走吧。”
听风没有注意到花语的表情,跟着她一起离开,诧异道:“原来飘凌是提苏米拉国王的儿子,难怪看上去一身的贵气。”
花语道:“我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了,不过我就是不喜欢他,如果让我在你和他两人之间选择,我绝对选你。”花语心道,如果在你和雪天之间选择,我选雪天......只是这句话她没有说出来,一向高傲聪明的她怎么会随意破坏风花雪月之间的友谊呢。
听风听了显然十分高兴,轻轻的拉起花语的小手,花语没有拒绝,听风只觉得心中一片荡漾,花语柔滑无骨的小手被自己牵着十分舒服,两人一起慢慢的走回学校。
“听风大哥,还有花语你们在这里啊,好久不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听风的耳边响起,听风顿时回过神来。
“雪天!”听风大步走过去抱住雪天,雪天也伸开双手紧紧的拥抱听风。
一旁的花语眼睛红润,大声道:“你还舍得回来,都不来看我们。”
雪天和听风对视一笑,雪天来到花语面前抱住她道:“花语我也很想你!”
花语的眼泪不自觉的掉落下来,压抑许久的感情大堤在这个拥抱中瞬间崩溃,强烈的情感犹如洪水暴发般迅速扩大,花语没有说话,只是静静体验这一刻的温柔。
听风对花语突然哭了没有感到什么意外,毕竟她和雪天很久没见面了,突然见到雪天本人内心一定十分激动,他看见前面一个一身桃红色衣服的女孩,刚才她和雪天似乎十分亲密,问道:“好啊雪天,你有新的女朋友了也不告诉我们。”
雪天微笑道:“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我的朋友而已,她叫做桃乐丝。”
桃乐丝本来听见听风的话刚准备为自己辩解,但是雪天说出他们没有关系后又觉得有点点失落,桃乐丝定了定心神,甜甜的笑道:“你们好,我叫桃乐丝,是雪天少爷的保镖。”
花语抬起头,后退一步。她已经擦干了眼泪,笑颜如花的微笑道:“好可爱的小妹妹,我叫花语,是雪天的同学。”
听风接着道:“我,听风,也是雪天的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雪天一边挽住听风的手臂,一边挽住花语的手臂笑道:“我们找个茶馆喝茶吧,边喝边聊,比在大街上站着有趣的多。”
花语也挽住桃乐丝的手臂娇笑道:“我知道前面有个很有名的茶馆,我们去哪里说话。”
四人一起来到了茶馆,围成一桌坐了下来,听风先开腔道:“雪天,你知道铸剑山庄的事情吗?”
雪天点头道:“知道,听说铸剑山庄马上会打造出一把绝世魔剑,我想明天就过去看看。”
听风笑道:“我也要去铸剑山庄,不过明天不可以去,明天是飘凌生日,他的真实身份原来是提苏米拉国王的儿子,这家伙隐藏的够深的,我们明天一起去他的生日舞会热闹热闹。”
花语道:“明天我也去参加飘凌的生日舞会,雪天你也去吧。”
雪天想了想,道:“好吧,我难得回来一次,就和大家一起玩个痛快。不过我暂时不会回到学校上课,等铸剑山庄的事情过了再说吧。”雪天已经隐隐记起了什么,他需要尽快找到另外一半水晶吊坠,和自己的水晶吊坠合二为一,回到21世纪。
其他几人自然不知道雪天的心思,花语笑道:“你不去看看古月吗,她一定也很想念你。”
雪天猛的一拍脑袋,用力过大哇的叫了一声,道:“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啊。”这个动作将大家搞的都笑了起来。
桃乐丝笑了一会,不解问道:“古月是谁呀,我记得你昨天做梦一直叫她的名字,这个叫古月的她一定欠你很多钱。”
雪天淡淡笑道:“她当然欠我很多钱,一生一世都还不完。”
四人在欢笑中谈的十分开心,很快到了黑夜,雪天和桃乐丝住在客栈,听风和花语回到了学校。
学校门口飘凌正站在门外,远远的看见听风和花语两人靠近道:“你们两个终于来了啊,我等你们半天了。”
听风微微一笑,道:“谢谢王子殿下久侯。”
飘凌装怒道:“大家都是同学,什么王子不王子的,你们叫我的名字就行了。告示你们,明天我的生日舞会开在父王的金銮大殿上,到时候会有兽族的乐师来给我庆祝,够面子吧。”
花语花容失色道:“不是在学校么,怎么换位子了?”花语似乎很害怕去皇宫。
飘凌得意的笑道:“临时改的,因为来了重要的客人,所以父王让我将同学们邀请到皇宫去,花语你一定要来哦。”
飘凌说完就开心的走了,听风和花语缓缓进入圣龙学院的学生寝室,一路上听风照样有说有笑的,他没有注意到花语似乎在思考别的什么,魂已经不在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