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春风状元楼
七月盛夏,烈阳如火,大楚国的科举亦将在此时举行。
毓秀本想将楚昭会卖官鬻爵,买卖试题之事告诉祖父和父亲,但就如先前他二人所言,她并没有证据,所做所想均为猜疑。
以祖父和父亲老诚持重之人,绝不会轻易出手去调查这等事情。
她横不能将重生之事说出来吧?
“魏渊,今日你陪我出去走走吧!”望向天色,红日当头,毓秀转眸对魏渊道。
总是窝儿在府里,证据自不会从天而降。毓秀准备出去转转儿,不说寻找楚昭不法的痕迹。起码,散散心情也是好的啊!
祖父和父亲偏向保守,只防不攻,哪怕她和太子均被算计了,亦只是提高了他们的警惕……毓秀心知,这便是钟家保皇一脉的政.治方针,绝不插手夺嫡之事,但,不得不说,依然难免心中抑郁。
楚昭狼子野心不可轻视,钟家愿意保持中立,不伤不党,他却根本没有那样的心胸。
毓秀可以理解祖父和父亲的想法。太子嫡长之身,一国储君,钟皇后地位稳固,子女双全。太傅府位高权重,祖父官居一品,父亲清流好名声……可以说,钟家在大楚国,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世家。
本就是太子外家,若还心心念念,做出百般姿态护着太子,一副恨不得他马上登基的模样,当今就算性子太柔和,怕也会对太子产生怀疑。
钟家只能保持中立,做出两不相帮,忠君爱国的模样,这才是辅佐太子的‘正道’,“我去跟母亲说一声,咱们好好逛阵子……”只是,就算心里明白,毓秀依然觉得有些憋闷,“你去准备车马吧!”
“是,小姐。”魏渊点头应是,转身退下。
“小姐,咱们要出门吗?您是,只准备带魏大人了,那奴婢……”能不能跟着一起去啊!晚翠满面期待的小声道。
“当然要带着你了,要不然,你家小姐我谁来伺候!”瞧见晚翠天真的模样,毓秀低声笑了出来,伸手点指她的鼻尖,她调笑道:“还不去给你家小姐准备衣衫?”
“是,是,是,小姐,奴婢马上准备。”晚翠大喜过望,转身飞快的从箱笼中寻出足有七,八件新衣,“小姐,您看,这件梅花纹的纱袍怎么样?这可是夫人新给您做的……还是这件藕丝琵琶衿上裳,小姐上次进宫的时候穿过,漂亮极了!”
“或者,穿这件宝相花纹的冰丝缎,配上这件百蝶度花裙,绝对艳压群芳!”晚翠一件一件的展示着手中的衣衫。
在毓秀房中,她是专管四季衣衫,首饰头面的,对这些女子妆扮之物,她最是了解。
“我知道晚翠有双巧手,只可惜……”毓秀抿了抿唇,摇头道:“今日,你家小姐我要女扮男装,做个俊俏风流少年郎,不做女儿妆。”
“啊?小姐要着男装?为什么?”晚翠惊讶道,满面疑惑。
“这你就别管了,总归去准备就是。我记得你以前也曾给哥哥梳过头,男子的发式你应该会梳吧!赶紧的,别担误时间,一会儿子魏渊就该回来了!”毓秀起身,坐在妆台前,回头催促晚翠。
“是,小姐!”晚翠无奈,只得上前。
万般本事使不出来,晚翠只简单的帮毓秀绾了发鬓,又帮她画粗了眉毛,换上白衣官靴。这时,魏渊亦准备好马车,回来接人。
派人禀了大周氏一声,得了允许后,一行三人离开钟府,出门去了!
——
京城,状元街。
时至七月,没多久便是三年科举之日,无数十年寒窗,想一朝跃龙门的举子,均都早早赶到了京城,或结交,或苦读,各生百态。
状元街,是前朝一名三元及第,后官封首辅的奇才所赐之名,这趟街上,从前朝至今朝,两百余年,共出了六个状元,三个榜眼,七个探花,进士就更是不胜枚举,亦因而扬名。
这条街上,并无住宿人家,竟是俱客栈饭馆,每至科举之时,当真人声鼎沸,满目俱是读书人。
春风楼——正是这状元街上最大的一间客栈,楼高三层,精巧风雅,因曾出过状元,又被人称做‘春风状元楼’。
来考科举的嘛,谁不想得个好彩头,有这样的名儿,春风楼中也是人群庸庸。
红日当空,午时将近,正值午膳的功夫,春风楼中人来人往。
“客官里面请,老客一位……”店小二跑上跑下,声音豁亮。
“小姐,这里可真热闹啊!”
不远处,一行三人由远而近。梳双环髻,穿粉色衣衫,似丫鬟状的大眼睛小姑娘,满面惊奇的环视着春风楼,随后侧目看向,她身侧的白衣俊雅文士,“奴婢自进了府之后,就在没来过这样热闹的地方了!”
“傻丫鬟,叫什么小姐?我现在是少爷!!”俊雅文士挑了挑眉,用手中扇柄轻敲了敲丫鬟的头。
这俊雅文士,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俊俏,气质温雅,一身月白项银细花纹的衣衫,大片的莲花纹在衣摆处若影若现。
一头乌发,被白玉冠束高高的束在脑后,映的面如白玉,显得似乎有些文弱,可一双斜飞入鬓的柳眉,却弱化了他的弱,只余英气勃勃。
“额,小,小姐……不,不是,少爷,奴婢知道错了!!”丫鬟抱着头哀叫,眼底带着玩闹的笑意,求饶道:“少爷英俊神武,大人大量,额,天资不凡,世间难得……就不要跟奴婢一个小丫鬟计较了!!”
“就你频嘴!”俊雅文士忍不住抿唇笑着,又转回头,吩咐一直随在‘他’身后的黑衣护卫,“魏渊,去上二楼,订个雅间。”
“是,小……嗯,少爷!”魏渊微顿,眼中闪过一丝笑意,领命上前。
无需细问,这一行三人,正是出门游玩的毓秀,魏渊和晚翠了。
那白衣文士,毫无疑问就是毓秀。
而毓秀——扮男人扮的竟然还挺俊俏,最起码,对于大楚国的审美来说,她可是比魏渊帅气多了。
“少爷,雅间好了,正在三楼。”没一会儿,魏渊回转,“请少爷随我来。”
“好。”毓秀点头,拉着晚翠,一行三人进了春风楼,来到雅间,坐定下来,“将你们楼中招牌菜摆上,旁的,在看着上些就是了!”对上前伺候的店小二,毓秀如此吩咐着。
“是,官客您稍待。”店小二哈着腰,恭敬的笑着,递上茶水,随后,才缓步退下。
毓秀包下的雅间,乃是三楼之上,端是居高临下,视野宽阔。支肘桌上,她目光随意的向下扫去,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却在细细听着楼下众举子的谈话。
选择春风楼做为出来‘散心’的所在,毓秀自然亦不会只是随意走走。这春风楼,乃是赶考举子聚集之所,楚昭若想买卖试题,招揽心腹,这个地方,却是最方便的了。
“高兄文彩出众,这诗写的极好,描绘夏景,入情入理,让人如亲眼得见,当真难得!”
“李兄高论,辩才出众,当真一张利口,说的痛快!”
“苏贤弟快来,为兄做了一篇策论,正要于你赏观……”
春风楼内,人声鼎沸,毓秀高坐雅,俯视向下,耳中什么声音都有。但目光,却集中了一身穿淡青色,头带文士巾的苏姓举人身上。
他是——苏仕明!!
这一个科的举人,楚昭登基后的翰林院院正!!
毓秀瞳孔收缩着,脑海中回忆起一次御宴,楚昭醉酒后,曾得意洋洋对她说过,“仕明有大功,曾冒险为朕收揽人才,带得大笔银两为朕效力……”
记忆中,苏仕明不过地方一商户人家出身,文才亦并不出众,不过勉强中举。以他的身份,有什么地方值得楚昭念念不忘?
难不成,这买卖试题之事,就是这个苏仕明出头办的?毓秀眸色深沉,沉吟半晌,她转头,刚要吩咐魏渊盯紧这人。楼下,却突然传来一苛薄的男声。
“柳侑,你这个臭穷酸,连住客店的银子都出不起,还有什么脸面考科举?早早回家种地教书去算了,这才符合你的身份!”如何苛薄的言论,出自一吊眉眼的青衣举人。
青衣举人对面,他所嘲笑者,乃是一着杏黄色,却因破旧而显得发白衣衫的读书人——柳侑。这柳侑面貌文雅,神态淡然,虽衣着破旧,但却不像青衣举人所言,乃是‘臭穷酸’。
“陈兄,我为春风楼题词抄书,换得住店银子,又不曾借了你的,何苦恶言相向,没得失了风度。”柳侑坐在角落,手是捧着一卷残书,明显正在苦读。
莫名被人斥骂,却能不宠不惊,依然保持风度,又不曾软弱,反击的亦不显恶向。看起来,到是极难得的人。
起码,比之‘陈兄’,柳侑明显讨人喜欢得多。
“没银子考什么科举?堂堂举人给人抄书做对,当真遗笑大方,丢了读书人的脸在!”陈兄恼羞成怒,口不泽言。
这话,打击面实在太大。在这春风楼之中,亦不伐穷苦读书人。陈兄失言,一下犯了众怒,楼下你一言我一语,一下便热闹起来。
“小,少爷,那个姓陈的好过份啊!”晚翠嘟着唇,“柳举人无辜被骂,好生可怜!”
“是啊,确实可怜!”毓秀止不转睛的向楼下瞧着。
柳侑——这一届的状元之才,明明才高八斗,却在中了状元后,玩笑般丧命在乞丐之手,可不是‘可怜’的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