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抬眼,一个高大、俊逸的男人就大步跨了进来,叶文澜是那种很传统的古典美男,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嘴唇丰润,下颔的线条有棱有角。冷着脸的时候不怒自威,一笑起来却又让人觉得春风拂面。
叶无双站了起来,「爹爹您忙完公务啦?那您陪着娘亲吧,我先回房了。」
叶文澜笑道:「你这丫头,就只给娘亲做好吃的,不用理爹爹了?」
叶无双道:「谁说的?我给爹爹炖了养生的山药排骨汤,只不知道爹爹要在衙门里忙到几时,这会儿还在锅里温着呢,女儿这就让人给爹爹送来。难得的良辰美景,女儿就不打扰爹爹和娘亲两人世界了啊。」
「你这孩子,就爱胡说。」叶夫人佯作恼怒地点了一下叶无双的额头。
叶无双娇笑着跑了出去,跨出门口时,悄悄地回头望了一眼,爹爹正搂着娘亲的细腰,在娘亲的额上深情地印下一吻。叶无双吐了下舌头,对於偷来的这一辈子,带着记忆重生在这个家庭,她是十分满意的。
叶无双的娘亲叶夫人郑明仪是标准的颜控加美食控,当年她还是闺中女儿的时候,就是京城出了名的美人儿,又是殿阁大学士郑大人家的嫡长女,谁都以为她定会有一门风光无限的亲事。没想到事实却大出意料之外,郑大小姐不知怎的就混过了选秀,悄声没息地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男人叶文澜,光禄寺署正,六品的芝麻小官儿。
官小不是问题,便是京中的贵人子弟,刚入仕时也是从低做起的,只要家中後台够硬,自然可以平步青云。
问题是这叶文澜偏偏是个没有後台的,贫苦人家出身,但凭一己之力考了上来。为人正直清廉,不会阿谀奉承,做人又有骨气得很,不肯倚仗外家,老老实实地按资排辈,过十年了才升了个正五品光禄寺少卿的位子,而现在被派任到广州当知府。
这在京中的贵族圈子里,实在是入不了流的,如果不是看着郑大学士的面子,叶泽弘怎麽可能进得了皇家贵胄云集的南山书院,与卫景衡、郑博容等同窗共读?
说起郑家的嫡长女,早几年,人皆摇头叹息,「明珠暗投,可惜了。」这些年摇头之余又加多一句,「她的儿子倒是个有出息的。」说的是年仅十四岁便颇有才名的叶泽弘。
婚姻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不管旁人怎麽说,郑明仪一向认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当年两人是如何相遇相识的就不提了,叶文澜是相貌英俊、满腹才学,还做得一手好菜的青年才俊,而郑明仪是千娇百媚、温柔可人的千金小姐。两人是一见倾心,再见锺情,三见就非卿不娶、非君不嫁了。
而郑明仪终於千方百计地逃过了选秀,要死要活地说服家里让他们两个成了亲。一晃十五年,感情不但没有变淡,反而越久越醇,至今仍如胶似漆,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家里别说姨娘、小妾了,叶文澜身边连个伺候的丫鬟都没有。每次看见那些嫁入高门大户的夫人们,面上看起来风光,实际上镇日里跟家中的小妾们勾心斗角,郑明仪都暗暗庆幸自己选对了人,更何况她还有一对聪明、可爱的儿女承欢膝下。
长子叶泽弘年仅十四,就已经颇具乃父风范,长得好看不说,诗文也是拔尖的,小小年纪便成为了人人称道的京城四小公子之一。其余三人分别是卫景衡,礼亲王府唯一的宝贝疙瘩,一出生就被封为王府世子。再是郑博容,郑明仪娘家哥哥的儿子。接着是卓懿文,礼部尚书的长子。
在郑明仪的眼中,其余三人名列四小公子之一,不过是世人对其家世的追捧而已,只有自家的儿子才是实至名归。
至於宝贝女儿叶无双,那更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虽说长得是胖了那麽一点,可是能吃是福啊。更何况女孩子嘛,长得珠圆玉润那是福相,会旺夫的。而且看看长相,那鼻子、那眼睛,哪里不是自己和夫君两个人所有优点的集合?人家杨玉环还是个胖美人呢,郑明仪从来就不觉得自己的女儿会比杨贵妃差。
叶无双就是在这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在爹娘和兄长的宠爱及呵护下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长到了十二岁。
叶无双在前世便是一个骨灰级资深吃货,如今衣食无忧,家人对她的管教也宽松至极,既不逼着她读书、写字,也不要求她绣花、弹琴,她便将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研究美食上了。而且她的爹爹叶文澜之前任职光禄寺少卿,负责的是皇室御膳房食材采买的工作,这更让她毫不费力就能得到许多新鲜、上好的食材。
叶文澜当年也是靠了一手高超的厨艺赢得美人芳心的,如今见女儿热爱厨艺,便毫不藏私地倾囊相授。叶无双本来就有点基础,这麽一学,就表现得极为聪明了,不但一点就透,很多食材的搭配更是让叶文澜惊为天人。很快的,叶无双便青出於蓝,更胜於蓝,厨艺比叶文澜还要强上那麽一点了,只是苦於人小,力气不足而已。
隔天,叶泽弘一散学回到家就闻到空气里飘着一股浓郁的甜香味,便知道是妹妹又在做好吃的了,於是他兴致勃勃地跑到叶无双专用的小厨房,看到她小小的身影果然在厨房忙得团团转。
叶无双正在做的是玫瑰松子糖。这糖的做法其实很简单,讲究的是掌控时间和火候。先准备好硬糖、麦芽糖和玫瑰花酱,还有舂碎的黑芝麻和松子仁。
先把黑芝麻和松子仁粉末在锅里炒香,火不能太大,如果炒焦了就会有苦味了。另拿一口锅,滴上几滴油,先下硬糖,以慢火把糖炒化,炒糖的过程千万心急不得,一定要用小火慢慢地炒,然後再加入麦芽糖和玫瑰花酱。
待全部材料融化成金黄色的糖浆的时候,就把芝麻粉、松子仁倒进去,迅速搅拌混匀,而後立刻连锅一起端起来,把糖浆倒进一个事先涂抹了香油的平盘里。
糖浆倒进盘里很快就会变硬,要趁它未硬之前,拿木勺把糖浆的表面压平整,还冒着热气的时候就要把整个盘子翻转过来,把一大块平平整整的糖块倒扣到乾燥、洁净的砧板上,随即用刀切成小方块,等切完,糖块也几乎凉透了。
叶无双拈起一块放进叶泽弘的嘴里,「哥哥嚐嚐。」
糖块入口即化,香甜可口,芝麻、松子的香味与玫瑰的清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真是好吃。」
叶无双道:「我做了好多呢,明日给哥哥带到书院给同窗。」
叶泽弘道:「妹妹做得那麽辛苦,干嘛要带给那群臭小子吃?」
叶无双道:「怎麽说也是哥哥多年的同窗啊,分别在即,带点玫瑰松子糖回去,就当是告别礼物嘛,祝愿大家以後的生活都甜甜蜜蜜。这些日子听哥哥说大家都很爱吃我做的菜,我心里也很高兴呢。」
叶泽弘笑说:「妹妹真是有心了,这下肯定会欢喜坏了那帮馋小子了。」
叶无双把做好的玫瑰松子糖分成小份,用油纸包了起来,外面还用一条漂亮的丝带绑了一个精致的小结。
第二日,叶泽弘把叶无双精心准备的礼物带回书院分发给了每一位同窗,把大家感动得唏嘘不已。
想到这麽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叶无双给大家带来的口福,南山书院的学子们经过商讨,一致决定要一起凑分子请叶无双大吃一顿。
卓懿文用手肘撞了撞一直在发呆的卫景衡,「喂,大家都在说凑分子请无双吃饭的事呢,你参不参加?」
卫景衡回神,「啊,什麽?」
「欸,你一天到晚脑子里都在想些什麽?松子糖吃了吗?」卓懿文拿起一颗松子糖塞进卫景衡的嘴里,把事情又同他说了一遍。
甜甜的松子糖化作一泓清泉流进卫景衡的心里,他突然顿悟了,「要,当然要参加了,无双给咱们做过这麽多好吃的,不好好谢谢她怎麽行?」
苦闷了一天一夜的卫景衡突然就想通了,自己见到叶无双本人後之所以会这麽失望、难过,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她的身上寄托了对女子的美好向往而已。如果不把她当成自己心仪的女子,而仅仅是同窗的妹妹,而且是一个能做出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的妹妹,那叶无双还是挺可爱的。既如此,那以後就把她当一个可爱的小妹妹看待不就好了吗?
卫景衡这麽一想通,就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儿啊,自己这一日多的苦闷实在是无聊又无谓。
这事就这麽定了下来。
叶泽弘回家後向叶无双转达的南山书院学子们的意愿,叶无双非常豪爽地小手一挥,「那就去吃涮羊肉吧。」
叶泽弘惊讶地道:「这大热天的,吃涮羊肉?」
叶无双道:「这才够劲嘛,挥汗如雨吃涮羊肉,还有冰天雪地吃雪糕,都是人生一大乐事啊。还是说,这时节没有羊肉吃?」
叶泽弘道:「好吧,反正是请你的,你说什麽就是什麽吧。」
於是请客的地点就定在了涮羊肉做得特别好的正阳楼。
正阳楼的羊肉好吃,切肉也是一大关键。正阳楼的厨子独创了压肉的法子,把羊宰好之後,剥了皮,挑出上好的部位,比如说什麽三岔、磨裆儿、上脑等。
在冰上垫一块油布,再把挑出来的好肉放在油布上,肉上面再盖上一张油布,接着再拿块冰块儿在上面一压,把肉里的血水都压出来。这样处理过的羊肉不但脱了异味,而且肉变硬了也好切。据说正阳楼里切肉的老师傅能把肉切得跟刨花似的,提起来放在眼前能透得过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