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重回雅典

第一百六十三章 重回雅典

阿喀琉斯坐在前往雅典的马车之中,手里还拿着一把其貌不扬的黄铜匕首。

谁也想不到,这样一把看上去丝毫不起眼的匕首,居然暗藏着惊天动地的力量。

来自喀戎的全力一击,干死个传说巨怪肯定没问题。

阿喀琉斯亲眼看着喀戎用这把匕首把屏达思神域里的一座山劈成两半,刀锋过处,断面比铜镜还要光滑。

不过当阿喀琉斯流着口水从喀戎手里接过匕首的时候,赫然发现匕首上裂开了一条缝。

“凡物难以承载不朽的伟力,阿喀琉斯,想要解决弥诺陶洛斯,你只有一次机会。”

想起喀戎对自己说的话,阿喀琉斯不免一阵头疼,匕首的耐久度被喀戎那一击消耗的差不多,万一发挥不出效果,自己这小身板还不够那个牛头怪锤两下。

唯一能依仗的就是自己的无敌金,起码保证自己不会被锤死。

阿喀琉斯停止思考,突然注意到远处一座高大雄伟的巨大城市遥遥在望。

“这么快就要到雅典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北城门。

那天和喀戎聊完之后,第二天喀戎就把阿喀琉斯送回了佛堤亚。

当然不是他亲自送,而是一只来自屏达思山的传说巨鹰,附带一份他的信件,是转交给佩琉斯的。

也不知道信里说了什么,总之阿喀琉斯在家里没待几天,才和小帕特见了一次面,就被佩琉斯派人送去雅典。

送他的人阿喀琉斯也很熟悉,就是担任王宫大总管的菲尼克斯。

“王子殿下,雅典要到了。”

驾车的菲尼克斯回头朝阿喀琉斯说道。

阿喀琉斯反手把匕首收进兽皮空间,“我知道了。”

菲尼克斯回过头及继续安心的驾车。

那天从那只巨鹰背上掉下来的王子殿下真的是把他吓了一跳,一身兽皮缝制的衣服,看上去就跟个小野人一样。

倒不是阿喀琉斯不想穿好看点回来,只是他以前留的那套衣服太小了,实在是没法穿。

马车顺着人流进了雅典城,几年没见,这里还是一副繁华热闹的景象,不过阿喀琉斯总觉得这繁华的表面下,气氛好像有点不对劲?

确实是有点不对劲,主要是雅典最近发生了几件事,每一件都相当于雅典城里的一场地震。而且巧合的是,这几件事都和同一个人有关。

第一件是雅典王突然多了一个私生子,并且已经被雅典王确立为王国的继承人。

这件事在雅典的政治场上引发了一阵风暴,不过对于民众来说只是多了一点趣事而已。

第二件事就有点可怕了。

新来的忒修斯王子在掌握城卫军之后,突然暴起,不由分说的杀掉了自己的一群堂兄弟和叔叔帕拉斯。

从官方传出来的版本是,帕拉斯和他的儿子们意图杀死忒修斯王子,于是趁他外出时埋伏在路上。

结果被忒修斯王子识破,反而杀光了那些埋伏者。

结果杀完之后,忒修斯王子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叔叔和堂兄弟们。

这种话,一般的雅典人民就不会相信的,市民们因此而忧心忡忡。

城邦的未来主人对自己亲人都这么残暴,一口气杀光了一家,那他们这些普通平民该怎么办?

未来的国王这么残忍嗜杀,那以后自己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如果说着件事只是让雅典民众们有些忧虑,那么最后一件事则是让他们愤怒了起来。

今年又要向克里特岛进贡了!

除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还要献上七对童男童女的性命!而带队者,就是这个忒修斯王子!

雅典人骂声一片。

十四个孩子,代表十四条人命,十四个家庭!

受尽屈辱的雅典人再也不能忍受残暴的米诺斯王对他们的压迫了。

身为带队者的忒修斯,在雅典人眼中就是把孩子送到怪物嘴里的刽子手!

虽然已经有王宫的人来解释过,这次忒修斯王子会去打败怪物,带着孩子们平安的回到雅典,但是问题是谁会相信?

说大话,谁都可以!

可怕的牛头巨怪弥诺陶洛斯就已经难以战胜,更何况站在世界之巅多年的米诺斯王?

已经被选中孩子的家庭闹翻了天,父母都已经哭到晕厥了。

还没被选中的家庭则终日惶惶不安,就这几天已经有数百人带着家人逃离雅典。

当然,更多人选择了留下,只祈求灾难不要降临在自己身上,毕竟异乡的流浪生活不是谁都能忍受的。

城市中暗流涌动,已经有些人不满于老国王埃勾斯的不作为,而且如今米诺斯王也老了,或许是时候……

关于这些不利的情况,留在王宫中年轻的忒修斯王子心知肚明,反对势力日益高涨,他现在急需向雅典人表现出善意,否则即使他父亲是埃勾斯,也难以替他抗下这么大的压力。

忒修斯换上一身铠甲,他决定要出去捕猎,他要用行动向雅典人民证明自己。

就在雅典的东边,那个叫马拉松的田野里,有一只巨大的野牛,已经危害了阿提卡地区很多年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只野牛抓回来。

不过那可是一只接近传说的巨兽!

如果不能搞定这只野牛,那他去克里特岛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弥诺陶洛斯的实力比这只野牛更强。

另外,如果能杀死这只危害阿提卡的巨兽,那到时候,忒修斯在雅典人面前的辩解才会有说服力,雅典人民才会相信他不是带着孩子们去克里特岛送命。

说起这只野牛,其实也是很有来历的。

多年前,赫拉克勒斯从克里特岛将它捉来的,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赫拉克勒斯不得不把它放掉,遗留在阿提卡的田野里。

忒修斯和那位升天的大英雄赫拉克勒斯是表兄弟的关系,他们的母亲是表姐妹。

忒修斯也同样崇拜赫拉克勒斯,在他年幼的时候,赫拉克勒斯尚在人间时,曾拜访过他的外祖父庇透斯。

赫拉克勒斯完成天神的十二项重任、随同阿尔戈号夺取金羊毛、攻破小亚细亚最强盛的特洛伊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可以说都是人间的传奇。

可惜现在,他已经不在人间了。

“别人能做到的事,我忒修斯同样可以!”

忒修斯长吁一口气,目光坚定了下来,他或许没办法做到像他表兄那样横扫人间,但是至少建功立业的心,他们是一样的!

现在的忒修斯离赫拉克勒斯的层次还很远,但是至少他们的心态是非常接近的。

整理了一下铠甲,带上自己的宝剑,忒修斯正准备叫上随从出发,一个仆人突然跑了进来。

“王子殿下,外面有人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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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洛伊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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