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元宵之夜

第104章 元宵之夜

赵钦卫打算在元宵后的正月十六,举行一次大朝会,除了对立功人员进行奖励,还要发布一系列新政策。在政策发布前,要确定好具体的内容,他每天都要召见相关的文武大臣来商议。

这天,正是元宵节,闹花灯、放烟火是元宵节传统节日习俗,汝阳城的百姓都盼望着秦王的出现,跟他们一同欢庆节日,赵钦卫也有这个打算。

既然要公开在热闹的地方出现,安全保卫工作尤为重要,最想干掉赵钦卫的要算是崇祯,或许还有其他势力的人,必须防止有可能出现的刺客。

邓玉龙也亲自担任护卫工作,天刚刚黑,他走进王宫,脸有喜色,说道:“秦王,我昨晚运功,已经成功打通了督脉的所有穴道,卡在最后一个穴道好几个月,终于打通了。”

赵钦卫说道:“邓叔,恭喜你了,终于突破至先天后期,从此内功更上一层楼,可以顶得上最顶级的高手了。”

赵钦卫和邓玉龙在另外的屋子聊着天。他的两个老婆,以及一众侍卫,正各自准备着。

凌羽跟费雅怡十分要好,在没其他人在场的时候,两人就姐妹相称,不去守那君臣之礼,凌羽和费雅怡同年,凌羽大了两个月。

费雅怡说道:“姐姐,我以前跟师父生活在山野间,从未见过闹花灯、放烟火是什么样,应该很好玩、很好看吧。”

凌羽笑道:“那当然,等会你就可以看到了。”

赵钦卫走了进来,对费雅怡说道:“是啊,等会出去后,你可以欣赏个够。”

费雅怡说道:“卑职的职责是保卫秦王和王后、王妃,不能把过多的精力用在那方面。”

赵钦卫笑道:“反正护驾高手有很多,武功比你高强的多得是,少你一个护卫不会有什么影响。”

费雅怡嫣然一笑,说道:“谢过秦王。”

她的笑容太迷人了,在说话的大多数时候,赵钦卫的眼睛都在看着她,费雅怡一般不敢与他对视,有时候脸颊会红起来。

今天,她穿着薄薄的紧身劲装,那曲线玲珑的身材显露无遗,腰腹没有丝毫的赘肉,胸部十分丰满,赵钦卫估计,最少有E杯。在没有整容技术的古代,在身材苗条的同时,双峰又那么丰满,是十分少见的。

赵钦卫问道:“天气寒冷,你穿的衣服这么薄,不冷吗?”

费雅怡说道:“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肯定不行,但卑职是习武之人,以前跟师父在一起的时候,冬天经常穿很少的衣服,用自身的内功、真气来抵御严寒。师父跟我说,这样有利于内功的修炼。”

对于内功深厚的人来说,严寒的确是不算什么,在零下十度的情况下,赵钦卫即使不穿衣服,也不会感觉到丝毫的寒冷。

今天上午,官兵侍卫们到兰月楼清理场地,汝阳的老百姓,都知道秦王在元宵节晚上要出来看烟火。到了傍晚的时候,附近一带聚集了大量的百姓,他们都希望一睹秦王的风采。

傍晚,在兰阅楼附近的一间食肆,几个青年男子正在吃饭。

店小二端上最后一道菜后,说道:“客官,两刻钟后,本店要打烊了。”

男子甲说道:“时间还早着呢,怎么那么早就打烊了?”

店小二说道:“客官,待会秦王就要驾临,掌柜和小的都想要去一睹秦王风采呢!”

男子甲说道:“怎么,你们有生意也不错吗?”

店小二说道:“秦王驾临,大伙都争相去看呢,谁还会坐在这里吃饭?更何况,咱们秦国的老百姓都感念秦王恩德,就算不做一个晚上的生意哪又如何?”

男子乙问道:“你们都很感激秦王吗?”

说到这个话题,店小二的兴致来了,他滔滔不绝地说道:“那当然,要是没有秦王,大家都还过着苦日子呢!就拿我来说,以前全家做地主家的佃户,那可恶的地主,佃租收得很高,一年辛苦下来耕种的收成,大部分上缴给了地主,就算不出现灾荒,全家照样吃不饱,万一再出现什么灾荒,就得饿肚子了,全靠我一人在店里打工,维持家人不至饿死。

自从秦王来了以后,把地主家的土地都充公了,再分给我这些老百姓耕种,一粒米、一文钱的税都不收。家人说,干脆回家种田还划算些,要不是掌柜今年给我涨了点工钱,我在过年前的时候,就圈起铺盖回家了。秦王啊!可是秦国老百姓的活菩萨。”

四个青年听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这时,旁边食桌的一个女子说道:“其他地方的老百姓可就没那个福气了,还要继续过着被地主、官府压迫的苦日子。”

店小二说道:“可不是嘛!我听人说,附近的许多州县的百姓,都羡慕得紧,都盼着秦军快点打过去,好让他们也过上好日子。”

那女子说道:“那搬来秦国不就行了?”

这女子是于般若,她跟赵钦卫一别差不多两年,实在忍不住那份思念,在年初五的时候,就辞别师父,跟师姐何飘玲一同出来闯荡江湖。她嚷着要来汝阳,何飘玲拗不过,只好一同跟来。

店小二说道:“可不是嘛!自从秦国成立以来,在不到一年间,前后共有好几十万人搬来秦国呢!那些来不了的,肯定有其他原因。”

那四个青年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了,青年甲说道:“或许只是昙花一现,过不了多久就被大明朝廷的大军剿灭了。”

于般若说道:“杨嗣昌亲率的十万大军都全军覆灭了,实在看不出明王朝还有什么办法能打败秦军。”

青年甲阴沉着脸,不说话。

这时,另外一边的青年男子说道:“在下很看好秦王,看好秦国、秦军,明军哪里是秦军的对手,离灭亡之期不远了。”

这男子二十六七岁,一副公子打扮,相貌堂堂,丰姿英俊,他的食桌上放过一根约四尺长的钢柄短矛,矛刃部分套着矛鞘。

何飘玲见到这英俊潇洒的男子,眼前为之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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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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