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不会的。」她奋力摇头,想甩开那些过度逼真的想像。仅仅只是想像,她就心痛不己。
如果,那些事情都化为真实呢?
那对霍森来说,会是一场永远醒不过来的恶梦。
凯曼步步进逼,强迫她只能继续听着,他吐出一句又一句,可怕又充满说服力的预言。
「会的。」他斩钉截铁的说,逼近她惨白的小脸。「这些新闻、报导,都只是开始,他们还会持续追杀他一阵子,只要他再犯一次错,就会万劫不复,再也翻不了身。」
希望,在眼前闪现,素馨心头一跳,牢牢抓住那丝希望。
「如果,他不再犯错,电影界就不会弃他而去?」她充满希望的追问。只要能让他保住拍电影的梦想,她甚至愿意付出自己的灵魂。
凯曼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像是钓鱼者,看着己经上钩的鱼儿。
「或许。听情楚,只是或许,这需要一些时间,还有不少包装,但是只要霍森不再失控,我或许就能让他化险为夷。」
「凯曼,谢谢你!我知道你一定办得到的。」她激动万分,喜极而泣,差点就想跪下来,亲吻凯曼的鞋子。
他先是高傲一笑,接着却大大叹了一口气。
「可惜,我办不到。」
素馨再度从云端跌回地狱深处,柔弱的一颗心,因为担忧霍森,轻易就被凯曼玩弄在股掌之间。
「你不是说,或许能让他化险为夷?」她双手紧握,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指尖陷入柔软的掌心,她却浑然没察觉痛楚。
「那只是或许。」凯曼语重心长,双手一摊。「但是,只要你留在他身边,我就办不到。」这,才是他此行的目的。
娇弱的素馨,如遭雷延,整个人呆若木鸡,一动也不能动。
「只要有你在,霍森就极有可能再度失控,他太在乎你了。」
她无法动弹。
美丽的素馨,你是他的弱点。
就连丹尼斯也看得出,霍森有多么在乎她。
凯曼的语气,由傲慢转为劝诱。「我知道,你深爱霍森,绝对不愿意看见他再沦落回贫民窟,那比杀了他还残忍。」
霍森的笑容。
霍森的蓝眸。
霍森的温柔与爱怜,都在她脑海中闪过。
她屏住了气息,一颗心紧紧揪着。
「这都是为了他好。」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只要你走了,他就能专心于工作,等风头过去,片约跟代言,就会再找上他。」
霍森,她深爱的霍森。
「你不想再害他出事吧?」
当然不想。
「你不想再伤害他吧?」
伤害他?原来她的存在,只会造成他的伤害……
她浑身一颤,心更疼,却只能伸手紧压着。
注视着面如死灰的小女人,凯曼必须用尽全力,才能忍着笑容。他知道,自己成功了。「我知道,这阵子也辛苦你了,虽然发生了这种事,但我也不会亏待你。」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搁在桌上。
她眼神茫然,连看都没看信封一眼。
凯曼在心里暗骂一声,装模作样的看看手表,用残余的耐性,勉强装出和善怜悯的语气,低声下气的哀求。
「你一定要走,现在就走。」虽然他己经确认,忙碌的行程会让霍森忙上几个小时,但他还是不想冒险。「你明白这都是为了霍森,对吧?」
极轻极轻的,僵如石像的素馨,点了点头。
凯曼松了一口气,语气立刻变得轻快。「那你快收拾一下,下去退房,尽快离开纽约。」愈远愈好。
急促的脚步,往门口走去,房门被打开,再被关上,凯曼的脚步声逐渐远去。
屋子里,只剩下她独自一人。
她该要挪动身体,去收抬行李,快快遵照凯曼的建议,离开这个地方——离开纽约、离开霍森——
但,她的心碎了、裂了,剧烈的疼痛,侵占每个细胞,甚至连呼吸都觉得痛。凌乱的报纸,散落在地上,「真面目?!」的粗黑字体,就出现在他的照片旁边。
如果不是你,霍森根本不会卷入这件事。
是你。
是你害了他。
凯曼的指控,还回荡在她耳边。
电影,没了。
代言,没了。
他这辈子都会跟银幕绝缘。
你不想再害他出事吧?凯曼这么说。
美丽的素馨,你是他的弱点。丹尼斯这么说。
那些声音纠缠着她,将她推入绝望深渊。她紊乱伤痛的心,被自责戳得千疮百孔,她对霍森的爱恋,成了旁人伤害他的工具。
曾经,她信誓旦旦,说过要保护他。万万想不到,他将她留在身边,深深的宠溺她,却引来事端,危及他得来不易的成功。
这么多年来,她始终注视着他,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他是付出多大的努力,才有今日的成绩。
她不能毁了这一切。
缓慢的,素馨强迫自己起身,打开行李箱,拿出几样随身物品。在行李箱的最底层,是那条艳红色的披肩,她注视着披肩许久,才把它取出来。
只要,这样就好。
她己经得到了超过她所奢望的还要更多,这段美好日子的记忆,将是她今生的珍宝。
冰冷的小手,把披肩折好,护在胸前。然后,她环顾四周,想起霍森在沙发上吻她、在餐桌旁喂她吃着炒蛋、在窗前画着她的素描。
如果没有这些回忆,离别就会容易些,不会痛得像是心口被狠狠撕开。或许,那一天她就不该接受,与他相伴同游的邀请。
童话故事里都说,灰姑娘穿上玻璃鞋后,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全世界的女人都期待着,能够将双脚踏进玻璃鞋,却忽略了玻璃最是易碎,碎裂的玻璃鞋刺得她鲜血淋漓。
寂静无声的,她走出客房,装满现金的信封,仍原封不动的摆在原处。
她不需要金钱。
双手,把披肩抱得更紧,上头还残留着霍森的气息。
只要,这样就好。
她搭电梯下了楼,到柜台亲自退房,然后转身离开。
坐在接恃区沙发上的凯曼,亲眼看着她踏出饭店,这才露出满意的微笑。
饭店门外寒冷刺骨的风,穿过她单薄的外套,瘦弱的她逆着强风,一步步往前走、一步步离开饭店。寒冷让她全身颤抖,却仍稀释不了她心中的痛楚,原来离开心爱的男人,是这么艰难。
小巷通向大道,街上人们熙来攘往,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彼此擦肩而过,漠不关心。她在异乡的街头,一步步往前走,却不知道该去哪里。
阴霆的天际,下起雨来。
携带雨具的人们,撑开雨伞、穿上雨衣,没有准备的人们,则躲到屋檐下躲雨,咒骂着变化无常的天气。
有些赶路的人,无奈的用大衣,或是披肩,遮盖住头脸,勉强避去部分雨滴。
雨,愈下愈大。
在冒雨行走的人群中,只有她被淋得浑身湿透,却还把怀里的披肩,抱得更紧更紧,就怕雨水会稀释了披肩上她眷恋的气息。
这样就好。
她反覆告诉自己,在陌生的街道上,跨出步伐,即使又冷又累,也不敢停下脚步。雨水湿透她的头发、她的衣衫,只剩披肩还是干的,她护卫着披肩,就像护卫着,残余的灵魂碎片。
小小的身影,愈走愈远。
渐渐的、渐渐的,被大雨掩盖。
素馨就这么消失在纽约街头,不知去向。
【第十一章】
起初,杨素馨对他来说,只是个影迷。
后来,他将她当成一个朋友,很好的朋友;然后,才成了恋人。
霍森知道,自己喜欢她。这些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对她的喜欢,却一点点、一点点的,在心中不断累积。
她会听他说话,当他画图时的模特儿,跟他天南地北的聊。
他喜欢跟她在一起,她让他安心、放松,觉得自由。在她面前,他不需要半点伪装,他可以做他自己,就只是做霍森.杭特就好。
他一直还是以为,他只是喜欢她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