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清平乐伍

第一百二十七章 清平乐伍

若是此时薛暮芮对欻哥哥仅仅是少女对英雄的崇拜和感激之情的话,第二次相遇就有了“缘分天注定”的意思。

端午节过后半月,空气中弥漫的粽香米香渐渐淡去,江上被装点鲜艳的龙舟也慢慢消失了踪影,渔乡生活又恢复了平凡,岁月缓慢清和,静静流淌。

然而,清平生活并非一点滋味都没有,除了节日时期,这里最热闹的时候就是来往京都的货船归来的时候。

薛暮芮就是在这个时候知道欻哥哥叫欻哥哥的。

江南边陲渔乡,客旅商人往来并不少,消息也说不上闭塞,但是往来人家天南海北,真正来自楸国国度京都的却很少。京都是楸国整个国家的枢纽,才子骚客汇聚一堂,是一般人家想象中向往的地方,因此对待京都的关注度很高,而能够讲述京都风物人情,带来京都特产美食的人炙手可热。

这里只有一条来往京都行商运货的货船,而欻哥哥就是这条货船上的水手之一。

这次遇见对薛暮芮来说,大抵是命中注定,她从很早很早以前就被自己娘亲灌输女子的礼教,虽然薛暮芮不太赞同娘亲那种传统女子的生活纲领,但她一直就知道,如果不出意外,她会和娘亲一样,在这座小小的渔乡之中,找个不错的人生活终老,至死不会离开故乡水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士自成一方世界。水乡人家的世界,在清晨江上水雾迷蒙中开始,在傍晚日光碎渐远中将歇,岁月翩迁,细水流长。

对于这样世界的人,任何外来的消息都是新鲜的,尤其是来自京都的佚事传说。每当来往京都的货船归来,做完一天的活计,或是将活计推后的人纷纷聚在码头,等待船上船长水手们带来新的故事。所以对这里的人来说,京都的货船归来是个大日子,在这个日子里,他们放下手里的生活聚集在此,倒成了此处独特的风景。

薛暮芮身在其中也不例外。

这次她不仅是来听故事的,还奉了自家娘亲之命,在水手的手里去购买京都运来的布料裁制新衣,而那个兜售布料的人,就是在南宫文轩家客栈把那个猥琐客人打飞的“英雄”欻哥哥。

薛暮芮手里拎着荷包,正算计着这些碎银子足够买多少米布,怎么搞价最划算,抬头就见欻哥小麦色,带着阳刚之气的俊脸,一脸暖意微笑,对她道,“姑娘,是来看布匹的么?”

这艘货船是一个在京都有头有脸的人在这里够办的,目的是运输水乡特产,鱼虾和鸡鸭,京都虽然是国都,但地处中原,水产不多,肉质也并不鲜美,而京都却是有名繁华的地方,空有纸金迷醉,没有鲜肥滋味,终是欠缺,而却京都有钱人又好享受,为了撑起自己有钱人的门面也不得不享受……

水产方面,对京都来说是个很大的市场,买艘货船,雇些水手运输是个赚钱的买卖。

但是老板赚钱,并不影响水手也赚钱,因此水手专门帮乡民代购京都的必须物品,或是买来京都的新鲜玩意来到乡里贩卖赚些小钱,是这些水手们的市场。

欻哥也不例外。而且水手一个月有大半个月在水上,日复一日做着枯燥的工作,精神极度无聊紧张,上岸了,先是将手里的存活贩卖,对家乡的人们讲述一路所听所闻,然后回家清点工钱,好好休息两三天,再次上船远航。

水手见过很多人,但水手不擅长记人长相。在船上时只有那几个水手兄弟,不需要刻意去记,到岸上面对的人基本上都是生意上的往来,连泛泛之交都说不上,实在没必要,所以连记人长相这项功能本身都淡化了。

端午那日在客栈里对薛暮芮“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仅仅是因为一腔热血看不惯那般猥琐的人的行为,因此,别说欻哥这个水手本来就不擅长记人长相,他本来就没认真看薛暮芮,此时两人做生意遇见了,他也不会认得薛暮芮。

而薛暮芮却是认真的记得欻哥的,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视线一触碰,薛暮芮立马不知所措起来。

她该怎么办?去道个谢?说谢谢救命之恩?似乎没那么严重,别被他觉得太夸张,认为我是个没用的矫情的丫头了呢!

可是不说吧,会不会认为我没礼貌呢?等等,他是不是还记得我呢?看他笑得这么温柔可亲,是不是还认得我呢?若是认得我不去打招呼太不好了,但是不认识的话去打招呼,会不会让他摸不着头脑,认为我身为女子太自来熟了呢?

对了,我出门太急,似乎没好好梳头发,不知道乱不乱啊,会不会让他觉得这个女孩邋遢啊……

仅仅在目光接触的一瞬间,薛暮芮脑海里就出现了好几种想法,最后连本来准备买布料时搞价的措辞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最后看着欻哥,嘴巴张张合合,直把欻哥盯得莫名其妙,才磕磕巴巴的说,“谢……那啥……这个……布料怎么买……啊不……价格……”

欻哥眨眨眼睛,英俊硬朗的脸上微笑更盛,更加亲和,道,“姑娘可是买布料?真有眼光,这是京都现下最流行的花色工艺,苏织锦,每米十文钱,以姑娘这身材,用很少的布料就能做得一身漂亮衣服了,何乐而不为呢?”

“啊?”薛暮芮脑袋一空,刚刚是想法太多,现在则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能僵硬的回答欻哥的问题,“这……不是我要做衣服啊……是我娘亲……”

“没关系没关系,”欻哥温柔的劝诱道,“能生出姑娘如此纤细貌美的女子,想必姑娘的娘亲也是绝色倾城的,相信我的眼光,这布料花色很适合!”

……

最终,薛暮芮连价钱都没搞就被欻哥忽悠的买下了他的布匹,只是买完布料后才开始想,娘亲似乎是让她买颜色浅淡点的布料的,看着手中捧着的墨绿色布匹,薛暮芮,“……”

她平时那么淡定冷静的人怎么就这样,因为恩人的几句话头脑发热,付款买了布匹了呢?

尤其是,接到布匹后,薛暮芮的娘亲皱着眉头道,“你这丫头,我说过了是要做春天夏的衣服,要浅色的布料,你买这么深颜色的布匹作甚?这布料也是关东锦的,不是京都时下新行的花色……不过质量还好,先凑合着吧。”

薛暮芮的娘亲没有继续数落她,但是薛暮芮却一愣,这是关东锦,不是苏织锦?换言之,恩人骗了她?

不过人的心思很奇妙,假如是一个你讨厌的人骗你,你会生气,大骂,更加讨厌这个人。若是你不讨厌,甚至喜欢的人骗你,你或许会生气,大骂几句,却仍旧不会讨厌这个人,而且在生气大骂他的同时,在内心替他找好理由。

可能他是有苦衷的?

甚至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千万种“有苦衷”的假设,就等对方来跟你解释!

薛暮芮这时才刚刚知道欻哥的名字,还到不了喜欢的地步,却是并不讨厌,甚至还有感激感谢,在意的心情在其中,种种情绪掺杂,已经距离喜欢不远了,所以,薛暮芮愣了一会儿,并没有把被欻哥骗的事情告诉自家娘亲为自己辩解,而是默默回房生了会儿闷气——他为什么骗我?难道他不记得我?

不过,仅仅只有一会儿而已,很快就变成了——毕竟是做生意嘛,他为什么不能骗我?我又凭什么认为他必须记得我?

被救的人是她,她本该心存谢意才是,有什么可以不满的呢?而且,他救我的时候我都还不知道他是谁,现在居然因缘际会知道了,难道不是天意?

薛暮芮暗暗思付,想起恩人那俊朗阳光的微笑,脸色渐渐爬上了红晕,像是春雨新酿的甜酒微醺,酒不醉人人自醉……

薛暮芮下决定在欻哥家前的江水中心唱起对歌是过了很久,也思考很久是事情,那段时间里,她每到货船归来的时间总是第一个到达码头迎接,装作不意的在街上和他偶遇,暗暗高清楚了他喜欢吃的东西,例如鸭蛋,鱼片,红烧肉,也弄清楚了他讨厌的事情,譬如懒惰,邋遢,饭前不洗手。

不知不觉间,薛暮芮被他的种种个性吸引,渐渐的,下定喜欢的决心。

喜欢是模糊的东西,你不能如何如何完美定义喜欢的标准,只是莫名其妙的,心生欢喜。

当欢喜之情积聚,到了整颗心都装满的地步,满溢出来,就是有所行动的时候。

只不过薛暮芮的行动相较别的女子来得更干脆果决一些。江南人传达自己心意的方法很具特色,无论男女,只要有了喜欢的人,并且想要告知对方知晓,便会选择在夜半时分江上唱对歌,假如对方当时正好醒着,那是缘分,若是对方正好也喜欢你,就会回一首歌给你听,然后两人就可以将窗户纸捅开,商量好如何告知自己的父母高堂,再由男方提亲。

唱对歌是个很郑重的事情,一般男女都会在对对方有一定了解的时候才开始,因为四下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不知道谁的声音?只要一开始,大家就都会知道,是谁有了相思之人了。若是这人没有回应也还好,顶多乡亲们见面调侃一下,而且是女子的话,连调侃都不好意思。可若是有回应了,等相互聊表心迹后发现发现对方家里揭不开锅,而自己这又才勉强够生活,两人同舟共济也还好,要是不成,见光死了,又成了乡亲们茶余饭后的对象。

旧人曾说,人言可畏,又曾曰,防人之口甚于防川。何况是本就细腻敏感的“喜欢”这种感情,光明正大的喊出来的人付出的勇气,何其可嘉,又何其,无私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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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骨生仙:寝了,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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