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屠龙台
人真的是一种很贱的动物,有口吃的,就不会饿死,有点穿的,就不会冻死,有点相貌,就不缺女人,有点本事,走遍天下也不困难。只是人毕竟不同于动物,那吃的,总恨不能是珍馐佳肴,那穿的,总恨不能是锦衣华服,而那拥的,更恨不得是天下闻名的女子。是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而今天下太平,战乱不显,亚拉瑟斯帝国在莱特十五世的治理下人心思定,商业繁荣。那些贵族阔夫人们对奢侈品的需求也是空前绝后,这样一来,北部山脉稀有的诸多物产精加工之后自然就成了畅销产品。
从伍赛德小镇出来之后,林赛轻松地释放了一个火球术,混入了一个已经拥有一小队佣兵护卫的商队。毕竟,多一个魔法师并不是什么坏事,何况这位叫林赛的先生,跟那些传说中不近人情的魔法师实在是相去甚远。而且,商队老板实在无法拒绝林赛那春风拂面般的微笑。
一个月后,这位看起来很斯文的魔法师很快和佣兵以及整个商队混熟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骂娘,大声唱歌,如果不是这位魔法师在行进过程中,总是捧着书本,这帮佣兵差点就把他当作自己人了。
一辆辆马车上,装满了北部山脉的种种特产,如果不能赶在新年之前抵达帝都雷光城的话,老板可能要少赚至少两成。
从卡罗行省出来之后,商队的行进速度加快了。那位胖胖的叫做洛克菲勒的商队老板为了加快速度,并没有走较为安全的远路,而是决定改走列支士墩行省,横穿龙牙山脉,抄一条近路,如果顺利的话,能够赶在新年前一个月抵达雷光城,比走老路要省十来天时间。佣兵头领象征性地加了一下价格之后,一行人马迈入了龙牙山脉。毕竟,如今天下太平,龙牙山上已经近十年没有出现过盗贼强盗了,至于魔兽,那是北部山脉的才有的东西,帝国中部,纵是偶有那么一两头,也最多是个中阶的,不过是给佣兵们练练手而已。
进山时,林赛看着那高耸入云的山峰,心中隐隐感觉有些不妥,只是这一丝感觉一闪而过,立刻消逝。
龙牙山脉的得名似乎和龙有关,而且名声实在不小。传说四百五十年前,莱特王朝的第一任君主——拉格朗日莱特还是一名佣兵时,曾经在这里屠杀了一条冰霜巨龙。自此之后拉格朗日莱特被招为驸马,开始了平步青云的政治之路,直至在一场政变中夺取皇权,开创莱特王朝。对于这样的传说,林赛一笑置之,毕竟,高祖也曾斩过白蛇嘛。这些出身底层的君主,哪一个不想点办法往自己脸上贴点金呢?
至于屠龙勇士,历史上倒也不乏其人,那十卷本的《大陆通史》上可记载的详细得很,有史以来的屠龙勇士不下十人,但那最强的,也不过屠了一头活了几百岁的低阶绿龙。而这些屠龙勇士们,除了这位拉格朗日莱特,似乎没有一个不是惨淡终场,最惨的那个家伙,甚至是在一群巨龙愤怒的火焰中瞬间化为灰烬。
龙,是一种报复心很强的动物!对于敢于挑战其尊严的下位生物,向来是毫不留情的。至于那吟游诗人传唱的龙骑士,如果有的话,恐怕也只能是龙——骑——士,龙骑着勇士,当然,还得看那龙是否乐意。
五天之后,商队抵达了屠龙台。这是一个直径两百米的巨大圆形平台,平台紧挨着窄窄的山路,平台的周围,是万丈绝崖。几百年过去了,而今这个平台上早已长满了参天树木。
洛克菲勒一声令下,商队在屠龙台边缘停了下来。佣兵们分出一半,按照惯例,卸下全身装备,只持趁手的兵器,朝屠龙台中间走去。林赛坐在洛克菲勒旁边,看着佣兵们消失在树林中。
“当年还是佣兵的拉格朗日莱特,在这个屠龙台上,赤身搏杀冰霜巨龙。路过此处的佣兵们,为了表示对这位伟大勇者的敬意,登上屠龙台之际,都要卸下盔甲。那屠龙台中,有一个不大的水池,据说是莱特一世屠龙之后的洗剑池,佣兵们相信,在这个池中洗过的兵器,会得到祝福,变得锋利无匹。”洛克菲勒转动着拇指上那颗硕大的墨绿色扳指,耐心地给林赛讲解着。“林赛先生,据说这个池子中的水,对魔法师的魔杖也会有一定增幅作用,您不去试试吗?”
“洛克菲勒先生,您看我用过魔杖吗?”林赛轻轻一叹。“况且,要真有如此灵验,洛克菲勒先生您大可以在车上带上点兵器,这一来一回的,怕还能赚上不少呢!”
“林赛先生!您可真会开玩笑啊!”洛克菲勒脸上肥肉滚滚,冷汗直流。“佣兵们只有用一颗虔诚的心,才能得到祝福啊!”
林赛早就用精神力探测过那些货物了,其中除了一些特产之外,似乎还有不少武器,其中甚至不乏魔法武器,只是不知道这胖子从哪里弄来的。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道理林赛倒还是知道的。此番点拨,似乎说中了这胖子的心事。不过林赛心中清楚,这些秘密怕是知道的越少越好。所以立即转移话题。
“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是个道理吗?”
洛克菲勒正准备应承两句,密林中传来咻咻几声弓弦震动的声音,接着是数声惨叫。听声音,应该是刚才那些进去的佣兵们。胖子脸色一变,“不好!有埋伏!!”
“敌袭!!敌袭!!!”林中的传来佣兵们的呼喊,接着是刀剑相交的声音。“十几个人,有弓箭手,兄弟们快来支援!”
林子外留守的佣兵听到呼喊之后,立刻持盾拔刀,迅速朝林中冲去。只留下五个人保护商队。
林赛转动了一下左手中指上一个黑糊糊的铁戒指,给自己加持了一个迅捷术,一个加速术,冲洛克菲勒一点头,跟在了佣兵们后面。
胖子一挥手,商队缓缓开拔,往前去了。几名马夫手中的鞭子更是呼呼带风,吃痛之下,马儿跑的飞快。
十几秒钟后,在十数名佣兵的掩护下,林赛冲到了战场上。
穿过浓密针叶林,林赛看到了那个不大的洗剑池,池中原本清澈的水已被鲜血染红,两名佣兵的尸体上插着箭羽,漂在水中。池边还软软地倒着几个,在地上**,早已丧失了战斗力。
而敌人,似乎没什么损失,十数名装备精良的战士全副武装,身着锁甲,说不出的轻松。这些战士武技出众,一律用红布蒙面,在战场上犹如杀神,招招凶狠,刀刀带血。要不是这群佣兵老油子身经百战,此刻怕早已全部回归了光明神的怀抱。偶有佣兵能砍中两刀,不过除了给那刀上增添几个缺口之外,完全无法伤到这些家伙。
让这群佣兵郁闷的是,自己为了保持对莱特一世的敬意,一身盔甲早已脱在了屠龙台外。
“杀!”赶来的佣兵们双眼血红,提了刀枪,加入战场。战局稍稍发生了一点变化,双方渐渐打成平手。
而那名叫做克拉克的佣兵头领此刻还保持了一丝冷静,稍稍打量了一下战场,就冲洗剑池前方不远处几个看起来是头领的人大声喊话:
“朋友是混哪条道的?我是血狼佣兵团的中队长克拉克,请朋友卖几分薄面,我们就此住手如何?今天的事情就此打住,咱们不打不相识!”
洗剑池不远处竖着一面血色大旗,旗上草草画着一个蒙面骷髅,骷髅的右眼处,一道深深的伤痕将原本是眼睛的窟窿衬得阴森恐怖,但是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骷髅的脑袋上居然画了一朵白***结。
骷髅旗下,立着一个俏生生的人影,看样子是个年轻女子,这女子一身火红色皮甲,脸上同样蒙了一块红布。一双金色的眼睛里,尽是难以抑制的兴奋。旁边一名青年男子身着半身锁甲,一领血红披风,脸上也是蒙了块红布,不过神情复杂,立在一旁。
听到克拉克喊话之后,青年男子似乎终于找到救星了,冲兴奋的女子低声道:“小……兰斯若大人,该您说话了!”
这个女子显然还沉浸在兴奋之中,心不在焉地冲男子道:“说话?说什么?”
“兰斯若大人,奸商们已经在讨饶了。按照书上……呃,……按规矩,我们现在可以让他们交点保护费,然后放他们走了。”
这女子点点头,随即摇头:“菲利普骑士,按规矩,我们好像还可以有别的选择,比如,杀光他们,然后拿他们的钱财给那些穷人呢。这个叫什么来着,对!劫富济贫!”
女子随即一挥手,冲战场上喊了一声:“弟兄们!杀光这些走狗!然后把他们的财宝抢来!!列支士墩的贫民需要我们!!杀富济贫!!!”
“杀富济贫!!”十余名战士齐声吼出,阵形一变,顿时占足上风。
“完了!”克拉克面如土色,冷汗涔涔。“兄弟们,他们有弓箭!逃的话,只能是死路一条!拼!还有活命的可能!兄弟们,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