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凭什么
“你个没良心的,你爹都快死了,你还嘴欠抽.......”英子本来心情就不好,丑丫的话还不中听,教训的话脱口而出。
丑丫张张嘴,将话憋了回去。
算了,吵赢了又能如何?
“您帮忙去拿一下棉被,我给爹爹上药。”
“药?哪里来的药,难道是在主屋里偷的?赶紧还回去,你个命短的臭丫头,别连累我......”一巴掌过来,丑丫本就散乱的头发彻底张飞了。
丑丫被这一巴掌扇得眼冒金星,闭眼定神许久,才稍微清醒些。
英子看着自己的手,自己也有些反应不过来,怎么就打下去了呢?
虽然这六年来也没少骂她,却从未下手打过,手掌微微发麻,提醒她刚才不是做梦。
丑丫捂着肿胀辣热的右脸颊,眼中的平静无波让英子陌生又心悸,这哪里还是平日里头都不敢抬,怯弱的黄毛丫头。
“打我,只因为怕爷爷打您么?”丑丫一字一句,字字压在英子的痛处。
心里一堵,郁气郁结,眼看就要冲破禁锢再次挥起巴掌,可就是打不下去,黑黢黢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自己,就像看不见的网挡在她前头。
丑丫见她涨得满脸通红,忍不住想笑,那种悲怜的笑由心底而出。
英子虽不懂何为悲怜,但女儿嘴角的那种笑,让她恼怒的心思暴光在六月日头之下,包裹自尊的那层遮羞纸一下子被扯开,最阴暗潮湿怨恨的那个角落被强光灼烧得四处奔逃,却又无处可去。
啪~一巴掌下去,只想拍死那两只洞彻一切的眼睛。
“爹~”这一巴掌比打在自己身上还要痛,千倍万倍。
英子手下的触感远比不上第一巴掌的细嫩和脆弱,却让她受到比第一巴掌还要严厉的处罚。
“你再打她试试?”声音虽然孱弱,可力度远比一棒槌来得还要重。
英子看着自己的手,再看看平时少言寡语的丈夫,不敢相信这句话竟然出自他口中,浑身冰冷,手脚几乎僵化。
丑丫一把将她推开,赶紧检查钱大猛的伤口。
因为护丑丫,好不容易恢复的元气散尽了,虚脱地任由丑丫检查。
丑丫看都没看发愣的英子一眼,小跑去自己房间,将破被絮及老崔氏送她的那件大棉衣抱了过来,个头弱小,脑袋都差点儿埋在里面。
“我要给爹爹上药。”丑丫冷眼看着眼前的母亲,声音好比干涩的木偶,没有丝毫的情感流动。
英子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板凳上,还差点儿失去平衡摔倒。
擦药包扎喂糖水,一气呵成,相较当初笨手笨脚的钱大猛,丑丫的照顾无疑是细心而妥帖的。
晚上,丑丫本想守在钱大猛身边,可又放心不下小妹。
不知是感受到不安的氛围,还是外面的吵闹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小妹尤其的黏丑丫,稍微离开一会儿就哭得撕心裂肺。
要哄她还要照顾后面发烧的钱大猛,丑丫好不容易将小妹哄睡,瘫下来,浑身没一块骨头是自己的。
晚上,小妹闻惯了姐姐身上的味道入睡,只要她一离开,就瘪嘴。
钱大猛也不可能让女儿一夜不睡,光守着自己,几番笨拙的劝说,再加上他额头的血止住了,她才没有坚持。
只是走之前,给英子的那一眼,让她一夜没睡好。
“你觉不觉得,丑丫不像是咱们的女儿?”在床上辗转难眠,英子转身问自己的丈夫。
白天睡多了,晚上不过是闭目养神。
“丑丫是我的女儿。”一句肯定句堵死了英子后面所有的话,更是让她内心的怒火腾腾腾烧起来。
突地坐起来,“她是你女儿就不是我女儿吗?到底是有多金贵,我不过打她一巴掌,吹胡子瞪眼睛不说,你竟然威胁我?”
因为发烧,浑身不得劲儿,勉强翻个身,微弱的月光下,钱大猛两只眼睛就像头狼面对准备侵犯同族的敌人,“她是你生的女儿。你女儿丑丫,她今天犯错了吗?为什么要打她?”
英子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男人温柔的说话,竟是如此有力,喉咙硬了好几次,也没将话弹出去。
她难道要对黑暗中这双目露凶光的眼睛说,她是我女儿,想打就打,又能如何?
不知为何,这两个月的钱大猛变得越来越陌生,陌生到她心动却又不知所措,隐隐有些期待,却又不安。
这一夜,夫妻俩就在这种诡谲的沉默中,背对背,过去了。
天刚蒙蒙亮,丑丫的窗户就被石头敲开,吓得隔壁房间的英子以为遭了贼。
刚要起身,被钱大猛一把拽住,“没你的事儿,别操心。”
隔壁悉悉索索地声响,像羽毛撩拨着英子的好奇心。
之前,她不是不知道丑丫每天的鬼鬼祟祟,只是懒得理睬,只要每天能填饱肚子,不挨打不挨骂,就是结婚以来过得最舒坦的日子。
可经过昨晚,她觉得自己好像也被影响了。
主屋对她的震慑力,还不如身侧躺着的男人,还有丑丫盯着自己时,那种丝毫不加掩饰的蔑视。
凭什么?
她一个黄毛丫头,还是从自己肚皮里爬出来的小东西,谁允许她这样的?
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所有情绪最后揉杂成一团,压抑中,被挤成一根尖锐的绣花针,指向了丑丫,她的亲身女儿。
吴侃怀里揣着一个陶罐,里里外外包裹好几层,依旧无法阻挡食物香味的外泄。
昨天刚接受他昂贵的礼物,今天一大早又送来鸡汤,丑丫有些不知所措了。
她一直以来的生存法则便是,别人对她好一分,她便回应一分,因为多了别人会不舒服,少了,自己过意不去。
而且,大都市里的人本就自顾不暇,谁又愿意平白无故地对一个没啥价值的人好呢?
以前能理直气壮的使唤吴侃,是觉得他欠自己的。
可这两个月的相处,不平等的天平早已倾斜,也不知具体哪天开始,早将他当成了好朋友。
虽然,他只是个七岁的小屁孩儿。
可他用真诚和毫无保留的袒露,让她这个内心近三十岁的人,感动。
他家再有钱,对于贪吃的人来说,手中有三颗红枣,却愿意全部都给你的人,应该很少很少吧?
而且,这三颗红枣对如今一贫如洗,不,应该是比刷掉三层皮还要干净的她,比银子还要重要的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