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你太单纯了,我母亲说要跟我断绝关系,你想想看,这么严重的事情,我能不来见她吗?」看她一脸犹在挣扎怀疑的表情,没关系,他再下点猛药,不相信她不上当不想歪。
是呀!她惶然的点头,思绪完全沉浸在他所谓的事实真相,因为当时她也曾纳闷有这么严重吗?听他这么一说,伯母送她的礼物,甚至请走庄晓玲,动机真的是不单纯,而她还傻傻搞不清楚状况,以为伯母只是将她当做女儿看待,殊不知——
「老板,那你喜欢我吗?」她心慌的抬眸看他,焦急的想要知道他对她的感觉,绝无搀杂任何爱情的因素,在知道徐家的身世背景之后,即便他多神似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甚至像是她梦中的那个男人,她都有点胆怯。
徐斯汉心头一震,「你说呢?」
「不会。」从他对她冷淡的态度看来,她不认为自己会是他喜欢的菜,虽然这个认知很伤她的心,但长痛不如短痛,她会试着只将他当成老板,而非心仪的对象。
「你是我肚里的蛔虫吗?」不会?这两个字莫名激怒了他,他冷哼一声。
「什么?」她被问得莫名其妙。
「我说你很了解我吗?」
「我才见过你两次,怎么可能会很了解你?」
「那你凭什么说我不会喜欢你呢?」他很好奇,答案正好跟她所想相反,他很喜欢她。
「天呀,老板,你的意思是说你喜欢我吗?」她吓得脸色苍白,她是不是听错他的话意?他是这个意思吗?
「当然不是。」他脸色微变,马上否认的拿起桌上水杯准备喝水,这个小女人,她的耳朵到底是怎么听人说话的?
「不是就好了。厚,老板,你差点把我吓死了。」闻言,她顿时松口气,手很自然的拍打一下他的手臂,却没注意到他正在喝水,这一拍,猝不及防的他,已递至嘴边的水杯没拿稳,顿时摔落在大腿上。
「该死。」他低咒一声,赶紧拿起跌落在裤裆上的水杯,仅因翻倒洒落出来的水几乎浸湿棉质布料,甚至有往下渗透到内裤之虞,他正欲拿起桌上的擦手纸巾,孰料有双小手动作比他还要快一步的先拿起,夹杂着惊呼声,擦拭着他被水浸湿的部位——胯间。
「对不起,老板,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你在喝水,对不起。」
在看见自己做的好事,她几乎是第一时间就站起身,慌张的拿起桌上的擦手纸巾,转身弯腰替他擦干被水泼湿的部位,完蛋,她一放松就忘记自己的习惯动作,这下情况大条了,不用说,他的衣服肯定是名牌货,她赔不起。
「别擦了。」
他抓住她忙碌不停移动的小手,用着能让他「那里」着火的手劲来回磨蹭,真是要命,她是故意的吗?没看见她擦的地方是儿童不宜观看的部位吗?更别提她那张粉嫩脸庞,因为弯腰又说话的关系,使得鼻口呼出的气息几乎每一下都吹拂过他的那里——让他快要控制不住亢奋起来。
「可是不快点擦干会——」她猛地顿口,因为他的制止,她才终于看见自己擦拭的部位竟是电视如果要播出还得打上马赛克的地方,脸颊瞬间像被人泼了油又点了火似的燃烧,让她羞得无地自容。
幸好,徐夫人去化妆室,否则教她撞见这一幕,她还有脸见人吗?
「你们在做什么?」
幸福乡,是个盆地型的乡镇,人口不多,仅有千余户,地理位置正好位于市区与郊区衔接处,是一个民风纯朴、气候怡人的好地方。
乡镇上有三座小山,均属于私人产业。
邻近市区有块八千多坪空地,碍于地主不肯分段割卖,使得幸福乡几乎算是一个没有商业发展空间的小乡镇。
直到前年,事业版图横跨全球的「帝皇集团」相中这块空地,在此建造亚洲地区总部,今年年初,大楼正式启用,幸福乡才一夕成名。
梦想职业介绍所就座落在幸福乡最热闹的街道上。
那是一栋屋龄近四十年的三楼透天厝,古老的建筑物外墙爬满绿色藤蔓枝条,大门前方玄关位置摆放着张贴各家企业行号求才布告栏,屋内布置则划分为办公及会客两块区域。
至于介绍所内的服务人员目前精简仅剩下两位,一位是老板娘兼业务员的兰姨,另一位是会计兼门市小姐的应薇雅。
因为受到现代化科技网路流行趋势影响,愿意上门来找工作或委托徵才的人渐渐减少,所以兰姨几乎每天都要出门拜访各大企业行号,使得介绍所内常常只剩下薇雅坐镇,今天难得有访客上门。
「好丢脸啊,薇雅,我跟你说,我真的好丢脸。」
岑明心趴在桌子上哀嚎,即使事情已经过好几天,她仍是在回想起当时情景,脸颊就忍不住羞红,真想就地挖洞把自己活埋算了。
「你光说丢脸就说十遍了,我却连你到底为了什么事丢脸都不晓得,我告诉你,你再不把详细情形说出来,我就要下逐客令了。」
应薇雅将目光从屋外移回到岑明心脸上,若非两人是同学又是好朋友,否则她早将她扫地出门,吵得她耳根子无法获得片刻安静不说,工作效率更是等于零,重点是,她根本没说出让她丢脸的事来。
「我没说吗?」她仰起头,双眼露出茫然。
「没有,你一进门就趴在那边鬼吼鬼叫说你好丢脸。」忆起先前屋外的景况,应薇雅的目光再次深思的看向屋外。
「是喔,那我跟你说。」岑明心快速的将那件事情简单扼要说一遍,随即,忍不住懊恼的说:「你说,我是不是很丢脸?当时如果不是徐斯汉反应快,赶紧跟伯母说明状况,她可能会以为我是色女,趁她上化妆室时跟他儿子——噢,真的好丢脸哦!」
「不会啊,徐老板不是说他妈想撮合你们,那她看见那种情况一定很开心才对。」应薇雅不以为然的说出她的看法。
「不会吧,你说伯母看见那种情况反而会很开心?」岑明心被她的说法给惊吓到。
「如果她真的想撮合你跟她儿子的话,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再说,你不是说徐老板正好是你的菜,既然他母亲想撮合你们,这是个好机会,徐老板那么有钱,正好把起来当男朋友。」
「你在胡说什么,人家喜欢他才不是因为他有钱,更何况,他有钱也跟我没关系,我光想到他爸是全亚洲黑道第一大帮五湖帮帮主,我就敬谢不敏了。」
「你不是说他跟他父亲已经断绝关系。」
「对呀!」
「那就对了,他跟他父亲已经没有瓜葛,他还是有钱人一枚,我劝你若真有那个机会就好好把握,否则等他被别的女人追走,你想哭都来不及了。」
「你说得好邪恶。」根本是向钱看齐。
「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也没用,他都亲口说不喜欢我了,我才没那么厚脸皮。」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是隔层纱,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好男人是可遇不可求,我告诉你,有遇上就别管什么厚脸皮薄脸皮,喜欢最重要。」
「哎呀,不可能啦,就算势我真想倒追他也没机会。他几乎都待在餐厅顶楼,干部除了胡经理跟阿奇主任之外,其余未经允准都不能进入,而且我们公司好几位女干部都很爱慕他,特别是那个最讨厌我的庄晓玲。听说她已经倒追他一年多也没能得手,更何况是我。长相既没她妖艳,身材也没她魔鬼,声音又没她嗲死人,你说,他哪可能会因为我倒追就喜欢上我,最重要的一点,伯母说他为了要报复他父亲,扬言终生不娶好让徐家绝后。」
大部份的女人都会想要结婚生子,她也是如此,一想到他是个不婚不生族,她对他的喜欢就渐渐冷却。
「听起来他真的很难追。」
「是呀,他没事根本就不会下楼来。你看我进餐厅工作都两个多月了,才碰到他两次,一次是我打伤那个老不羞,一次是伯母请我吃饭,所以怎么追嘛!」真的好难喔!
「你真的想追还是有机会,至少他母亲很喜欢你。」
「算了啦,吃那次饭我就吓到了,而且看见他,我怕会忍不住想到他的那个,真的好丢脸喔,幸好那天吃完饭我就没再见到他。」她额手称庆,却忍不住有些心虚,因为虽然没见到他的人,她的脑海却时常想起他,呜呜,她真没用。
「看来你跟他应该真的是没缘份,不过——」
「不过什么?」
「你认识外面那辆黑色宾士轿车的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