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她跟这尸体长得一模一样
?沈蓝樱有些发呆的看着司空琰,她突然发现,司空琰对昭盈公主似乎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情感。
他这是,喜欢吗?他是喜欢昭盈公主的?
不不,也许只是因为昭盈公主是五皇子的姐姐。
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
“喂喂,你想什么呢?”司空琰可不知道此时沈蓝樱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已经提起了自己那盏油灯,另一只手在沈蓝樱面前挥了好几下,“回魂了,我们该往里走了。”
沈蓝樱回过神来,慌忙应了一声,紧跟在司空琰后面向里面走。通道的四壁依旧是铺着木板,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踩在上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不过通道里的空气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污浊,相反,空气只是微微有些潮湿,但却是在缓慢流通着的,显然这里的建造者当初是做了很好的通风装置。随着二人的深入,光线渐渐暗了起来。手中的油灯也只够照亮前方一米的距离。沈蓝樱看了看阴森森的四周,犹豫了一下,从袖管里掏出了一个筒状的东西。
一道强光从沈蓝樱手中发出,整个通道里的光强瞬间翻番。
突如其来的光亮把司空琰吓了一跳,凝神望去才发现发出光亮的是沈蓝樱手中的小圆筒。
在沈蓝樱被司空琰带到州府的那天,有丫鬟替她换掉了身上已经湿透的衣物。虽然沈蓝樱随身的东西在她们看来都极为奇怪,但昭盈公主的东西又不能随便丢弃,于是都洗干净,又放在阳光下晒了一天,之后用香料熏过,才恭恭敬敬的送回沈蓝樱休息的地方,由司空琰检查过后,再交还给她。
经过她们这一折腾后,毫无疑问,沈蓝樱的手机是彻底报废了。
不过她的手电筒倒是防水的,而且还是太阳能的。现在她无比庆幸自己当初买了个旅行专用的手电筒。那时买手电筒也只是因为小区的路灯年久失修。不过穿越到古代,手电筒的用处就非常明显了。
“这是什么东西啊?”司空琰探过头来问道,虽然他仔细检查过她的衣物,当时却没发现这个小圆筒可以发光。
“呃……”这个问题怎么回答?沈蓝樱犹豫了一下,道,“你猜,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
用了手电筒之后,大约可以看清前方十米的路,这时沈蓝樱才发现,这个通道并不是直的,而是像蜗牛壳一样的涡旋形。
很快,二人已经走到了通道的尽头,强光手电的光线已经照不到对面的墙壁,可以看出他们处在一个比较开阔的空间里。
司空琰侧过身来,火石摩擦的声音响起,一个固定在墙壁上的油灯就亮了起来。紧接着,就像连锁反应一样,一连串的灯光一个接一个在墙壁上亮了起来。也就十多秒的时间,整个空间就灯火通明了起来,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圆形的地下室,有五十平米左右,四周的墙壁上每隔一米就固定着一个油灯,不知道用什么手法添加了联动装置,点灯的时候省了不少事。
地下室四周零零散散堆放了不少箱子,正中是一个硕大的几案,上面放着一个长款的木质箱子。
沈蓝樱知道,那不是普通的箱子,而是装着昭盈公主尸体的棺材。
正当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时,司空琰冷不丁的说道:“沈蓝樱,你还要抓着我的袖子到什么时候。”
沈蓝樱低头一看,惊愕的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紧紧抓住了司空琰的袖口,慌忙松开爪子,尴尬的朝他笑了两声。
司空琰面无表情的抬起手臂看了看,华贵的云袖已经被她捏的皱皱巴巴,早在刚走下石阶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她不经意间的动作,却不知怎么的竟没有甩开她,无奈的摇了摇头,举步朝正中央的木棺走去,道:“跟我过来。”
见他没有怪罪的意思,沈蓝樱暗暗松了口气,壮着胆子跟了过去。
司空琰在木棺跟前停了下来,眼神落在简陋的棺椁上,轻声发问:“沈蓝樱,你有没有疑惑过,天下为什么会有两个人长得如此相像?”
“啊?”沈蓝樱微微一愣,她确实怀疑过为什么这些人只是看到外貌和昭盈公主一致的人,便确定她是昭盈公主,为什么这么笃定呢……
没等她给出准确的回答,司空琰已经抬手掀起了棺椁盖。霎时,一股冰冷的寒气从棺椁中散发出来,棺椁中一具女尸安静的躺在雪白的毛毯之上,面容苍白,身上的裙裾虽然被整理过了,却仍然沾满血迹,不难看出她离世时所穿的就是这条裙子。棺椁的内壁上是一层厚厚的透明固体,散发着盈盈的蓝光,先前感觉到的寒气就是它散发出来的。
沈蓝樱的注意力立刻就定格在面前的女尸身上,虽然她早就知道自己和昭盈公主容貌极为相似,但真正见到了本人,还是被震撼到了一次,这不应该说是相似,而应该说一模一样才对,眼前的尸体跟自己在外形上几乎找不出任何差别,她再次想起了过去听的鬼故事,这种惊悚的感觉让沈蓝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看,你们的外表几乎是一模一样。”相比之下,司空琰就要平静的多了,甚至唇畔还有一丝若有若无地笑意。他看了看沈蓝樱,又看了看昭盈公主,道:“如果真要挑出什么不同,你的眼神比她更灵动些,身高比她稍微矮上大约一指的高度……再有就是……”
“就是什么……”沈蓝樱狐疑的问道。
“真的想知道?”司空琰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
“是啊。”
“哦,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昭盈殿下的身材比较好,该丰满的地方比你丰满多了……”
司空琰这几句话,成功的把沈蓝樱心里的恐惧转化为了恼羞成怒,让她有种把手中的油灯砸到司空琰脑袋上的冲动。不过这种想法也只能在脑子里想想,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