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探险者
从北轮台到南民丰,有一条400多公里的沙漠公路纵跃塔克拉玛干沙漠,在六月末的这个季节,秒速300的大风即使偶尔停歇,高达65度以上的高温也绝不会让穿越者好过,空气在扭曲蒸腾,使得眼中的世界也仿佛整个都架在了烤炉上,随时都有被蒸发掉最后一滴水分而成为焦木的感觉。
道路中段,路旁,有大型卡车两辆,十几名穿着红色工作套服的正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工作。他们的目标是两架带有沙漠滑板的气垫船。气垫船组装完毕、充气完毕、载物完毕,有三男三女从路边的中巴空调车中下来,进入两辆气垫船的舱室。马达声响,推进系统的巨大扇叶转动起来,吹荡起黄色尘沙如雾,向着道路的东边而去。
气垫1号船中,头发卷曲的男子一边操作笔记本电脑,一边口气轻松的道:“从这里到若羌县的直线距离是六百七十一公里,我们的气垫船最高时速50节,也就是92.6公里,跨越半个死亡之海,实在不算是件难事。”
有着小麦色皮肤和典型中亚人五官特点的年轻女子,正坐在简易椅中拿着一瓶冰镇可乐啜饮,听卷发男子如此说,微微一笑:“在当今时代,撒哈拉也早已被征服,我从未指望过还有什么真正的探险乐趣,发现,发掘,如此而已。”
卷发男子摁了几下键盘,合上笔记本,对年轻女子道:“所以我当初的建议就是来架直升机,看着哪顺眼就停哪,比这都方便快捷,还不用受颠簸之苦,视野也更开阔。”
操纵着气垫船行进方向的年轻男子接过话道:“结果呢?”
“结果我家老头子用手杖将我打出了房门。”卷发男子泄气的道。
“呵呵。”年轻女子轻掩着嘴笑。
操纵气垫船的男子也微笑。“这气垫船还是我玩了小花招才搞定的,你比我敢想敢做。”
卷发男子扶了扶眼镜,没好气的道:“凌风,你就别挖苦我了。你说,那‘月厍古城’真的存在么?据科学考证,塔克拉玛干450万年前就已经是沙漠。其东部心腹地带怎会有城邦?要是有,又怎会不见于任何一部传记史著?”
操纵气垫船的男子两道刀裁般的剑眉微蹙了一下。“怎么到了现在,你还会有这样的质疑?难道你黄家的家学是假的?”
“我觉得那是两个概念……”
未等卷发男子再说,凌风便打断道:“其实是一个概念。黄晓,不要质疑自己的祖先。”
卷发男子耸耸肩,不再言语了,转头去望那窗外的浩瀚沙海。
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沙丘纹理走向大方向是东北、西南,也就是说,由西向东偏南走,正好是逆着横截面,不断的翻沙丘,两艘气垫船如同泛舟海上,高起低落,一路飞驰,时不时还会冲离沙面,倒也刺激。
前行了大约两个多小时,气垫船在沙海的腹地停了下来。这里是一处沙丘间的凹地,中心有一湾直径不过三十米的水塘,其中靠西边生有一丛半黄不绿的芦苇,离水塘两三米的地方,几株柽柳和胡杨枝少叶秃,水塘附近还围满了胡颓子、蒺藜和猪毛菜之类的沙海特有植物。
六人中最魁梧的一位,是个有着一米九零身高的大块头,一身肌肉坟突虬结,磐石般粗糙,也不怕烈日的暴晒,只穿着短裤、无袖衫,高帮的苫布靴一看就是特制的,十多个扣带有力的将之牢牢附在大汉的粗腿上,行动间毫不拖沓,每一个动作都极显力量感。
大汉走到一株胡杨树下,抬头看了看,在一粗枝上,系着已经褪了色的红绸。他转头对凌风道:“不错,是这里。还是你的眼光犀利,说实话附近的沙丘形状改变了太多,我都认不出来了。”
凌风道:“是黄晓的卫星定位系统厉害。精确度比军用的还要高。”
黄晓扶了扶眼镜,呲牙一笑。论身体素质、战斗实力,他是诸人中最差的一个,但他有自己的特长。
“去年我们来的时候,蚊虫似乎没这么多。”从大汉那辆车上下来的年轻女子挥手驱赶着身边的蚊虫。
凌风走到塘边望了一眼,“水位下降了10厘米,再过几年,这水塘恐怕就要枯竭了。”
“哈哈!时间再一次证明,我的房屋设计是经得住考验的。看看!沙屋还在。”不远处,黄晓在向众人招手。
“这到是个好消息。”凌风闻声笑了笑,几人向黄晓那边走去。
三十多米外,面对水塘的一座沙丘底部,有拱形的通道入口露了出来。那拱形通道是以特殊塑料材料制成的,轻便、坚固,基本已经被黄沙掩埋。穿过这拱形通道,里边是三间十多平的沙屋。合金框架,再以活动模块填充。和烈火灼烤般的外边比起来,这里阴凉干爽,实在是个不错的临时住所。
六个人检查了下沙屋的牢固程度,便开始从气垫船上卸下物资。各司其职,即使女子也手脚利落,百斤的物件拿的轻松自若,丝毫没有乏力的困扰。功夫不大,通风设备,太阳能和柴油发电两套发电设备,卫星接收设备,还有可折叠组合的桌椅,炊具、睡袋等全部到位。那壮汉更是用手就将两艘气垫船推靠到了避风处,又拿出亮银色光面的苫布,一甩一抖,便如云展开,分别将两艘气垫船的主体遮住,扣好了环锁。拍拍手呵呵一笑,“搞定!”
“喂,快来看,海市蜃楼又出现了。”黄晓这次是在沙丘之顶上向众人呼喊。
凌风几个攀爬上沙丘,向正北偏东方向望去。果然,在蒸腾的空气中,一座巍峨的山已屹立于视线的尽头。就仿佛图片中非洲沙漠中的乞力马扎罗山般雄浑壮观。只是这山的山巅,不是皑皑白雪,而是一座依山势而建的黄金古城,古城中心最高的城堡之塔上,有宝石般的光芒在阳光下不断闪烁着、变幻着色彩。
“1点29,真准时,一秒不差。”黄晓晃了晃手表道。
“月厍古城……”凌风望着那山城,口中喃喃。
其余几人也是静静伫立,眼神复杂的望着这景象。从老一辈手中,继承了家学,继承了财产,也继承了夙愿。这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年年来,年年空手而回。
“唉?你们看,今年有些不同啊,还有人独自乘白驼而行的景象。”黄晓手指着某处又喊。
众人顺他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在山脉之下,蒸腾摇曳的热浪之中,有人正乘白驼飞沙飒沓而来。
先开始几个人还看的轻松,时间不久,脸上便纷纷显出了惊异。还是不久前嫌蚊子多的那个女子先说出了几人心中的疑惑:“这人这驼,好像是真的……”
十多分钟后,这个疑惑已经被完全确认了。确实是一个人,一只单峰白驼。
几个人都有点傻,犯傻的原因有二,一这白驼太神俊,二这骑驼之人太神秘。
骆驼他们也是见过的,单峰驼同样,但是象眼前这般粗健有力、杂毛无一根,沙尘无一粒,也没有任何异味,且眼睛清澈灵动的,却还是头一回见。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想过骆驼居然也可以帅到这种地步。
而这骑驼的人,浑身上下都包裹在一件宽松的连衣裤皮装里,抛开那古怪无比的头罩,与防核服有那么几分类似,但是防核服绝不会用翻毛皮做材料,也不可能是蓝灰的颜色。虽然针脚颇为匀称细密,裁剪的也有板有眼,但以几人的眼力,还是能看出来,这是一件‘土著’装。从款式到选材都是。
抛开这些不谈,几人很想不通的一点是,在此地穿这样一件皮衣,里边的人是不是已经完全泡在自己的汗水中了。
骑驼人轻轻拍了拍白驼的脊背,白驼便很知机的放缓了脚步,并最终停在了几人切近。
“如果只是来游玩,最好在十月末来,没有那么热,没有那么多风,胡杨的叶子也已一片金黄。这几天,这里不太安全。”骑驼人先说话了,虽然隔着头罩,但声音仍然是清晰无比,听起来很年轻,但又透着与年轻不符的、难以言明的沉重感觉。
黄晓看着这人,心道:“原来你也晓得来塔克拉玛干沙漠秋末到第二年的春季才是最佳时节。”
凌风这时道:“谢谢你的提醒。面对沙漠的危险,我们准备充分。自我介绍一下,凌风,壮志凌云的凌,风暴的风。”
骑驼人并没有进一步交流的打算,他直接掠过了凌风的自我介绍,又道:“沙风暴要来了。”说完,脚轻轻一触白驼,那白驼便撒开蹄,下了沙丘,直奔水塘去了。
黄晓望着骑驼人的背影,哼哼道:“他当自己是谁?沙漠的儿子,说有风就有风?”
话音还没落,嘶嘶……风已起,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之后,地上的沙粒便有了翻滚的迹象。
“快看。”之前嫌蚊子多的女子指着西北面的天空。
黄晓望去,只见那边的天空有黄灰色的暴风如万丈高的海浪,又如一堵会移动的天神家的高墙,向这边压了过来。不断增强的风速,就是这沙暴的前奏。
嘘!大汉吹了声口哨。
“似乎是历年来见过的最强的。”跟凌风同乘一艘气垫船的女子蹙着眉说。
几个人斜着身子下沙丘,大汉最爽,上来时就拿着冲浪板,现在滑沙而下,如同冲浪一般。
“这人不简单。”凌风说。
黄晓还有些不太服气。道:“一定是因为他在骆驼上,比我们看的远一点。”
凌风呵呵一笑。心道:“还是历练的少,不相信能人异士的奇特。”
下了沙丘,凌风快走几步到了水塘畔、胡杨树下正在卸鞍篓的骑驼人近前,“朋友,沙暴很快就会到了,我们搭起间沙屋,一起进来避一避吧。”
“谢谢你的好意。”骑驼人看了凌风一眼,停下手道:“我更喜欢呆在空阔的地方,喜欢吹风。”
凌风无语。有钱难买人家喜欢,他无话可说,不过,秒速30米以上的风,实在是很难让他跟‘享受’这样的字眼联系到一块。
天已经发了灰,凌风检查完气垫船后,同收起太阳能板的伙伴们进沙屋去了。黄晓通过沙屋入口边框上架起的摄像头将外边的景象呈现在电脑屏幕上。搓搓手,带着几丝兴奋道:“与其说幸灾乐祸,到不如说我更喜欢看别人的窘困,然后向其伸出很有成就感的一只手。让我们看看,一个神秘的沙漠土著,是如何同他心爱的神俊白骆驼与大自然抗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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