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高歌.霍顿
“高歌!高歌!!醒醒!!!”
焦急的呼唤声越来越清晰,明明是从没听到过的语言,却偏偏完全听得懂。
紧接着,高歌感觉到有人开始拍打他的脸颊,动作可绝对算不上温柔。
“唉哟!”高歌一声痛呼,奋力睁开了沉重的眼皮,眼前的影像如同变焦镜头下的风景,从模糊的失焦迅速变得清晰起来。
眼前是几张晃动的脸,表情各异,有嘻笑的,有冷漠的,也有幸灾乐祸的,只有凑得最近的那张大鼻子圆饼脸,流露着焦急和关切的神情。
“赞美主神,你可醒了!”圆饼脸惊喜地大喊,喷了高歌一脸臭烘烘的口水。
“我就说他没事吧!这小子比牛还壮。”
“我看他就是装的,应该再灌他喝两角。”
其他的围观者有些失望地嚷嚷着散去,脚步踉跄,四周一片喧哗。
高歌机械地用袖子擦了擦满脸的口水,茫然地坐了起来,完全懵逼了。
我不是应该坐在自己那张小小的办公桌前,处理永远也处理不完的一撂撂书稿吗?
可眼前这是什么地方?
圆石垒的墙上插满了熊熊燃烧的火把,空气中充斥着呛人的松烟味,糅杂着烈酒和肉食的香气。
满满一屋子乱烘烘的大汉,看长相有点像是东西方的混血,脸庞的线条比东方人要立体,却比西方人要精致,头发和瞳仁的颜色各异。
这些家伙还个个全副武装,卧槽,还都是古典时代的欧式武装!
犀皮甲、双手剑、明光铠……
这特玛的是在演电影还是在做梦啊?
“高歌.霍顿,你还好吧?”圆饼脸伸出粗短的五指,在高歌的眼前来回直晃。
“高歌.霍顿”这四个字,像一根吡吡冒烟的导火索,将高歌的脑域瞬间引爆,无数陌生的信息海啸般轰然涌入他的脑海之中。
“高歌,你怎么了?脸色怎么一下子这么苍白。”圆饼脸一把扶住摇摇晃晃的高歌,轻声惊呼:“你在发抖!这帮狗娘养的杂种,看把你祸害的!”
“我……没事。”高歌看着眼前的圆饼脸,迟疑道:“你……你是格利?格利.道森?”
“哈!可不是我嘛!”格利咧开嘴,开心地笑起来,一脸欣慰。
脑子里新出现的记忆得到了一个小小的印证,这让高歌一下子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我特玛的穿越了!
高歌.霍顿,十八岁,一名小小男爵庶出的次子,儿时的一次高烧使他患上了昏厥症,常会莫名其妙地失去意识,人也变得过于憨厚,其实就是有点儿傻乎乎啦。
父亲去世后,嫡出的大哥继承了爵位,他则成为一名无封地无职位的爵士,虽有贵族身份,其实却不名一文。
像无数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一样,高歌成年后马上被打发到军队中服役,以期在九死一生中博取军功和爵位。
因为有贵族身份,所以高歌虽然智商不高,却依然成为了一名见习军官,但却是一名被谁都看不起的见习军官。
刚参军才一个月,高歌所在的金狮鹫军团就被征召参加了这次针对南蛮入侵的反击战。
而格利.道森,是他从小就熟识的同年伙伴,也是一名乡间小贵族的庶子,和他一样的命运,一起参的军。
现在,因为由金狮鹫军团负责主攻的黑松岭防线被一举攻克,取得了本次南蛮反击战的重大胜利,本次领军的主帅,尊贵的四王子,戈尔登.古斯特公爵殿下,正在召开由全体军官参加的庆功宴。
没有什么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更能鼓舞士气的了。
“瞧瞧,霍顿家的傻儿子,一口龙息就栽倒了,真给老霍顿丢脸啊!哈哈。”不远处,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大胖子腆着圆滚滚的肚腩,红光满面,醉醺醺地端着酒杯指着高歌大声嘲笑。
四周一片哄笑,看向高歌的眼神中满是轻蔑和嘲弄。
“这头老阉猪,这是在报复你呢,当年,你父亲在金狮鹫服役时是他的长官,曾经责罚过他。”格利低着头,挨着高歌坐下,轻声嘀咕。
军需官杰里夫.丢德,是刚才这一切的主谋,是他提出不能喝酒的就不算军人,一定要那几个坏小子灌高歌喝下了火一样烈的龙息酒,全然不顾格利在一旁拼命解释高歌自从得了昏厥病,只要沾上一滴酒就一定会当场昏迷,大病一场。
“一个废物,有什么要紧的,就当是给殿下找个乐子了!”被几名哄笑着的军官死死按住,强灌下一大口龙息酒时,高歌听见杰里夫这样对同样动弹不得的格利轻蔑地说道。
之后,咽喉里就像有岩浆灌入,酒气直冲脑门,眼前便是一黑,醒来后,身体便换了主人,原来的傻子高歌,只剩下记忆,而意识,则成了从地球来的小编高歌。
而在整个过程中,远处高坐的四王子殿下和他身边的一众高级军官,始终微笑着欣赏这一切,也许在他们眼中,这不过是军中特有的小小恶作剧,小小的趣味而已。
“将军阁下,祝贺你。”四王子戈尔登优雅地举起酒杯,向坐在自己左侧的金狮鹫军团军团长,王国军的中将瓦西里斯特.佩里微笑示意,十分的亲切,“我相信,取得这样的大捷,已经充分证明了您和贵军团的英勇。我很乐意将这里发生的一切禀告父王,相信父王会感到很高兴的。”
戈尔登是在场唯一未着戎装的人,他二十四、五岁,一身华服,俊美得惊人,甚至有几分女性化倾向,但那双古斯特家族特有的碧绿色眼眸,却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颌下短须如针,虽年近五十,却依然高大挺拨,充满了军人气质的瓦西里斯特.佩里举起酒杯,挺直腰板,微微顿首:“胜利皆仰仗陛下圣佑,仰仗殿下的智慧……还有提携。”
说罢,瓦西里斯特一口喝干杯中的龙息酒,神情中却是礼节性的客气多于亲密。
戈尔登似乎没有看到瓦西里斯特微微有些疏离的态度,满意地轻呷了一口杯中的烈酒,扬起眉毛道:“很好。明天,我将亲自督阵,希望金狮鹫的军旗能第一个插上薇山城的城头。”
“定能随您所愿!”瓦西里斯特重重顿首,再高举酒杯,高呼:“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
“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军官们臂举如林,以拳捶胸,齐声呼喝。
宴会进入了高潮。
“殿下,为了庆祝这次胜利,我特意召来了府中自己调教的歌舞伎助兴,现在已经到了。”坐在戈尔登另一侧,面容枯瘦,却笑容可掬的托玛西里.多拉巩伯爵站起身来,对前者鞠躬道。
他的语气和动作,都有一种刻意讨好的拿腔作调。
托玛西里伯爵的封地离这次南蛮入侵点最近,所以他的私兵也被征召,随王国军一起出征。
戈尔登王子笑道:“伯爵大人有心了,听说大人府中的歌舞伎都是从小严格调教,个个技艺过人,比之雪围城大剧院的名伶都毫不逊色,今天,我可有眼福和耳福了。”
托玛西里满是深深皱纹的脸上神采飞扬起来,口中却谦虚:“殿下过奖了,谁都知道您对音乐和舞蹈有精深的研究,希望不要污了您的耳目。”
说罢,托玛西里挺直身子,“啪啪”两下击掌。
高歌的座位离王子殿下最远,离门口最近,是真正的末席,此时,他正双眼发直地呆坐着,从苏醒后,他就一直是这副样子。
但无人注意到他的异样,和往常一样,一番戏弄过后,就没有人会再关注他了,何况,傻子高歌,平时不就是这样一副呆呆的傻样吗!
就连高歌唯一的军中好友格利,也在嘀咕了一番“好幸运,你这次居然这么快就苏醒了,感谢主神”之类的话后,开始全身心地对付起面前的一只烤羊腿来了。
但高歌的内心却绝不像表面那样平静,岂止是不平静,简直是在沸腾,像烈火煎油般剧烈沸腾着,各种念头纷纷迸射出来。
我居然穿越了,不能啊,这不科学啊!
我怎么能穿越呢,我不可以穿越啊,我明天就要和薇薇去扯证了啊!
一想起苦追五年,热恋两年的女神安薇,高歌的心脏像被狠狠揪了一下,痛不可当。
当时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自己老套而笨拙地单膝下跪,面红耳赤地一手举着大束的玫瑰,一手举着戒指,戒指上的钻石虽然不大,在灯光下却一样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当眼前的女神在片刻愕然后伸出纤纤玉手接过戒指,美丽的红唇中轻吐出微微颤抖,如天籁般的三个字“我愿意”时,高歌感觉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可现在,触手可及的幸福已然遥不可及。
都怪自己,一个月前体检时医生告知他的心电图里有一个什么波有异样,让他及时去专科复查,他却一点也没重视,一直以忙自我推脱,一再拖延。
也怪自己干的这个行当,图书出版,夕阳产业,看书的人越来越少,都改看手机了,以前一本书能卖五万本,现在能卖五千本就阿弥陀佛了。
也正因为这样,要保证收入,以前一本书能赚到的钱,现在就得做十本,工作量越来越大,一看稿子,往往一坐就是一天,连喝水、上厕所都没时间。
记得当时已经看了一整天的稿子了,但发稿时间卡得急,下班后只能把稿子拿回家接着看,到了十一点多,感觉胸口很闷,就想在书桌上趴一会儿。
这一趴,就直接趴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而且,不是说穿越都附赠金手指吗,要么身怀异能,要么自带老爷爷,最不济也得有样特别牛逼的宝贝吧。
可看看这位主,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行,即没斗气,也不会魔法,智商更是负数,谁都可以来踩两脚,混得那叫一个惨。
而且,他的记忆也大都是模模糊糊的,对这世界的印象和认识就像一个渴睡的人所感受到的一样,他就像是有着一个并没完全附体的灵魂。
也许,都是童年那场病重创了他的灵魂,但也可能正是这个原因,自己的灵魂才能取而代之。
他也叫高歌,自己也叫高歌,这也太巧了吧,是巧合吗,还是冥冥中隐藏着什么秘密?
总之,对不住了,就让我代你好好活下去吧,然后……再回去。
拨开纷乱的思绪,高歌下定了决心。
也就在这个时候,高歌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啪啪”两下击掌声,四周的喧嚣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