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再世为人

第1章 再世为人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秦挽月一颗心乱了又乱。她还不想面对沈辰,可接亲的队伍已经在门外候着了。

丫鬟婆子们喜气洋洋地催促她,杨嬷嬷和映花一人一边搀着,她只好半推半就上了花轿。

鞭炮声炸得她头疼,喜乐混在乱哄哄的嘈杂声浪里,像是断气前的呻吟。

花轿颤巍巍悬着,她一颗心也跟着吊在半空,浑身不自觉地紧绷起来。她总有不好的预感,会遇着什么事,让轿夫把她扔下,摔一屁股。

再世为人,又要结婚了。哦,如今叫成亲。

三十多年前那次婚宴的情景一股脑儿钻出水面,一幕一幕邀功似的在眼前晃。

她留意到那些当年不曾注意的细节。沈辰,不,那时他叫高书远。

他那是什么表情?婚宴上,他佯装深情款款地望着自己,脸上堆砌着笑,可那笑容一丝一毫也没有进到眼睛里,这哪里是在看心爱的女人?他把戏演得那样敷衍,自己竟然看不出来,偏还觉得他好暖,笑容好阳光。

他看爸爸的时候,满眼儒慕简直像真的一样!许多年后他平步青云,私下里提起当初不遗余力提携他的岳丈,总是轻蔑地撇着嘴——“被时代淘汰的老顽固”。

秦挽月按了按太阳穴,发现那里青筋鼓成一团,突突地跳着疼。

那些事情过去多少年了?久到她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了。

前一世…姑且称为前一世,那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他们两个的婚姻持续了十七年,这一世,在这个史书上不曾存在过的时代,她正好十七岁。

想起既是终结,又是开始那一天,她的头胀得更加厉害,思绪飘回了十七年前。

那天很吵,家里座机和高书远手机一整天没响停过,门被捶得山响,外面的人乱哄哄地喊着高书远的名字,劝他开了门,随他们回去交待问题。

她那天病着,隐约听到外面的人说高书远受贿几千万,急怒攻心爬下床来。这分明是诬蔑陷害!两口子省吃俭用,足足十年才还清了房贷,什么受贿几千万,钱在哪?!

见她要去开门,高书远急忙拦住。他的脸皮耷拉着,像是老了二十岁。

这副模样让她的心蓦然一沉。

在他面前,她头一回灵光乍现:“凤梧大酒店?”

高书远颓然点头。

她捂住胸,一口气险些上不来。

他和那个女人没断!

凤梧大酒店的前身是凤梧大排档。老板是个爽辣的川妹子,叫秋白。

那时他们刚刚结婚,几个好友不时在凤梧大排档聚一聚,最初几次高书远还肯带着她,后来总能找到理由让她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再后来,他回到家总是神不守舍,间谍似的。手机上了锁,短信提示音一响,两个眼睛就冒光。

大约过了半年,秋白找上门大闹一场,说是怀孕了。

她要离婚,高书远不同意,又是下跪又是发誓,还写了保证书,终于没离成。后来他手机再也没上过锁,再后来仕途越走越顺,他在家的时候越来越少,日子久了,两个人渐渐变得相敬如宾,日子过得四平八稳。

她不是没想过高书远毫不犹豫选择她,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她有个省委书记老爸,能送他上青云。

但每次看到他光明磊落的笑脸,又暗暗鄙视自己的小人之心。

又过了些年,听说秋白傍了个大款,源源不断为她注资,大排档变成了饭馆,饭馆又变成饭店,最后变成金碧辉煌的大酒店!

她故意和高书远说秋白的事,意在告诉他“瞧,幸好你没和她在一起,不就是个傍大款的么?”

高书远表情很奇怪,还生气了:“我早不记得这个人了,你怎么心胸那么狭窄?”

原来……他就是那位大款哪!在外一掷千金,在家和老婆苦守清贫,这是怎样一朵奇葩!

结婚十七年,头六年还车贷,后面十年还房贷。压得自己十年没添过新衣的房贷……

房产证上落的是却高书远父母的大名!他当初怎么骗自己来着?是了,最初自己是不赞成多买一套房的,平白拉低了生活质量,他是怎样一步一步忽悠自己的?他压榨完爸爸的人脉资源,再压榨光自己的青春…他怎么能这样?

她被气得神志不清。耳朵嗡嗡响着,跌跌撞撞坐到沙发上,手一伸,正好摸到那块刚买回来准备给老爸贺寿的天外陨石,头脑一热就向着面如槁枯的高书远砸了过去。

当时她想着:这要是一枚手榴弹就好了!和他同归于尽!

不想一念成真,那陨石爆炸了。

身体被撕裂的时候,她怔怔地想着:哪来的手榴弹?还好没送给老爸。

她竟然没死,被一股大力吸扯着,旋转着不知去向何方,像是在坐云宵飞车,但眼前漆黑一片。伸手想抓住些什么,发现自己没有手,也没有身体,只剩一缕残存的意识飘飘荡荡,隐约觉得高书远就在附近。

不知过了多久,停在一处温暖柔和的地界,她惊恐地乱抓,听到一个仿佛远在天际,又仿佛从身上响起的声音:“儿又踢我了!”

投胎了?!这么快?!找到高书远,狠狠报复他!胎儿如是想着。

这一世的父亲不喜欢她。来到这世上的第二天,她睁开了眼睛打量着四周,眼里还燃着对高书远的仇恨。

大红的云锦缎被比她婴儿肌肤还要柔滑,桔红锦帐上绣着花团簇簇,雕花大木床,床头立着细长的烛台,烛上罩着一层纱罩,把烛光均匀地撒满内室。像是古代。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明崇山正好夜起,对上婴儿秦挽月恨意盈然的眼神,生生打了个冷颤,以为婴孩看透了他隐秘的心事,便不喜她。

后来几乎再没见过这个爹。他参加武举,中了武状元。

明崇山年轻时穷困潦倒,是入赘的女婿,所以秦挽月随了母姓。他中状元后,秦氏省时度势,主动提出和离,待明崇山安稳下来,再娶她入府。不料第二年,他娶了兵部尚书的独女孙氏,秦氏哀伤过度,一病不起,隔年就去了。

明崇山本就不喜秦挽月,加上新夫人跋扈,干脆直接断了往来,只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十几年来,在孙家鼎力相助下,明崇山成功剿了几次匪平了几次叛,官拜兵部侍郎,生了一子一女。

看看这些男人呵!

矫子稳稳落地,思绪戛然而止。

秦挽月一惊:这么快。怎么会顺顺当当就到了?

茫然地被人牵着拜了堂,送进洞房独自坐着,那些喧嚣终于远远地离开了。

她的脑袋清醒了几分——这事不对。

高书远,不,他现在叫沈辰,他也来到了这个时代,是丞相沈平焕独子,名满京城的天才少年郎,三五岁时开始吟诗作赋,让中华民族璀璨的诗词文化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他深知自身的长处,苦读数十载,披荆斩棘考了个新科状元,正准备入仕。眼下正是踌躇满志,脚踏青云时。他还是京城第一美男子,据说眉目如画,连公主也有意招他为驸马。说好的恶人有恶报,现世不报来世报呢?

她秦挽月是什么人?身份尴尬,随母姓的明侍郎女儿,入的是秦家族谱。丑名在外,不会吟诗,也不会唱曲,身无所长平平无奇,平日里扮成小厮走街串巷,旁人也不知道她就是秦家那位倒霉的大小姐。

她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众人,兵部侍郎明崇山曾经做过上门女婿,兵部尚书独女孙氏的夫君曾经做过别家的上门女婿,兵部尚书孙有光的女婿曾经是人家的上门女婿……她秦挽月能平平安安活到十七岁,简直是个奇迹。

沈辰秦挽月,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样两个人,为什么皇帝要赐婚生生硬拉在一起?这京城里谁不知道娶秦挽月就是把兵部两巨头的脸往地上踩?这门亲事沈相也是头痛得要死吧?难道沈相得罪了皇帝,被穿小鞋?不然怎么解释这神奇的赐婚?这一发乱点鸳鸯谱倒是正中红心,生凑了一对前世有缘人,只不过是恶缘。

这一世,敌明我暗。秦挽月细长的手指轻轻敲在腿上,一颗心慢慢沉静下来。

沈辰近两年几乎没有新作问世,一众翰林和名士正痛心疾首,呼吁改革科举制度,莫要扼杀了人才。当真是冤枉了大昭国的科举,沈辰江郎才尽,确实不是科举害的,只是抄完了。由此可见他还是急功近利的性子。

年前,他看中淮河画舫上的一名清倌人,不管不顾抬进府做了妾,气得沈相病了一场。人说三岁看到老,这一位倒好,两世为人依旧不忘初心,始终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秦挽月醍醐灌顶。难不成公主真的看中了他,偏生他闹了这一出未娶先纳,才故意整他?

听闻近些年,京城里那些老不正经的王公贵族吓唬自己家不成器的纨绔公子哥儿,用的就是“这次春闱/秋闱若是还不中,便替你求娶秦家大小姐去!”

说到秦家大小姐的丑名,还是秦挽月自己整出来的。再世为人,她很珍惜,不愿像上一世一样虚度光阴。女子行事不便,于是扮成小厮,走街串巷日日在三教九流各色人群中厮混着细细体验生活。

那些寂寞的老姑婆子见她眉清目秀,得闲就调戏道:“小二哥,你们家大小姐也不收了你用去?”

挽月笑着应道:“呸呸呸,咱家大小姐,别的没有,就一个丑字。啧啧,我是能走多远便走多远,你这老婆子可别瞎咒我,得口疮!”

成就了自己一世丑名。

说起来,经过这十几年多姿多彩的生活,对人性的理解早已入木三分,高书远的行径虽令人不齿,却也能够理解。

偏生皇帝此时一纸赐婚,这是老天看不过眼,逼她复仇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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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只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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