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正阳楼的锅底也多,不光有鸡汤、鸭汤,还有猪棒骨汤、大肉汤,还用口蘑吊过的,涮出来的羊肉那叫香嫩。调料用的是上好的酱油,里面加了小磨香油、酱豆腐、卤虾油,还有料酒和芝麻酱,味道足够地道。

叶无双对正阳楼的涮羊肉可是慕名已久的,之前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过来,如今快要离开京城了,能来吃上一顿正阳楼的涮羊肉,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当叶泽弘带着叶无双出现在被整个南山书院的学子们包下来的正阳楼大堂时,你来我往的吵闹、熙攘之声突然静默了下来。

众同窗中与卫景衡怀着同样心思的人不少,主要是因为叶泽弘长得实在是太好了,对於他的亲妹子有一点儿遐想是理所应当的,因此乍一见到胖得连眼睛都眯成缝的叶无双时,有点儿愕然的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时只听人群中传来一个娇软的女孩子的嗓音,「咦,众位哥哥这是怎麽了?」过了一会,那嗓音陡然拔高了几分,「呀,表姊来了。」

叶无双只觉得一阵疾风扑面,随着这阵风而来的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小小身影,结结实实地砸在怀中,把她敦实的小身子也撞得晃了晃,「小燕子你也来了?」原来是只比她小两个月的表妹郑燕容,这个表妹自小便长得玲珑、娇俏,性子又活泼、开朗。

叶无双一直很喜欢郑燕容,这种喜爱包含了一点成年女性对长得可爱又讨喜的小女孩的宽容在里面,因此尽管郑燕容有时候会耍点小聪明,弄点什麽对她不利的小恶作剧,她也从来不放在心上。

郑燕容道:「可不是嘛,哥哥说怕只有表姊一个女子来吃饭会觉得不自在,特地把我也带过来陪表姊呀。」

郑博容笑道:「可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非要跟着来呢。」

「好啦,是我贪吃还不行吗?」郑燕容娇嗔的时候,齐眉的浏海下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的,红润的小嘴唇微微嘟起。

叶无双觉得,如果她是男的,一定会爱死了郑燕容这副表情。如果她真的是如现在她的外表一样是与其年纪相仿的小女孩,也一定会讨厌死了这副表情。而如今的她,对这些少男、少女的小把戏顶多就是一笑了之。

郑燕容亲热地挽着叶无双的手臂,向众人道:「这就是我表姊叶无双,表姊人可好了,谁也不许欺负她哦。」

场面又热闹起来,大家热情地把叶无双让到首席上。叶无双本想客气一番,不过大家说这次请客是为了给他们兄妹两人饯行,当然是以他们两人为主,便不再推托,爽快地坐好了。

叶无双贴心地道:「羊肉温补,现在天气炎热,有人吃了可能会觉得燥热,不如让人在涮肉的汤里加点冬瓜或甘蔗,可以中和一下。」

郑燕容道:「表姊想得可真周到。不过呀,景衡哥哥也早想到了,特地带来了冰镇过的玉竹酿呢。」

叶无双顺着郑燕容的目光看向她叫得亲热的景衡哥哥,原来就是那天在家里见过的那呆呆傻傻的小正太,不由抿嘴一笑,「谢谢卫公子了。」

卫景衡这次倒是大方、得体,「这玉竹酿是以竹液和晨露为原料酿成的,颜色澄碧如玉,口味清冽,让人感觉如同置身雨後竹林,而且极其清淡,无双妹妹不妨试试。」

叶无双笑道:「好啊,大家都不要客气了,快点吃吧。」

切得极薄的羊肉一烫即熟,酱料滋味鲜美,玉竹酿清凉爽口,大夥儿吃得都很尽兴。相较於郑燕容的斯文拘谨,这群半大小子们显然更喜欢叶无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豪爽劲儿,很快就混得熟了起来,说起话来也随意了很多。

有人就对叶家被迫要离开繁华的京城表示叹息,「无双妹子,我一想到你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要去那蛮荒地方受苦就觉得心疼,要不你别跟着你爹娘去了,就住到我家去吧,我爹娘一定会如疼媳妇般疼你的。」

旁人起哄,「你小子想得美,怕不是惦记着无双的好手艺吧?」

玉竹酿虽没什麽酒劲,喝多了也有点儿迷糊。叶无双推了一把那小子,「胡说,广州哪里是什麽蛮荒之地了?广州最好不过了,那里是我的、我的故乡。」

有人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旁边的叶泽弘,难道叶家祖上是从南方迁徙而来的?

叶泽弘宠溺地摸摸妹子的头发,「喝多了,在胡说呢。」

叶无双想也不想,道:「谁胡说了?那是我的梦中的故乡。」

谁说不是呢,前世生於斯,长於斯。叶无双前世长到二十多岁,糊里糊涂地被一场食物中毒事故送到了这个地方,再世为人。说起来,这麽一个死法还真让人怪难为情的,不过身为一个吃货,也算是死得其所的,叶无双只能这麽安慰自己。

「好好好,就是你梦中的故乡。」叶泽弘是什麽也不愿意违逆这个妹妹的。

叶无双拍拍胸脯,「往後你们谁要来广州,我一定做东,请你们吃遍广州美食。」

就这麽一句话,不久之後,在另一个正准备离家出走的吃货卫景衡的心中,往复回旋了许多遍之後,终於让他下定了决心,下一站,广州。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打成了一片,再也没有人再为叶无双的外表感到有什麽不满。妹妹嘛,可爱就行了。

叶无双收下哥哥的同窗们满满的祝福,在一个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早晨,带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告别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京城,踏上了旅途。

先走陆路,再走水路,然後又是陆路,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来到这个时代後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叶无双彻底被颠了个七荤八素。

可是非常神奇,临到广州的前一晚,叶无双头晕、呕吐的毛病突然就好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激动与欢喜,到很晚了都不肯去睡,缠着家人说东说西的。连叶夫人郑明仪都啧啧称奇,「难怪你哥哥说你总是念叨广州是你的梦中故乡呢,我看呐,恐怕就是你上辈子的故乡吧。」

叶无双赖在娘亲的怀里,悄悄蹭掉眼角的泪花,「我也觉得是这样的呢。」

第二日一大早就开始赶路,太阳刚刚昇起不久,叶家一行车队就进了广州城。刚进城门,接到消息的李同知就匆匆赶了过来,亲自迎了叶文澜一家人往广州知府府衙而去。

叶无双悄悄地提起车窗上的帘子一角,偷偷地望着外面既陌生又莫名感到熟悉的街景。宽大的青石版路,乾净、整洁的楼房,热闹的商铺,原来这个时候的广州就已经是那麽繁华了呢。

叶无双忽然听到稚嫩的童音唱着一首她熟悉的童谣,「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叶无双忍不住掀起车帘探头出去看。岭南天气热,小孩都穿着短褂,头上绑着两个圆圆的小发髻,跑来跑去地玩闹、嬉戏,脆嫩的嗓音唱着她久违的童谣,一时之间竟让叶无双恍惚不知置身何处,彷佛还是那个小升初的暑假,住在上下九路的婆婆家,每天早上端个搪瓷盆,到「银记」买一份鲜虾布拉粉肠,不知不觉地就跟着旋律也唱了起来。

丫鬟红豆的笑声把叶无双拉回了现实,「小姐可真厉害,这麽拗口的方言,竟然也能学得出来。」

叶无双淡淡一笑,抬眼看到前面的巷子口一个热气腾腾的摊子,旁边竖着一块木牌,上书歪歪扭扭几个大字,碗仔翅。

叶无双连忙喊:「停车,快停车。」

那车夫不知发生了何事,赶紧勒马停了下。红豆和甜雪两个丫鬟也是一脸的莫名,「小姐,怎麽了?」

叶无双胖胖的手臂朝前一伸,指着前边碗仔翅那几个字道:「我要吃那个。」

一直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郑明仪也睁开了眼,「贪吃的小丫头,才刚吃过早饭,这就饿了?想吃鱼翅,回头让厨子做,这街边的小摊贩不乾不净的,莫吃坏了肚子。」

叶无双抱着郑明仪的袖子撒娇,「娘,我就想吃嘛,街头的小吃味道才够地道,咱们带来的厨子哪里会做这些南方的小吃啊。」

「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郑明仪这辈子算是栽在这个宝贝女儿的手上了,对她的要求,或大、或小,或有理、或无理,总之就没有不应的时候。

这时前面那辆叶文澜和叶泽弘乘坐的马车也停了下来,打发个小厮过来问。小厮见此情景也明白了缘由,十分有眼色地道:「那小人这就去买回来给小姐。」

叶无双在小厮身後喊:「多买几碗,娘也要的,还有爹爹和哥哥。」

碗仔翅原先是一些街边的摊档,用酒家食剩的翅头翅尾,加些冬菇、木耳、猪肉丝、豆粉水一同熬煮,吃的时候用小碗盛装,撒些胡椒粉,淋上豉油和麻油调味,味道鲜美无比,颇受街坊欢迎。後来慢慢用粉丝代替了鱼翅,碗仔翅就彻底演变为市井小民的日常小吃了,只是名字上还带着个翅字而已,实际上与鱼翅已丝毫沾不上边。

这样一碗普通的粉丝羹,吃惯了好东西的郑明仪自然是不怎麽看得上的,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家的宝贝女儿居然对着眼前的小碗红了眼眶,「我的乖乖,你这是怎麽了?」

叶无双摇摇头,「没什麽,热气熏了眼睛了。」她拿起小勺子一口一口地细细品着,还是那种滑腻、鲜甜的味道,与她前世每次逛完状元坊都要去吃的那碗碗仔翅的味道是一模一样的。

叶无双强自镇定地吃完,让小厮把碗拿回去还给摊贩,这才重新上路,马蹄得得声一路散落了叶无双满满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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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妃吃货日常 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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