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百转千回终有时
那晚上的事情成为我和林恒之间关系的一个转折点,我们之间的相处有了微妙的变化。
说不上来是什么,但隐隐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毕竟是认识了十几年年的人,我们之间早已形成默契。我们过着平淡如水的日子,再不提及宋念青,像是根本不存在这么一个人似的。然而,我心中始终有着一个疑问或者说是担忧,这样风轻云淡的日子还有多长?
我不确定林恒哪天又会离开,天呐,事实上他从来不属于我,谈何来的离开?
我极力的掩藏了自己的担忧过着平静的日子,我甚至安慰自己,且看当下,莫管以后。白天在家里睡觉或者写点东西,下午做好饭等待他下班回来,有时候会一起去散步,一起去超市买东西。
下班很晚的时候,他开始每天去接我,说我一个女孩子乌漆墨黑的,有人陪着不一样。他和门口的保安大叔数落的程度远远超过我,我吃醋,他便安慰说,“男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就是一根烟的关系,明白吗?”
有时候熬夜赶稿,林恒会泡一杯咖啡换走我指尖的烟,或者把趴在电脑前睡着的我抱回卧室。有那么些时候,我以为,他心里是有我一点位置的,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
时光就这么附于流水,我并没有听进去之柔的话,哪怕是稍作努力的争取也没有。
我太了解自己的性格,总是等待水到渠成的顺其自然。
林恒的工作步入正轨,可能因为是他喜欢的缘故,每天都干劲十足,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我都觉得,林恒好像有点变了。他在努力。
我们就这样过着小日子,像恋人一样,却不是恋人。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们俩总是呆在家里,相比起年少时候的林恒,现在的他多少稳重了些,至少不像高中那会儿,一天到晚想着怎么出去玩。我们俩我在沙发上,一起吃零食,一起看电影,有时候他累了,或者觉得电影没意思,就一个人抱着电脑在一边打游戏,高兴了就开怀大笑,不高兴就关了电脑自己睡闷觉。
陆芸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除此之外,一天到晚在群里发神经,都是抱怨他们家母上大人整天给她安排相亲的事儿,我和孟之柔天天看她咆哮,有时候调侃调侃,她嘴巴恶毒,反过来说我这么久了都没进展,简直丢人。
我其实也没着急,有些事情本来就是急不得的,或许,我心里很清楚,林恒要是不喜欢我,对我没意思,我怎么着急也无用,若是他喜欢我,即使我站在原地不动,他也会主动向我靠近,不是吗?
孟之柔和陈晋庭这对羡煞旁人的模范夫妻,天天在我们面前秀恩爱,孟之柔她时时感叹说,“当初和沈亦离了婚,对男人和婚姻失望透顶,原本想着孤独终老的得了,可没想到遇见陈晋庭,我说吧,爱情这种儿,不能太绝对的!”
挥别了沈亦这种渣男,她终于遇见对的人。
孟之柔也旁敲侧击的鼓励我,不要老是逆来顺受,人生有时候就是要搏一搏,我只是应声着,没行动。
说到底,是我勇气不足,害怕。究其根本,是我自卑。
即使我整了容,瘦了身,现在站出去也算是个美女,可在林恒面前,我总是自卑。他清楚我以前是什么样子。即使我现在变了一个人,在他面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换了件漂亮衣服的灰姑娘,再漂亮的外表,也遮不住我原本的样子。
这就是我最大的悲哀。虽然只是做了双眼皮和开眼角手术,但一个人眼睛小和眼睛大真的是判若两人。刚整容完那会儿,每次出门别人盯着我的眼睛看,我都不好意思,还不愿意出门,生怕别人指指点点,或者遇见同学,他们说三道四,我深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渐渐地,几年过去了,每次在外面别人每次夸赞说,“莫小姐,你很漂亮”的我都会微笑着点头说谢谢,云淡风轻的,好像我就是天生的一般。这些都是练出来的。
有句话说,谎言说多了就成为现实,自己都以为是真的。可当我面对林恒,我就像是被孙悟空一棒子打回原形的妖精。
这些年,我很少参加同学聚会,尤其是大学同学,他们见证了我一百七十斤的体重和孤僻的性格,我不愿意以现在的姿态出现在他们面前。而高中同学他们很少人知道我大学的样子,只记得高中那会儿我是个小胖妞,虽然胖,却远远没有一百七十斤离谱。
内心那种无处不在的自卑,让我在林恒面前,感到心虚。
所以我的不行动,完全是因为自己不确信。
终于,事情有了转折。
如果没有那个晚上,也许我和林恒还过着之前那样平淡如水的日子。
那晚房东太太来收租的时候,我和林恒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剧情很欢乐,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笑得前仰后翻,房东太太进门来说明来意,我连忙请她坐,然后去房间拿钱。
出来时见她一边数着钱一边乐呵呵的跟林恒聊天,我连忙走过去握住了房东太太那双数钱数得格外欢畅的手,把准备好的钱塞到他手里,再把林恒的钱取回来塞进他的钱包,“这个钱我来付。”
房东太太十分不解的看着我说,“小两口的钱不都一样吗?”
林恒悻悻地说,“我这钱都拿出来了,不一样吗?阿姨,收我的!我刚发了工资,还热乎乎的!”
我转过脸去瞪了林恒一眼,然后又温和地看着房东太太,笑着说,“不好意思啊阿姨,原本应该我给您送过去的,劳烦您跑一趟。”林恒坐在一边,没吭声儿。
“没事儿,我顺路过来,我老头子还在下面等我,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休息了,我先走了。”房东太太客气地说。
她大概是错解了我和林恒的关系,也是,这样的场面谁看了都会想到我和林恒是一对。因为此时的他穿着睡衣窝在沙发上。我来这里租房子那会儿,她知道我是电台主持人,单身,现在有了男朋友很正常。
待房东走了过后我又坐回沙发上不动声色的继续看电视,脑海中闪过林恒刚才暗下来的脸,写满了不高兴。
两人都没有交谈,只剩下电视机的声音房间里回荡。
不一会,林恒打了话题。
“莫林,我们需要谈一谈。”他盯着我的眼睛,神情严肃。好像打我认识他开始,从来没这么正式过。
我正了身子面对他说好。
“我住在这里,负担房租理所当然。”他说。
“林恒,你只是我的客人。这点房租我还付得起。”我坚持说。
“可是,我不是来住三两天。”他顿了顿,思量了一会又说,“你何必固执。”
“林恒,你应该了解我,我这不是固执。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成为我们俩吵架的缘由,如果你真的期待付房租,那我可以陪你出去找房子,也许明天,随你方便。”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我执意坚持原则却不是真的要赶他走。我十分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就是这样的女子,就算是同居我也要自己付房租。
更何况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样。
倘若我今晚让他付了房租,我们俩这算什么事儿?
我想起之柔说的话,林恒他究竟把我当什么。
我不由自主地看着他的眼睛,去思考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林恒闻言,脸上的表情马上僵住了,就像被冻住的冰块一样,脸色难看极了,可能他没想到我这么决绝吧,在他面前,我从来都是温婉乖巧的。
我知道这样的谈话必须停止,再继续下去对彼此都无益。我怕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突然觉得很抱歉,于是起身进卧室,终是不欢而散。
林恒愣在客厅,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关掉电视机,夜,安静极了。
是夜,由于生理期的缘故,半夜三更的我在床上疼得翻来覆去,那种针刺般的疼痛感简直让我痛恨自己是个女人。我蹑手蹑脚的走去厨房烧热水,看到黑暗之中的客厅里有一点橙色的火光在浓黑如绸的夜里格外显眼。
他还没睡。
他走过来接了我手中的水壶,试了试我的额头,看我一脸痛苦的表情便问我说,“你好朋友来了?”
我点了点头,对他我早已不避讳,他不是不懂。
“我来弄,你去沙发上坐着,把被子裹上,小心着凉。”
最后,我坐在沙发行等他给我烧开水。刚抽出一支烟点燃吸了一口,许书阳就走过来抽走我之间的烟搁在自己的嘴巴上,一手递给我一杯热牛奶。
我接过牛奶看他抽着我抽过的烟,我感觉脸上一阵燥热,正在想这算不算间接接吻的时候,许书阳给我掖了掖被子,突然说了一句话,让我诧异得差点把牛奶给喷了出来。
他说,莫林,要不我们试试看。
我瞬间僵住了,而身体的疼痛提醒我这是真实的。这句我等到了十二年的话突然就钻进我的耳朵里,让我措手不及,思想却又觉得说是理所当然。
十二年的光阴啊,我终于等到了,我有泪可落,满是动容。
我握紧了手中的牛奶极力的掩饰自己内心的波涛汹涌,轻轻呷了口牛奶缓缓地说,“林恒,你想清楚,我是白玫瑰,不是红玫瑰。多年前你就说过,这辈子,白玫瑰是你的朋友,而红玫瑰才是能够让你为之臣服的。”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那个时候我们还在上高中,看疯了张爱玲的小说,当他看完《白玫瑰与红玫瑰》,对我说了这句话。我记得好多年。后来孟之柔遭遇蓝沁这样的小三,和沈亦离婚,她也说过,蓝沁就是那支迷了沈亦眼睛的红玫瑰。
妖娆妩媚的女人,男人总是抵挡不住诱惑的。
我期待从他口中的到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坚定死说,“莫林,你要相信我。”
我感到些许失望。
失望只有两种原因,一是选错了人,二是怀有不该有的期待。
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
而下一秒,他便靠近我,他的脸在我的瞳孔里愈来愈大,愈来愈大,可以清晰的看见脸上细微的绒毛。
林恒吻到我的时候,我的身体因为惊讶和疼痛而微微的颤抖了一下。
他轻轻在我唇上游走,等着我的回应。
大脑一片空白。
过了一会儿,我开始笨拙而认真的回应着他的吻。
我记得谁说过,人生时间最幸福的事情里面,初吻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