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潭底苏醒(求收藏!)
晨光熹微,第一缕晨光自东方升起。刹那间,暗色褪去,金色的晨光如在大地上点燃了无数火把,自东向西,驱散了夜色。
清晨的雾霭沾染上了淡淡的金色,初春的寒气和夜晚的露气开始消退。淡金色的烟霭笼罩着苍青的群山,灵气氤氲,恍若仙境。
霞光越过万水千山,洒落在一个山潭中。山潭极清,清的几可见底,游鱼仿佛是在空气中游动。阳光透过层层潭水洒落在潭底,形成一个个晃动的光晕,照亮了潭底,也照亮了潭底的人。
那是一名少年,穿着一身修身的剑袍,剑袍以白色为底,用墨色的线纹出花纹,胸前绣的是写意的群山,边角和下摆则绣的剑纹。少年模样英俊,唇红齿白,眉似折剑,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俊。少年的手边躺着一柄寒光湛湛的剑,剑上散落着数十个银白星点,在水光的照耀下,不时闪过一阵阵星光。
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突然睁开眼来。初时目光还有些迷惑,但下一刻便陡然凝聚。他足下一点,闪电般的离开了原地,接着又猛然顿住。
“怎么回事?”宋明庭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手,这明显不是他的手。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的修为变得无比的弱小,几近于无。但也不是没有好的发现,至少他身上的沉疴暗疾也一同消失不见了。
不对!这是我的手!很快,宋明庭就意识到这就是他的手,不过不是成年后饱经风霜的那双手,而是年少时期还未经历过苦难时的手。
这是怎么回事?
我这是轮回了?宋明庭心中迅速冷静的分析着,同时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
没死那是不可能的,以背水剑自爆的威力,他又是在离背水剑那么近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逃过一劫。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他侥幸逃过了背水剑自爆的威力,他也没可能活下来。因为背水剑是他的本命飞剑,性命交修,背水剑自爆之后,等于他也自爆了,所以他绝无半点生还的可能。
既然没有逃过一劫的可能,但自己眼下却又确实活着,那就只可能是轮回转世了。但宋明庭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个猜测:不对,我并未转世。
因为宋明庭意识到这就是他原本的身体。而且世间虽然确有轮回之说,并且也的确有人在轮回中保得真灵不昧,从而在转世之后觉醒前世记忆。但他这种情况明显不是,因为若是轮回转世,他应该会有今生记忆,可现在,他的脑海中可是没有半点有关今生的记忆。
“况且,我也没有轮回转世的机会了。”宋明庭心中突然发出了一声轻叹。因为自爆背水剑毁去的可不仅是他的肉身,还有他的元神。换句话说,在那一场自爆中,他已经身形俱灭了,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是夺舍?在否定了转世这个可能后,宋明庭马上又想到了第二种可能。
这也有可能,虽然当时他抱着的虽然是同归于尽的想法,完全没有想过要夺舍,但若是在那场爆炸中他侥幸存活了一缕残魂呢?那缕残魂在本能的驱使下,飘飘荡荡,最后寻到合适的肉身自发进行夺舍,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然而这念头才一出现,便被宋明庭压了下去。
且不说自爆乃天下最为狠绝的同归于尽之法,开弓没有回头箭,绝无侥幸存得一缕残魂的可能。即便真的发生了这种破天荒的事,他现在的感觉也不对。因为夺舍夺的是别人的肉身,而那毕竟是别人的肉身,即便与自己的魂魄再契合,也不可能比得上原本的肉身,肯定会有一些滞碍。
可他现在活动身体,却完全没有任何滞碍感,显然并非夺舍。另外,如果是残魂夺舍的话,他的记忆应该是不完整的,思维也应该是混乱的,可现在,他的思维显然是清晰的,记忆更是完整无比,之前上百年时间发生的事都历历在目,这是残魂夺舍做不到的。
宋明庭飞快的思考着自己现在的情况。别看他想了那么多,实际外界不过才过去了一息时间而已。
宋明庭一边在心中思考着,一边手一招,将躺在一旁的长剑收摄到了手中:这是寒星剑,是他十五岁那年,修为达到洞窍期后,师父送给他的。如果是转世或者夺舍的话,他身边绝对不可能出现寒星剑。
宋明庭心中心念如电,几息之后,他忽然止不住的颤抖起来,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可能,而这个可能让他那原本已经死去多年的心湖都奇迹般的重新泛起了涟漪。
莫非——我是重生了?!
在否定了转世和夺舍这两个可能后,他忽而想起了少年闲暇时期看的话本。在那些话本中,有不少讲的都是主人公遭遇生死大仇,饮恨而终后突然重生得报大仇的故事。这样的重生并非转世重生,而是真真正正的重生。
他现在的情况,不正是和话本中一样?
不对,这不可能。然而还未等自己彻底激动起来,他便先一步泼了自己一盆冷水。
因为宋明庭很快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年少无知的时候,或许还会有这样的幻想,但现在,他绝对不会再有这样天真的想法了。
因为随着境界越高,修为愈深,他现在已经完全知道“重生”是一件多么不可能的事。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抹去其间的所有因果,而一界之中,生命何止千万,这无量生命所形成的因果有多么庞大,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事。至于以一己之力扭转这庞大的因果,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这等于是在和这个世界所有过去、现在、未来的生命乃至世界本身对抗!这是连仙人也不可能做到的事!
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生重生这种事。
刹那间,宋明庭的心重新陷入了死寂。然而这时,他的目光突然扫到了一堆碎片。
这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