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一章 番外:江公——今日的酒,当真香醇。
有时候你要相信,命中注定的人,只需一眼,你便能从浩瀚人海里认出来。
江公便是这样,一眼认出宁知闲的。
那是一个白雪皑皑的黄昏,金子般的夕阳照在连绵不绝的雪原上,几只白狼立在山崖处,幽幽的眸子里泛着狠戾残暴的冷光。
这季节里不好找食物,他们应该已经饿极,好不容易寻到了新鲜的吃食,狼群首领仰天嚎叫,引来狼群,将一袭红衣的女子围困在中间。
江公刚想上去解围,却见得那女子手中的油伞一旋,飞雪倒转,她踏伞而起,像一朵红梅,怒放在冰天雪地间。
一只很奇特的曲子诡异地传开,她葱尖似的手指轻点虚空,那倒飞着的大雪,缠绕在她手腕处,像一只有灵性的幼小雪龙,嬉戏在她的掌心里。
这只幼小的雪龙自她掌心咆哮而出,化成撑天巨兽,怒吼着吞尽山崖上的狼群,狼群四下惊散逃窜,雪龙游天而上,最后化成万千雪花,飘然而下。
那点足立在伞面上的女子负手转身,笑望着江公,俏声打趣:“哪里来的孟浪少年,这般不知羞,看了许久,可是看够?”
江公踏雪而至,凌于半空,与她对望:“圣女好手段。”
“眼力倒是不错,你又哪家的弟子呀?”
“在下,江非。”
“原是江氏一族的后人,难怪生得俊俏。你不在你的江南好好呆着,跑到这北境做什么?”
“云游。”江非笑望着她,“敢问圣女名讳?”
“你好大的胆子呀。”姑娘家指尖一挑,那油伞升起落入她手中,她握着伞柄,笑吟吟地瞧着这少年郎,俏生生地笑着:“巫族圣女的名讳,是你能打听的?”
“据闻巫族之人轻易不出族门,安居一处,今日有幸遇见圣女,自是好奇。”
“你若是真的好奇,不妨跟我走一趟?”
“好啊。”
“不怕我害你呀?”
“堂堂巫族圣女,岂会行屑小之事?”
“切,话都让你说尽了,我想害你都不好意思下手啦。”
他们并肩,掠过雪原,翻过山崖,她火红的衣衫在茫茫白雪中,像是一缕会游动的火焰,炙热,张扬,媚艳。
江非不时地偏头看她,只觉得这个圣女,眉眼如画,绝代风华。
后来她停在一间茅屋前,转了转油伞:“我要进去跟里面的人打一架,你来帮忙做个证,看谁比较厉害。”
江非说:“好。”
她不讲道理得很,说好是找人打架,却直接先把人家的茅屋给拆了,拆得还七零八落的。
里面的人正支着额头半躺在榻上小睡,屋子被拆了,他也像是没睡醒依旧闭着眼,很是有番风云骤变于眼前而不动声色的高人风采。
宁知闲却是先忍不住了,掷了伞急急飞过去,要把安睡的人打醒,娇喝一声,“奚若洲,你给我起来!”
奚若洲揉一揉眉心,懒得睁眼:“你追了我十里八街的,好端端的女儿家,怎得不脸红呢?”
“谁叫你胆小如鼠,连接我三招都不敢!我当神殿的神使有多厉害呢,原来不过是这等窝囊的废物。”
奚若洲叹气,睁开了眸子看着她,以及她身后的江非,笑了一声:“是是是,我打不过你,我胆小如鼠,窝囊废物,这样你可满意了?”
“你瞧不起谁呢!”
“江非老弟,你说说这小女子,是不是难伺候?”奚若洲好笑道,这不喜欢打架,爱好和平,还是个错了?江非笑着走进那被拆得七零八落连顶都没有了的屋子,“说来,我也一直想见识一下奚若洲神使的厉害之处。世人都说,神殿八神使,神枢尊者独爱奚若洲,想来必是有过
人之处。”
“你可知,世上难伺候的除了小女子外,还有哪一类人?”奚若洲笑问。
“奚兄这是在说,我是个小人了?”
“唉呀,聪明!”奚若洲笑着起身,掸一掸雪色的长袍,又将胸前的头发拔到身后,掌风一起,捡来地上的酒囊喝了一口烈酒,好生潇洒风流,又扔给江非:“我来北境只是来闲逛,圣女你
也不用如此紧张,我拆不了你们巫族老窝的。”
“好大的口气呀。”宁知闲笑道,“你神殿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欺着世人不明真相,操弄人心,你居然还敢蔑视巫族?”
“说得你巫族就有多光明正大似的。”奚若洲倒是一点也不生气,眉眼里始终含着淡淡的笑色,他天生一张好皮相,叫人难以移目,久看不腻。
但那天,他们还是打起来了,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山雪寂的。
到底是怎么打起来的,江非记得有些不那么清楚的,好像,是因为,宁知闲说奚若洲长得难看,奚若洲就说宁知闲生得丑,于是二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他在旁边,捡起奚若洲的酒囊喝着酒,认真观战,拍着大腿,高声叫好,十分卖力。
并鼓励他们多打一会儿,他也好琢磨琢磨,奚若洲这位神殿的天之骄子,到底厉害在何处。
只可惜他们“恶斗”了一天一夜,也没分出高低上下来,倒是宁知闲被奚若洲轻薄了好些次,恼得她脸颊飞红,喝骂奚若洲这个臭不要脸的臭流氓,实在有辱神殿名声。
奚若洲很坦荡:不是你说的嘛,神殿具是沽名钓誉之辈,你怎可以君子之风要求我?反倒是你,一点邪教的自觉都没有。
宁知闲:你才邪教,你全家都邪教!
江非听得好笑,酒也喝尽了,便施施然地出来“劝架”:要不,咱们找点吃的垫垫肚子,再继续?
奚若洲抖着手指头:“你这个江族后人很一般啊,未修得六根清静,居然还贪这红尘俗物,看个架还把你看饿了不成?”
宁知闲转着伞柄:“可不是说,有本事咱两也过几招,奚若洲,我派你上!揍他!”
“我欠你的?”
“你摸了我的脚,你揍他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你那臭脚丫子我摸了我还嫌委屈呢。”
……
江非晃了晃酒囊,负手走在前,淡淡道:“听闻前方城中,有一种酒特别好味。”
“江老弟慢步,一个人喝酒多无趣,非得有三两挚友把盏共欢,才是人生乐事嘛。”
“对对对,我最识好酒,没有我在,你说不定被人蒙了都不知。”
这酒一喝呀,便是从南喝到了北,从冬雪如幕喝到了春暖花开,喝到了夏阳炙热,喝到了秋起月圆。
喝出了一路的笑语畅谈,喝出了满地的血流如注,喝成了人生快事,也喝成了半生纠葛。
江氏与神殿和巫族都不一样,他们不收弟子,不招门徒,居于山野之间,单脉相传。既不问世事,也不爱繁华,清心寡欲得很,讲究的是个闲适自在,追求的是个修行清静。在神殿和巫族数百年的水火不容,你死我活之下,他们倒是出尘世外,悠然逍遥
。
说白点儿,就是个散人玩家,只是这散人玩家道行颇深,不管是神殿还是江氏,提起江氏的时候,都得掂一掂分量才行。
那时候的江非还很年轻,心思简单通透得很,只追求大道,提升自己。没有修炼成置他人生死苦难于不顾的老精怪,也没有一番要跟神殿不死不休的劲头在。
年轻的他还有一双,温柔看穿人间悲欢的清澈眼睛。
说实话,他们三个不太适合做朋友。
朋友这东西,大抵是要志趣相投,心意相通的,至少至少,也得是有个共同的观点。
但他们没有。
奚若洲站神殿,宁知闲挺巫族,江非觉得江氏才是正道。
矛盾非常尖锐,立场极其分明。
宛如粉黑大战,撕起来那是血雨腥风,吵得恨不得刨了对方祖坟,骂架能直接骂上热搜的那种。
可怪就怪在,他们除了日常辱骂对方所属势力之外,喝酒却挺能喝到一处的,大概是因为他们三,酒量都挺好吧。
有一天晚上,江非睡不着,起来散步,流水般的月光下,他听到了一阵低语,自他头顶传来的。
奚若洲跟宁知闲两人躺在屋顶上,看着星子眨眼,银河倒悬,宁知闲问:“江南是什么样子?”奚若洲双手枕着脑袋,笑着说:“很美,小桥流水,杨柳依依,吴侬软语,才子佳人。我最喜欢看河边浆洗衣物的浣娘,她们站在柳树下的青石上,挽着衣袖,白生生的胳膊,水嫩嫩的手指,一边唱着歌,一边扬着衣物抛入河水中,溅起的水花会落在她们的脸上,她们的孩子会在河里捉虾寻蟹,归来的男人们远远喊着他们的娘子,那是我
觉得,江南最美的样子。”宁知闲看着奚若洲的侧脸,好像天上的银河悉数落进了奚若洲的眼里,泛起了温柔的涟漪,他清雅温润至极的声音说着些什么,宁知闲已经听不太清,只记得江南很美,
小桥流水,才子佳人。
自此一生,宁知闲再也没有见过,比奚若洲更好看的人。
“奚若洲,你娶我吧。”那天她说。
奚若洲转过头,对上宁知闲的眼睛,不知道他想了什么,他只是看着宁知闲很久很久,明亮漆黑的瞳仁里倒映着的,是宁知闲正芳华倾世的皎好面容。
但最后,奚若洲只是眨了下眼,笑得温柔,刮了一下她的鼻尖:“你怎么这么不知羞的呀?”
“不娶就不娶,我还看不上你呢。”
宁知闲生气地转过身,指着天上的星辰:“你们神殿不是会算星象嘛,你教我吧。”
“好啊。”
“这么轻易就教给我的吗?”
“教不教是我的事,能不能学会,可就要看你的天赋了。”
“你看不起谁呢!”
奚若洲笑出声,但不知为何,他笑着笑着,眼底只剩下落寞。
而站在屋檐下的江非,看了看手里买的一管玉簪,弯唇笑了笑,催动内力,那碧玉做的簪子,在他掌心化为粉尘,消散在这满夜的星光里。
他奉家师令,来看一看这人世,看一看神殿,看一看巫族。
神殿只手遮天,天下独尊,巫族安于一隅,根底深厚,要去看一看他们是不是对的,到底拥有了强大力量的人,是不是该培养信徒,占山为王。
还是说,应该像江氏这样,藏起力量,不乱天下,不动人心,不惑君王,只修己身。
江非曾问奚若洲,“修行不是自己的事吗?为什么在你们神殿和巫族里,修行是为了攀登权力的高峰?你们是为了欲望在修行吗?”奚若洲那时候转动着手里的酒盏,反问:“当你拥有了足够强大的力量,不是想着去庇佑弱小,而只是为了自己趋吉避凶,延年益寿,不同样是欲望吗?只不过,你们的欲
望是自私自利而已,的确不会危害世人,但同样,无益于世人。”“神殿便有益于世人?”江非笑道,“终归到底,神殿的根本,还是在人,是人就会自私,就会有无法满足的贪妄。若神殿之人俱为天下而舍己身,岂有诸多祸事,皆因神殿
而起?”
“说得在理,但我不听。”奚若洲笑着碰了一下江公的杯子,很是无赖。
江非摇头苦笑,他很难从奚若洲嘴里听到几句有用的话,许多时候他兜兜转转说一大箩筐,其实根本什么也没讲。
而每到这种时候,宁知闲都会觉得极其无聊,由着他们两个争道论理说上半天,她就悄悄贪杯,喝得酩酊大醉。
他们是怎么走散的呢?
是在那场看似不经意的灾难中吧?
他们争执不下,分不出神殿巫族和江氏到底哪个更高一筹,奚若洲便提议,咱们来做个测验,如果一个地方,同时存在数种教义,他们会怎么样。
江非那时不明白,他真的以为,奚若洲只是想看一看,谁更高明,谁能得到更多信徒,谁能成为主宰。
其实不是的,奚若洲用意不在于此。
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后了,那时候,他们都成了老人。
那天之后,奚若洲就走了。
走的那天,下了一场初雪,他们坐在湖心小筑里又喝酒,宁知闲说,奚若洲,我埋一坛酒在这里,你要是想娶我了,就把这坛酒起出来。
但奚若洲只是笑笑,喝尽了杯子里的酒,掠水而去,再未现世。
不多久,就听说神殿的神枢病逝,他成为新的神枢,成为尊者,成为了这片大陆上,至高至伟,至无上的存在。
听到这个消息时,江非笑了笑,他知道,奚若洲杀了神枢。
是的,奚若洲杀了神枢。
他是第一个弑神的人。
奚若洲一直都记得,当他走进神枢的书房,面对着那位待他一向仁慈宽容的老人时,内心的挣扎和痛苦。
那天,老神枢见到他,还笑着问,怎么样,此番云游有何收获?
他问老神枢:“尊者,神殿是什么?”
老神枢抬头看他,眸光如晦。
“若洲,你迷失了。”
“不,我是看清了。”
老神枢死在他掌下的时候,眼中并未有太多震惊,他像是早就料到会有今日一般。
他拉着奚若洲的手,说:“你不配成为神枢,你是,殒神之人。”
奚若洲跪在他的尸身前,整整一夜,却没有掉一滴眼泪。
那一年,奚若洲,二十一岁。
天下间能寻出几个在二十一岁年纪的时候,就有如此胆魄的人?后来,他就成为了世人所仰的新神枢,接过了那柄古拙又华贵的权杖,在全天下的人都等着他带领神殿走向新的高度,新的辉煌时,他却将权杖放起,避世归隐,五十年
整。
宁知闲也等了他五十年。
宁知闲一直不懂,奚若洲擅衍天象,在她和奚若洲共看银河倒悬的那个晚上,奚若洲就已算到了此后百年的天象。
而那场他在村庄里做的测试,不过是他最后的挣扎。
当红色的血光笼罩了那个村庄,他就知道,他的挣扎是无用的,天意如此。
天意如此。江非后来也离了北境,回了家中,心再不静,思再不纯,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有了杂念,他知道奚若洲杀了老神枢,却不明白他为何要杀——彼时的江非还是太年轻,看不
穿奚若洲自那时起就布下的覆天之局。
师父拂袖,你去吧。
江公拜别家师,踏遍天下,再寻不着一个好的酒友。
后来他掐指算一算,看到了朔方城,看到了王家,于是他叩开了王家的大门,走了进去。江非他的确不明白奚若洲为何杀老神枢,但他感受得到,奚若洲在做一件极其危险的事,也就是他现在作为神枢,带领的神殿在行危险之事,他隐约觉得,他应该要站出
来,否则天下必将大乱,奚若洲他会涂炭生灵。
他没有猜错,奚若洲何止大乱天下,涂炭生灵这么简单啊?在闲极无聊的午后,江非坐在梅园里,时常会想起那年的大雪,想起宁知闲一袭红衣,像极了雪中怒放的红梅,想起那天那个村庄的血光四起,想起奚若洲的眼中第一次
露出哀凉的神色——他总是风流潇洒,眼带笑色的,鲜少外露那样的情绪。
江非从来都清楚,在他们三人之间,奚若洲是最难测之人,天赋奇高,智慧奇绝,别看他总是一副风流孟浪的样子,他的袖里乾坤,天下无人可及。
他从不将奚若洲看成敌人,虽然他们也不能称之为朋友,他只是觉得,这个人,太难看懂了,没有人能预测,他会做什么,要做到什么程度。
万万没想到,他会做到这样的程度。
以天下为棋,以世人为子,算尽诸天诸地诸神诸人,一个也不放过。
包括他自己,包括宁知闲。
真是个残忍的人啊,连宁知闲也未放过,怎么狠得下心的?
有一年,他突然出现在王家,说是拜访老友,然后带走了王抈。
江非不懂,王抈有何特别之处,会得到奚若洲的青睐,千里迢迢跑过来将他带走,成为了名震凤台城的抉月公子。
于是江非便算,算了好些年,险些连命都搭进去,算到了一点天机。
他以为是自己算到的天机,其实,是奚若洲故意露给他的。
那一点天机,就是方觉浅,或者说,就是星伶。
奚若洲让他算到,星伶是王轻侯此生之劫,非死不可解。
奚若洲让他送王轻侯入凤台城,遇方觉浅。
奚若洲让他扶王启尧,压王轻候,成踏脚石,逼王轻候走上极端。
奚若洲让他以为他在逆天而行,却不经意间走上他铺好的路。
他的这位老友,世间第一人。
自己天赋不如他,布局不如他,就连心狠也不如他。
他舍得葬送方觉浅一生,自己却舍不得见王轻候永世凄苦。
所以他要对王轻候说,小公子,别恨我,别恨任何人,老朽不曾骗你,你是天下第一善卦,不要沉于旧恨,王家的老幺啊,我们对你的那些偏爱,不是作假。
他生怕真的毁了王轻侯一辈子,在绝情了那么多年之后,他的良心再受不了这等挫磨,泣声哀求着王轻侯,放下。
其实说来,他待王轻侯,真的是很不同的。
王轻侯很像年轻时的奚若洲,江公有时候看着他,都会恍惚。
同样看似多情实无情,同样心狠寡恩多刻薄,同样擅识人性弄人心,同样为了达到一个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当然了,也有同样的好皮囊,会说同样好听的废话。
甜蜜蜜美滋滋地柔情话语里,每一处都是凛冽杀机。所以江非很能理解宁知闲后来对方觉浅的偏袒,在王轻侯身上,实在是太容易找到奚若洲的影子了,宁知闲却不愿意世上再有一个奚若洲,再多一个宁知闲,再等一个五
十年。
但就算江非再怎么待王轻侯不同,却也不会允许王轻侯走到最后,他不该是君王,就像奚若洲不该是神枢一样。
奚若洲是弑神之人,王轻侯便要成屠王之辈。
一个翻天,一个覆地,颠倒出一个新乾坤,留待干净的人,掌乾坤。
阴艳无数次地问他,师父,你为何对小公子如此狠心,你送他走上这条路,却也要让他死于路的尽处,献身祭奠,你便不会心有不忍吗?
江非便会看着阴艳那双清澈的眼睛,怜爱地摸一摸她的头发,告诉她,都是殉道者罢了。
殉的是人,成的是道。他们将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且毫无怨言,如果你看懂了那一年血光四起的村庄前,奚若洲的眼中的哀凉,便会明白,他们早就该作历史的尘埃,舍一把老骨头作泥土,养
一朵新生的花,开出芬芳。
等到天地俱寂,红梅落尽,年轻时相遇的三个人,至多会再喝一次酒,说一声,今日的酒,当真香醇。
一酿五十载,血泪浸白骨,岂敢不香醇!
也一如那个星河倒悬的夜晚,他们会在屋顶上看星星,听奚若洲描绘江南的美人,奚若洲是说的人,宁知闲是听的人,他是窥的人。
只是无论过去多少年,江非他始终都记得,那年雪原上,一袭红衣,如红梅怒放的那个身影。一念半生过,相思化作疾,如何轻易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