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样大方地在陌生男人面前进去浴室,我可以当成一种邀约吗?」陆佐摆出他认为自己最有魅力的笑容,带着戏谑与懒惰。
白采妮停下脚步,一手拿着叠得整齐的换洗衣物,长长的黑发披散开来,十分认真地与他的电眼对视。
放电,穷极所能地释放最大电量。没错,之前她那种冰冷的态度只因为她是个近视而已,一定是没看清他的脸,没切身感受他的魅力。不是他自夸,他的女人缘真的是从幼稚园就积攒起来。要不是他洁身自好,不做玩弄女性感情的事,光是女人为他流过的眼泪大概就足够淹死他七次了吧。
陆佐对自己的魅力还是相当了解,并且充满信心的。看吧,她这不就被他深邃的视线锁住,移不开步子了吗?
白采妮虽然没有移开步子,但手却慢慢地伸进那叠衣服里,从其中抽出了根什么东西,按了下按钮,那根光滑的圆形短棒上便闪过虽短暂,但肉眼可见的一道蓝光。
陆佐的喉头动了动,「电击棒?你的被害妄想症是不是严重了点?谁会在家里拿这种东西?」
「没办法,谁让这世上听不懂别人话的人那么多。」白采妮意指她的眼前就有一个。
好吧,陆佐承认自己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真家伙,完全被这件武器夺去了注意力。反正就算问她怎么会有这东西,她也是不可能回答的。
「你不会真的对人用过吧?」他真的纯粹好奇。
白采妮留给他一个「你自己去猜」的眼神,进了浴室,并且很用力地锁上了门。
陆佐颓然地陷坐进沙发,扶着额头,感叹自己早就该拒绝来什么分公司的,果然连个好兆头都没有。她根本是个变态吧?是超级虐待狂,一定就是那样的。虽然跟她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但陆佐对此已是很有把握。
【第二章】
不久,浴室里传出了水声,而这水声丝毫无法拨动陆佐男性本能的狩猎神经,只是像个提示声,将他拉回现实。
他再次环顾自己身处的这间十分普通的单人公寓,说不上多有个性,看不出主人对居所投入了多少感情,但也非像饭店的客房般冰冷,充其量就是个满足生活需求的休息场所。
他这么判断着,视线自然地又落向了那一墙算是这房子标志的书架上。
陆佐的嘴角带着轻蔑地笑了笑。单身女人,年纪不大不小,有着稳定的工作,但是缺乏大众化的娱乐生活,沉浸于一些小众的爱好里,觉得自身高人一等、与众不同,不屑于加入俗气的社交圈,但内心又渴望着能出现一个懂得赏识她孤高品味的人。
自视甚高又极度缺爱,放不下身段又忍受不了寂寞,所以才沦落到带陌生男人回来虐待的地步,为了满足她那变态的心理饥渴……
这种人陆佐见多了,大多都是不愿将就别人,也不愿改变自己,抱怨这个又瞧不上那个,等再过几年,就是别人口中的怪阿姨。
真是不幸,以为是场艳遇,结果是炼狱,可也怪他一时鬼迷心窍。陆佐叹了口气,把别人分析得多透澈也改变不了他答应给人家刷马桶的事实。
白采妮洗完澡出来后,并没有穿着浴衣或者家居服,而是另一套算是正式的运动服,就算手里有电击棒,她也没真的自信到视家里多出的异性为无害的小动物。
客厅里空无一人,白采妮也不能免俗地先去包包里翻看钱包还在不在,钱有没有少。
连这种重要的东西都忘了收起来就去洗澡,看来她也没自己认为的那么从容。
钱包里的卡和钱都没有少,此时厨房里传出的水声让白采妮的神经跳了下,顺着水声轻迈步子,很猥琐地做出了偷看的举动。
陆佐动作轻快地将一个杯子放到碗架上,甚至在放上去之前,还仔细地打量了下那杯子上的花纹。
这不是做得很高兴吗?白采妮没有出声,轻轻地退出了他视线可能到达的范围。突然,她又觉得刚才她翻看钱包的行为很蠢,幸亏没有人看到。
回了房间,白采妮依习惯性先打开电脑查看邮件,美国总公司那边的邮件总是因为时差的关系要迟一天处理,但她不喜欢迟一天。
待到白采妮不知不觉地做完所有的工作,时间已经过了许久。刚才她似乎依稀还能听到客厅外窸窸窣窣的轻响,这会已完全安静了下来,就像这个家里仍只有她一人一样。
是啊,今天她捡回了一个男人,可算是件大事情了。想起了这回事,白采妮合上电脑,刚坐到床上,手机正好收到新讯息,看到对方的名字,她马上将手机拿了起来。
要跟他说她今天的壮举吗?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理解她的。也许他也会责备她冲动,劝她不要乱来,可最后还是会理解她的。
传讯息的是白采妮大学时期的同学程学至,他们的相识是因为彼此都选修了捷克语,后又因对捷克文学有共同的爱好而接近,之后发掘出彼此的共同点还有很多,对于事物的看法也很接近,便自然而然地便持续了这段友谊,大学时期时,很多共同的朋友甚至以为他们在交往。
交往,这样的词汇不是没出现在白采妮的脑中过。曾经她有想过,假如真的有所谓爱情,有所谓真爱促成的婚姻,那么那个对象一定是程学至。
对他的感觉是她所能意识到的最接近爱情的感觉,如果和他在一起都无法长久,那么她实在想不到这辈子她还能和谁相处下去。
也在同一时期,或许是想法太过接近,令程学至也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他向她提出了交往的请求。那是她人生中最接近爱情的一次,她妈妈如果知道她当时拒绝掉了,一定会疯掉,但她就是拒绝了,就连她自己都很惊讶。
对于恋爱和婚姻的看法,白采妮都如实地向程学至坦诚,并不是她反感和他建立亲密关系,而是这种亲密的关系反而比当朋友更不值得让她信任。
让她欣慰的是,她的想法被人理解了,他说他完全能够理解她的不安,因为他也是如此不安,他也说,如果是她的话,他愿意赌一把。
当时他们两人相视一笑,那一刻,白采妮觉得人生中能有这样一个与她相似的人默默地接纳着她的一切是件多么值得高兴的事,远比找到什么结婚对象都要值得珍惜。
白采妮点开讯息,一张红色请帖的贴图先跳了出来,那大大的喜字让她错愕地呆愣了一下。
这是一张通知她参加婚礼的请帖,程学至有一个女朋友的事,她当然知道。
事实上,他当时第一时间就把这件事分享给了她,是家里人为他安排的相亲对象。他说和对方完全没有共同话题,第一次见面很尴尬,还很烦恼以后要怎么面对对方。
两人这样出于被动的关系竟然也半推半就地延续了下去,这很让白釆妮惊讶。
而今,这已经不是用惊讶可以形容的事了,程学至要和那个既不认识捷克小说家兼剧作家的伊凡克里玛,也不认识捷克作家博胡米尔赫拉巴尔,甚至没听说过捷克着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女人结婚了?
白采妮还没回过神来,接下来程学至的讯息又传来了,是很客套地希望亲友参加婚礼的感谢话,唯一区别她和普通朋友的语句,大概就是在后面他又加了一句,说老婆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他就要当爸爸了,希望她能为他高兴。
怀孕四个月?所以说他们认识到现在才多久,有没有一年?
程学至知道白采妮习惯晚睡,才会在这种时间传讯息,但今天这种了解对她来说,等于是一种讽刺。
白釆妮关掉了手机,当自己睡着了,没看到,她现在实在没办法回复这样的讯息。
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全世界的人都要拿和异性交配,延续后代这件事来催促她吗?什么共同话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边说着和对方交谈很尴尬,一边就上了床搞大了肚子,幸福地步入婚姻殿堂。在点开讯息的前一刻,她还认为程学至是世界上和她最像、最能体会她的感受的人,而这盆冷水,他还浇得真是彻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