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烫手山芋

第34章 烫手山芋

“尼玛,老家伙你这是不要命了吧?国宝级的东西,你竟然敢,卖给我?卧槽,你这是诚心的害我啊。”

杜磊那叫一个无语,这种宝物压根就是金钱无法来衡量的,他要是买了,就凭这点小本事能够捂得住?

最终的结果还不是的跟盗墓笔记里头的吴邪一样,上交给国家。想想他就觉得心酸,自己辛辛苦苦挣来钱,卖个宝贝,还没捂热,就得上缴。

他当然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他很认真的说道:“你这东西,实在是他过于惊骇世俗了,就是烫手的山芋,我估计没人敢玩。”

“恩,我杜磊呢,是个遵守行规的人,狗首在你这,我也不举报你,只要你别偷偷的卖给外国人就好了。”

“得了,就这样吧,你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杜磊在说话的同时,将灵瞳给打开了,就在开启灵瞳的那一刹那。

他的视线内,既然是一片绿色的海洋,这狗首竟然就跟一个“绿光源泉”或者说,是灵气源泉似得,源源不断的朝着空气里喷薄出绿色气体。

杜磊深深的吸了一口,发现整个人顿时都神清气爽了,除此外,他发现,这种“绿气”比前段时间在石象上吸收的要高级不知道多少倍。

功效同样也是天差地别,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仿佛都充满了使不完的劲,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己似乎要炸了。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就是一个字“爽!”酸爽的就跟是吃了老坛酸菜牛肉面似得,那种感觉会令人回味无穷。

就跟一个即将饿死的穷光蛋,吃上一顿饭似得,那味道,别提棒了,简直就是非常美好的事情,杜磊都有种要哭的冲动。

“你确定?”吴老汉一脸的笃定,从兜里摸出被坐瘪的香烟,兀自的抽了起来,一点也不担心杜磊不要他的货。

“我告诉你,过了村,可没这店。这玩意儿,是我祖传下来的,刚开始我不知道是狗首,我也家里缺钱,才不得已拿出来卖的。”

吴老汉说的话,显然都是胡编瞎造的,这狗首要是他祖传的东西,那么,老母猪都可以上树去了。

这分明就是他通过某种“特殊”的手段的来的,而从他这打扮,和着装上来看,显然也不像是个有家室的人。

杜磊此刻开启这灵瞳,大概可以持续五分钟左右,随即就将视线投向了边上的吴老汉,灵瞳除了透视和鉴宝以外,还有夜视,和“望气”的功能。

至于这“望气”嘛,则是相师们说的“看相”从字面上看来存在很大的差距,可着“望气”的效果的确是和看相,有着曲艺同工之处。

那就是分别通过“面相”和“气”来判断一个人的“运”就比方说此刻的吴老汉,在杜磊的视线中。

他的脑心上,飘着一股子浓郁的“黑气”这显然就是传说中的“霉运”或者说,就是“阴气”恩,反正就不是什么好事儿。

像这么一大团的“黑气”显然是证明了杜磊先前所猜测的一点,那就是,这个吴老汉,他是个盗墓贼。

而且应该是一个惯犯,从他指甲缝里泥巴,就能够判断出来,只有常年在阴气旺盛的地方久居,才有可能形成如此浓郁的黑气,从事“盗墓”的人,往往都会祸及子孙,甚至会霉运连连。

而如果和这种人走的太近,同样也是会受到影响的。所以在古代的时候,盗墓贼往往都是单个的行动,而且身边几乎也没有什么朋友。

像那种大型的掘墓团伙,虽然在三国期间,就出现过,可在那时也就只有曹操的那一支专属的盗墓贼团队。

那可都是一帮子死侍啊。

杜磊不由的皱了皱眉头,在开业的这段时间了,也有曾经做过盗墓这一行当的人来过,可却也没有这么浓郁的黑气啊?

像这吴老汉顶着如此大的凶兆,和晦气,竟然没有挂,真心的是个奇迹啊。杜磊从一个无神论者,很自然的转变成了一个“玄学”轮着。

至于什么鬼怪说,那纯粹就是在扯**蛋,只要“鬼怪”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那么他,永远都不会相信这个事。

“你就这么肯定我会买你的狗头?”杜磊这句话里边有歧义,因为从他看到吴老汉头顶的那一团黑气开始,就不能和这个老家伙走的太近。

“呵呵。”吴老汉贪婪的吸了一口香烟,直接了当的开口说道:“狗首我卖给你一百万,无论你是捐赠给国家,还是自己收藏,都和我无关,这袋子里边还有一些汉代的青铜器,和各种年代的古币,都是些珍品,权当我送给你了。”

杜磊并不怕什么厄运缠身,他有霸下护体,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和杜磊一样,拥有灵瞳的人,那么势必可以看到他头顶是宛若烈日般的耀眼。

用古代的话,来说,这就是“天神下凡”谁也阻挡不了他的气运,在很多人,抱怨自己颜值低,家庭差,个子矮,体弱多病时,其实杜磊早就已经飞到了天上去。

哪怕就算是在没有得到“霸下”的传承前,杜磊的运气也一直都很好,要不然在高中的时候,校花怎么会向她表白呢?

在冥冥中,似乎真的有一种叫做“运”的东西,在操控着时间万物的,生长和运行,可是没有谁可跳出这个圈子。

就臂如杜磊这家伙吧。

中国有十四亿的人口,如此庞大的一个数量,为什么得到霸下传承的是他?难道他比别人帅或者智商高吗?

不,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指引着他,往前行,他所他被砸了,他得到了霸下的传承,开启了宛若bug般的高调人生。

很多人都不相信命运,可事实上“命运”这两个字,天天都在给人打脸,很多人,努力,奋斗了。

可他依旧是一无所成,依旧跟从前一个卵样,现实让他折服,让他彻底将膝盖,献给了命运这么两个字。

“狗头,我买了,我给你两百万。”杜磊看了他一眼,主动的将加码提升了一倍,说实话,在全中国,恐怕再也找不出来,和杜磊一样大方的老板了。

和他做生意,那就是一个字“爽”没有什么花言巧语,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在杜磊看来,大家出门都是为了赚钱,我赚了钱,那么自然也不会亏待你的。

就好比给杜磊制造手串的加工作坊一样,总共是十家来着,本来都是一些效益一般的作坊,可自从杜磊给他们订单。

其中有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老板,已经将他那辆开了十来年的比亚迪换成了“大奔”最关键的是,他们那家作坊的员工,目前工资已经全部的上涨了一倍不止!

可想而知,在杜磊赚的大量钞票的同时,他背后的那些团队,同样也是赚的盆满钵盈,根本就是呈直线增长的状态。

在整个蓉城的古玩市场里,杜磊这两个自己那是响当当的,这两个字,就是信誉,就是口碑,就他娘的钞票。

只要跟杜磊合作过的人,没有说他不好的,一个个把他当兄弟对待,要知道,整个古玩市场的人,都想跟杜磊做生意。

没办法,谁让人家有“法子挣钱”啊,而且做人也是爽快的不行,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谁都不能在他面前颠倒黑白。

尤其是他对自己团队员工的福利政策,很多白领都羡慕嫉妒恨啊,从移动那边,杜磊挖来了两个负责售后的姑娘。

那待遇,甭提了……

当然在所有都收益的情况下,吐血的自然就是“买家”了,那么怎样才能够,让买家们心甘情愿的吐血呢。

杜磊的出发点就和别人不一样,他不做没钱人的生意,他要做就“奢侈”艺术品牌,做有钱人的生意。

试问,在他之前,谁敢将某宝上卖二百块钱一条的小叶紫檀,卖到二万八?谁敢?谁有这个魄力?

……

“那么,成交吧。”这时吴老汉的烟也抽完了,随即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杜老板果然名不虚传,大家都说你是爽快人,说的在理。”

“呵呵。”杜磊并不知道自己在外面良好的口碑,他之所以这么爽快,一个是家里边的遗传给他的,尤其是老杜。

老杜年轻的时候是个愤青,身上没啥钱,但却经常在外头做好事。恩,这也是李梅,为什么能够看上他的关键原因。

长得高大英俊,还特别善良,这种男生,还不足够吸引那个年代的女孩子吗?年轻时的李梅在厌烦各种虚伪的追捧后,一眼,便看中了淳朴,又老实巴交的杜文涛,紧跟着两人就爱的死去活来,在一个错误的年纪,生下了杜磊。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因为杜磊他有钱任性,这家伙拥有了霸下这个bug般的金手指,他还能不浪吗?

“对了,我这人直肠子,心里有点疑惑,就是你在来这里之前,吃的是什么东西,恩,希望你能别骗我。”

杜磊很认真的问道,年轻人嘛,对这个感兴趣正常的,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要吃什么东西,才可以呼出,令他都有种头晕心慌的味。

“呵呵……”吴老汉笑了,笑的格外的阴森,甚至就连李志权和胖子,以及趴在柜台后看岛国片的杜伟都感到浑身不自在。

恩,甚至说,是毛骨悚然,他们都将视线放在了吴老汉的身上,不禁的屏住呼吸,等待着他的回答。

“人肉,死人肉,我们那儿的人,都是吃这个长大,这是一个习俗,我们每个月的头号,都会吃一顿。”

吴老汉神色如常,就像是诉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一般,在说话的同时,他还忍不住的用手指踢了踢牙缝上的残渣。

“哦,我赶飞机过来的,上一顿吃的是,飞机餐。上上顿顿吃的才是死人肉,啧啧啧,没吃过的可能觉得很惊悚,可其实吧,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吴老汉随即又用手扣了扣自己洗漱的头发。

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开玩笑。店铺里的人,听完,仿佛就连心跳都慢了半拍,他们的瞳孔都忍不住的一缩,嘴张的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那么大。

就连李志权也不列外,对于他们,包括杜磊在内,这种只有在里面,才能够看到世界,简直太他娘的惊骇世俗了。

吃人肉长大啊,什么概念?听上去就像是仿佛走进了一本恐怖的情节当中,所有人都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空调的温度也是骤然下降,杜伟正好看到“高潮”的部分,可是他连哪怕一丁点的**都没了。

他的眼珠子睁开的很大,吴老汉那张干燥蜡黄的脸孔,就仿佛是变得扭曲了一般,简直就是活见了鬼。

唯独,杜磊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笑着道:“老爷子,你这是在开玩笑吧,吃死人肉?现在可是2016年啊,哪里来的死人肉给你吃,我觉得你肯定看过盗墓笔记。”

“呵呵,你不信也好,我告诉啊,好奇往往害死猫,还是不要知道那么多的好。这个世界那么大,你没听过,见过的事多着呢,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盗墓笔记,我是没有看过,恩,对了,我要两百万的现金。”

吴老汉笑呵呵的说道,他伸出干枯的手掌拍了拍杜磊的肩膀,眼眸中难得了露出了真诚:“西藏那边流行天葬,将逝者的尸体,给鹰吃。而我们哪里呢,则是……自古以来的习俗,你们都不要有心理负担啊,我刚刚说的,只是一个冷笑话而已。”

“哈哈。”随即,吴老汉就捧腹大笑起来,恩,整个店铺里面,就他一个人笑了,所有人都是噤若寒蝉的表情。

他们信了,而这件事情,也势必在他们心里,永远的刻下一道痕迹,那就是:世界很大,你没听过,没见过的事,太多了。

“小伟,拿钱给这位老爷子。”杜磊已经在心里暗暗的想好了,要将狗首上缴国家,同时他也很感激吴老汉。

这个衣衫褴褛,头发花白,背驼的很厉害,看上去佝偻至极的老头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他都是个英雄。

十二生肖当初是被八国联军盗走的,而他势必是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手段,将其中的狗首拿了回来。

他要是为了钱,大可以将狗首卖给老外,估计能卖个天价,而且是抢着来买,而他,并没有这样,他找到了杜磊,将狗首卖给了他。

尽管是金钱的交易,可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那么大公无私的人吗?吴老汉这么大年纪了,却在从事着那么高风险的工作,这个世界上,又谁问过他是否愿意,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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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神仙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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