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军户
众人刚拥出屋外,便听见空中又传来几声高亢清亮的啸叫,一道阴影从高空中一掠而过。
高歌一抬头,便只觉得狂风扑面,只见一只巨大的凶禽正狂扇着双翅,发出巨大的扑翅声,缓住俯冲之势,从空中落下。
四周的草木被强劲而纷乱的狂风吹得东倒西歪,不断有树木断裂的“咔嚓”声传来。
高歌等人也在狂风之中站立不稳,纷纷蹲下身子,降低重心,才没被吹翻在地。
等一切风平浪静,高歌看清了眼前这只凶禽的样了,似鹰,头上却长着五彩的羽冠,身下赫然有四只爪子。
这只凶禽比骏马更加高大,而它那正缓缓收拢的双翅,目测翼展更是达到十米有余,它的眼睛是金色的,凶焰炽人,让人不敢直视。
四爪冠鹰,成年体为三阶魔禽,是为数不多能被人类驯养的魔禽,只要从卵中一孵化出来便由人类照料,长大后便能供驱使,但它们的繁殖率极低,所以冠鹰空骑是极为宝贵的兵种,大多用于侦察敌情或是传递极紧急的军情。
“腾”一声,从冠鹰的背上跳下一名武士,个子不高却极精干,一身翻毛的制式皮袄,胸前装饰着漂亮的鸟翼图案,一直延伸到双肩,头戴皮帽,从敞开的皮袄中可以看到,里面穿着轻便的锁子甲,腰悬短剑。
这是一名鹰使,王国冠鹰空骑团的军官,冠鹰空骑团总共只有一个大队,隶属于御林军,由国王直接指挥。
此时,戈尔登王子殿下与瓦西里斯特军团长也已闻讯赶来。
鹰使上前一步,将一卷蜡封好的密信交给戈尔登,行了个军礼,大声道:“殿下,这是陛下的手谕,他让您马上拆阅。”
戈尔登点了点头,拆开了密信,只扫了一眼,脸色便沉了下来。
匆匆看完密信,回头低声向侍立身后的佛郎西斯交待了几句后,戈尔登转头对瓦西里斯特说道:“将军阁下,父王命令我即刻返回王都,一刻都不能耽搁。御林军也将在佛郎西斯的统领下于明天开拔。而你的金狮鹫,也要尽快动身,返回你们的驻地,等待新的命令。”
“有大事情发生了。”瓦西里斯特简短地说道。
戈尔登点点头道:“肯定是的,很快就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按我父王的命令行动起来。”
“迁移来的军户将于明天到达,安顿好他们后,金狮鹫将在两天内起身返回长城以内。的确也该走了,再晚几天,等汛期一到,无定河开始泛滥,稀树草原上将洪水四溢,到那时,想走也走不了了。”瓦西里斯特道。
“阁下,这次反击南蛮,我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您,从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戈尔登一边走向冠鹰,一边对瓦西里斯特说道。
“殿下太过谦虚了。您的智慧和对勇士的慷慨,也让我,以及整个金狮鹫印象深刻。”瓦西里斯特一边跟随着戈尔登,一边微微顿首。
走过高歌身前时,戈尔登停下了脚步,对他说道:“男爵,虽然我只是代父王册封你,但这也是一种缘份,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王都找我。”
“感谢殿下的仁慈,我记下了。祝殿下一路顺风。”高歌恭敬地深深顿首。
对这位四王子殿下,高歌还是有几分好感的。
戈尔登微笑着点点头,走到了冠鹰的旁边,鹰使早双手递上一件皮袍,恭敬道:“殿下,请穿上皮袍,空中冷得很。”
每一头冠鹰背上,都捆扎着可坐两人的鞍位,并有数个可插武器、弓箭的皮囊。
鹰使纵身跳上冠鹰,坐在上驭手的位置上。
戈尔登穿好皮袍后,轻轻一跃,也跳上了鹰背,冠鹰喉咙中一阵咕噜。
鞍位上有一条镶着钢制搭扣的皮带,戈尔登熟门熟路地将它紧紧绑在自己的腰间,牢牢连在鞍位上。
“好!那我们出发。”见王子殿下已经准备停当,鹰使将挂在颈上的一个小小的骨笛塞进嘴里,腮帮子一鼓,一阵尖锐的笛哨声便响了起来。
一听这声音,冠鹰猛然仰起头来,兴奋地高声啸叫,声音清亮高亢,震耳欲聋。
紧接着,冠鹰展开双翅,用力扇动,一边紧跑数步,用力一蹬地,已然腾空而起。
一离地面,刚好一阵风掠过,冠鹰兴奋地啸叫着,双翅大张,乘着上升的气流,飞快地盘旋攀升,头高尾低,身形高高翘起。
片刻后,冠鹰已升入高空,此时,夕阳已落到了地平线的下面,但高空中却依然有阳光照耀,这只冠鹰被阳光照着,慢慢变成了一粒小小的金色光点,终于消失不见了。
次日早上,御林军离开了薇山城。
而到了下午,受命迁移到薇山城的军户到了。
簇岳王国实行双兵役制,核心地域实行的是募兵制,用高薪来养专业的战士,而在边郡,则实行府兵制。
府兵制,也称为屯田制,或叫军户制。
府兵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兵,代代为兵,王国以田授之,不加徭役课税,平时种田,战时为兵。
当一户军户中男丁多于二人,则必须分家,分家后,由其中一家继承军户,其他则除去军籍,成为平民。
军户是半自由民,王国需要你上哪里屯田戍守,便要去哪里。
既然世代为兵,又不必交税,田中所产全部归自己,想必衣食无忧,这样的战士应该是健壮而训练有素的。
高歌是这样想像的。
但这种想像在看到城下蜿蜒而来的军户队伍时,破灭了。
这是怎样的一帮人啊,衣衫褴褛,骨瘦如柴,扶老携幼,无精打采,如果说是一支逃荒大军,都无人怀疑。
“达里高利议长,这是怎么回事?”高歌皱着眉着,向城下示意。
达里高利是圆桌会议的议长,这是高歌亲自任命的,以后都由他来主持一周一次的圆桌会议,并直接向高歌负责。
“男爵大人,现时的军户制,已不比王国初创时的样子了,他们现在,很惨……”达里高利开始细细讲来。
高歌的眉头越锁越深。
……
前面就是薇山城了吗?
文森特艰难地直起腰来,看向远方拔地而起的城堡,汗水流入他的眼中,刺痛得难受。
在满是泥泞的稀树草原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挣扎跋涉了两天,还拖着一辆简陋的破平板车,他已经累坏了,感觉到下一秒就可能栽倒在泥水中,就像一路上倒下的那些人一样。
可他不能倒下,至少现在还不行。
文森特喘了几口粗气,从平板车上一堆破烂一般的行李中翻出一个陶水瓶,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喉咙口的焦渴减轻了不少。
平板车上的东西,就是他的一切了,他最值钱的东西,那头相伴近十年的老牛,也在两个月前被卖掉,换成了给女儿治病的救命钱。
如果老牛还在,这一路上倒是可以轻松一些,可惜了,用它换来的几枚银鹰,依然无法从死神手中夺回艾莉尔。
“兰蒂妮,你喝点水吧。”文森特对呆坐在平板车上一动不动的一位妇人柔声说道,递上了水瓶。
“你把艾莉尔还给我。”妇人梦呓般含糊地嚅嗫道,苍白的脸上,双眼如死人一般空洞。
文森特叹了一口气,将水瓶递到了妻子的嘴边,她也不拒绝,任由水灌入口中,倒有一半流淌在了破烂的衣襟上。
当女儿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似乎也将她的灵魂带走了,她从此不发一语,不眠不休,只是将女儿小小的尸身紧紧抱在怀里。
当文森特从她怀中强行将女儿已经开始变色的尸体抢去时,她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绝望地伸出手,只说了一句:“你把艾莉尔还给我。”
从此,她就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其实,文森特的心也已经碎了。
艾莉尔,他们绝望生活中唯一的欢乐,唯一的希望,唯一的慰藉。
他却眼睁睁看着她在自己的怀抱中日复一日的枯萎、凋谢,最后化为一小罐灰烬,他却无能为力,任由死神从自己怀中将她夺去。
“爸爸,我会死吗?”那双曾经亮得像星星的大眼睛无神地半睁半闭着,轻声地问道。
“你不会死的,我和妈妈不会让你死的。”他强忍着胸口几乎要窒息的痛,温柔地摩娑着那柔软的淡楬色的头发,轻声说道。
“我并不怕死。”小小的人儿挣扎着睁开了双眼,眼中迸发出深深的眷恋,“我只是怕我死了,你们就会忘掉我。别忘了我,爸爸,永远记得我来过,好吗?”
“永远不会忘了你的。”他紧紧地将女儿抱在怀里,一直到小小的身躯变得冰冷。
他没有流泪,眼泪早流干了。
军户的命运啊,为什么都这么悲惨!
说什么国家赐予田地,不用交税,不服徭役,这都是天方夜谭吧!
一旦被分配到哪位贵族老爷的封地上,军户便成了他的农奴,田里出产的东西,至少百分之七十要交给他,还有修不完的路,筑不完的墙,直到被榨出骨髓里的最后一滴油。
没日没夜的苦劳,却养活不了一家人,卖儿卖女,那是很平常的事。
没有任何人会在意王国律法中的那些条款,当年跟随菲德列国王打下整座簇岳王国,立下赫赫功勋的荣耀府兵,早已经沦落为谁都可以来压榨的低贱军户了。
既然谁都有可能从这些可怜的人身上捞到些好处,那又有谁会出来为他们说话呢。
他们这一批一千户军户,是从两个边郡共八个贵族领地上凑出来的,当调集令下来,这些贵族就像被人从碗里抢走一块肉一样不情不愿,俨然忘了军户本来就是属于国家的财产,而不是他们的私产,只是暂时归他们指挥管理而已。
作为最贫穷,家里人也最少,最没油水可榨的军户,文森特一家首先被列入了迁移名单中。
不过,好像也有异类啊。
比如前方不远处的那一位,一路上没和任何人交流,一脸严峻的中年人,居然花了五枚铜鹰雇了一辆军户家的牛车,一路上脚都没沾过泥。
五枚铜鹰啊,够文森特夫妻俩过两个月了,没想到,军户中也有这样的有钱人。
不过,文森特也注意到,临近薇山城时,这位土豪也终于跳下牛车,开始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