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十二章
「原来都是假货!」程如意瞬间被泼了一盆冷水,那点蠢蠢欲动的心思被浇灭了。
程瑜也是如此,小脸上满是失望。
容陌哑然失笑。
半个时辰后,银子清点完毕,程如意立即自告奋勇帮忙,轻松自如的将一箱箱的银子和金子搬到马车上。
欣喜若狂的长乐侯看着好几辆马车上一排排整齐摆放,上了大锁的箱子,激动的热泪盈眶,活了半辈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金子和银子。
不止长乐侯激动。
程如意姐弟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一个个大箱子,心花怒放不已,尤其是程如意,高兴的笑弯了眼,这里有一半的箱子是属于她的呢。
夕阳西下,淡黄色的光芒洒落,给一个个大箱子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京城最不缺的就是看热闹的人,长乐侯一行人的大动静怎么瞒得过众人,特别是有心关注他们的人,等他们看到护卫们和程大小姐等人将一个个箱子从钱庄搬出来放在马车上后,沸腾了。
一道道闪烁的目光,贪婪的眼神齐齐的盯着护卫们太抬的箱子。
大家都知晓长乐侯卖的神药很火爆,没想到才一天,就赚了这么多银子,简直比抢银子还快,众人羡慕嫉妒的眼睛发红。
马车前的长乐侯早已料到这种情况,一次兑换这么多的白银,不引人注目都难,幸好来的时候带了大量的护卫。
离开钱庄的时候,后头还跟着不少舍不得离去的人群。
长乐侯府距离钱庄比较远,约莫一个时辰的路程。
虽说天子脚下,烧杀抢劫很少发生,但也不是绝对。
这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群看似训练有素的蒙面黑衣人包围了长乐侯的马车,这些黑衣人身上都有很浓重的血腥味,浑身杀机四溢,似乎是一群杀手。
本来跟在后头看热闹的人群被吓到了,个个拔腿逃跑。
「速战速决,不要浪费时间。」领头的黑衣人声音冰冷的命令道,说完,手握利剑杀了上去,目标直指骏马上一袭白衣的容陌心脏处。
得到命令的一群黑衣人蜂拥而上。
招招都是杀招,出手毫不留情,刀剑相碰,人影交缠,发出刺耳的声音。
这才刚交锋,一大半护卫们身上就多了不少伤口。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程瑜吓的面无血色,腿脚都不管用了。
长乐侯没想到还真的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抢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如临大敌的护卫们紧紧的将主子们护着。
程如意看着表哥和领头的黑衣人激烈厮杀,有点忍不住了,迅速的从马车里提出一把大刀,朝他爹喊了一声。
「爹,我去将他们杀回去。」
说完,长乐侯还来不及阻止闺女,她就已经提着大刀加入了厮杀的行列。
有强悍的精神力锁定黑衣人,掌控全场,程如意杀人简直就是开挂一般。
手起刀落,就是一颗人头飞了出去,不过几息,就已经斩下三个黑衣人的人头。
所向披靡!
长乐侯目瞪口呆,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闺女好凶残!
程瑜此时看着姐姐大杀四方,已经完全没了恐惧,小脸激动的通红,嘴里不停的嚷着:「杀,杀,杀!」
等京兆尹带着一大群士兵赶来的时候,地上都是黑衣人的尸体头颅。
一个穿着红衣的美艳少女提着大刀和一位丰神俊朗的白衣男子持剑站在一群黑衣人尸体中间说着话,少女手中的大刀还滴答的往下滴血,十分惊悚诡异。
长乐侯和一个锦衣少年正在一旁激动的喊着。
「闺女好棒!」
「姐姐好厉害!」
京兆尹和一群士兵们纷纷石化了。
说好的救援呢?
怎么那么像一面倒的屠杀!
没想到程大小姐和容陌公子如此凶残。
打劫他们就是找死。
估计也只有不清楚黑衣人来路,没有看到容陌眼中冰冷杀意的京兆尹才会如此认为。
程如意随意的甩了一下滴血的大刀,轻飘飘的瞥了一眼呆若木鸡的京兆尹一群人,不太高兴的撇了撇嘴。
「京官总喜欢姗姗来迟。」
京兆尹委屈极了:「……」什么他们喜欢姗姗来迟,他们来的很快了好不,谁知道,就这么不到一刻钟,抢劫的黑衣人就被解决掉了。
长乐侯和程瑜高兴的走到两人身边,至于周围地上的尸体,父子俩早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的淡然自若。
「爹,抢银子的强盗都被杀光了,真是不经杀,还没怎么样,脑袋就被我切了下来,真是太脆弱了。」
程如意很是不满意的说道,俏脸上一片嫌弃。
来到古代这么久了,除了去山脉打猎,她都没怎么活动筋骨,原本以为这些满身血腥气的黑衣人能够让她痛快的杀个够,没想到这么没用。
果然不能对古人抱太大的期待。
长乐侯噎了一下:「……」偷偷看了一眼未来女婿的脸色,暗暗的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容陌小子没有被凶残的闺女吓到。
听到程大小姐说黑衣人太脆弱,不经杀,京兆尹冷不丁的打了个哆嗦,惊悚的看着地上滚了一地的头颅和无头尸体,这些不会都是这位程大小姐杀的吧,不是说程大小姐一身怪力吗?怎么会如此凶残。
以后得离这位杀人不眨眼的大小姐远一点才行。
容陌嘴角抽了抽:「……表妹,不是他们太脆弱,是你太厉害了,这些都是手上沾满鲜血的杀手,手中人命无数。」
早就知道小未婚妻的神秘能力很强悍,没成想强悍成这样,让他欣喜之余,又有点淡淡的忧伤。
那些劫后余生的护卫们看着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虽说这些伤口不致命,但他们羞愧啊,他们的命几乎都是大小姐救下来的。
没想到大小姐这么厉害。
杀起黑衣人来,面不改色,像切瓜一样简单,还能从容的救下他们。
他们全都敬畏的看向一身干干净净的大小姐,连杀人的鲜血都没溅到身上,连表少爷的白衣上都溅到了几点血迹。
岂不是说明大小姐比表少爷还厉害。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