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结实~1&小故事福利(并不是福利#作者睿智#托尼马#吐痰)
“不得不承认,‘盖亚理论’在最近的几年里一直都是一个相当热门的话题。只不过,有关于它本身,例如星球是否有生命、灵魂是否真实存在、精神是否拥有一个共同的归宿,都被不一而足地忽视掉;学者们只是依据这样一个假说而推倒至各个领域,将它视作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譬如说,有关于生态方面的,认为星球是一个自我调剂、自我运行的大系统,而人类只是其中的一环;倘若希望能够和谐共存下去,就应当做好‘零件’应该做好的事情,而不是越界……”
“应该说,这种荒谬的学说会得到这样的关注和发展,已经相当地令人惊讶了吧!”
环城医科大学学术登记评定委员会主席办公室,珍妮弗·阿纳斯塔西亚正接待着最新申报了学位审核的几位毕业生。学期最后的一个月,这里很不寻常地热闹了些许。
“好了,各位。接下来,你们只需要把这些材料带回你们自己的学院去认证就可以了。”
“呐,谢谢啦!”
几位嬉闹着离开了办公室。珍妮弗松了口气,端起桌上的水杯饮了一口。
“咚咚。”
她抬起头朝门口看去,那里又站着一个新面孔。“您好?”
即便在这样一所只能专一的大学城中,也仿若置身于一个五脏俱全的微型社会里;而无论面前出现怎样的模样,对于司空见惯的人而言亦早已如面见了皮相般习以为常。珍妮弗的眼睛微微地合拢,似乎是倦意而烦躁的模样。“哪个院系的?”她取过注册表和笔放到桌上,将椅子一推便回到了台式机的屏幕前面。
缪华翰一愣,旋即笑着说道:“抱歉,《寰宇视野》,您是珍妮弗·阿纳斯塔西亚女士吗?”
她连忙翻看了一下自己的日程;末了,嘴角一撇,啧了一声。
“跟我来。”珍妮弗抓着办公桌的桌沿一推,将自己送到了隔着一条桌子的那一端更加开阔的位置。站起身来,高跟鞋的鞋跟在瓷砖地面上踏出一阵响亮的声音。
刚刚走出门,她忽然发现还有些许人正站在外面,料想得到也许他们是一起的。但,还有一个正靠在墙上抽着烟的男人,忽然朝着她的方向瞥过去一眼,带着似有若无的关注将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便又重新垂下头去,深吸一口气后呼出一大股腾出而扩散开的缕缕白烟。
“组长……”
“去叫他们。”
鸣海晴晖取下抽了没几口的烟丢到身边垃圾桶顶端的铁槽里,仿佛是漫不经心地说着。
珍妮弗推了推眼镜。
“说起来,的确是很抱歉。但是您知道,言论很有可能在无意之间就透露出了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而那往往会在之后才引起争执或纠纷。虽然大家在这一方面一直都尽量地注意,然而这种情况不可避免。所以,保险起见,这样的耽误还是有其必要,希望您能理解。”
“哦,那倒是没事。”走在前面的缪华翰很随和地与珍妮弗交谈着,“这种情况的话,我们也遇到过,能理解。”
说着,缪华翰转过头看了一眼鸣海晴晖,冲他会心地笑了笑;连带着的,珍妮弗也转过头切看着他,却总觉得那熟悉的面孔令她惴惴不安,却又不知道是从何而来。
感觉上,就是那种替人撒了谎而自己还浑然不觉的、冥冥之中的心悸。
到了。
“伦纳德。”她推开了办公室的门,“《寰宇视野》的人来了。”
“啊噢——真见鬼!”
“……?”
捂着额头的伦纳德从一侧走入了她的视线,很明显是被那突然打开的门给撞了个正着。就在这扇门后面的墙上应当是挂着的报纸,而他现在正拿着一份在手上。“珍妮弗,珍妮弗·阿纳斯塔西亚。”伦纳德愤愤地指着这个穿着黑色短袖衬衣、系着高发髻而端正地站在自己面前的女人,“我是否告诉过你要在开门前先敲门?”
“哦,抱歉。”珍妮弗轻松地说着,双手叉到了腰上。“我下次会注意的。”
“那么我上一次叮嘱你的时候呢?!你难道并非不是这样回答的吗?!”
“上次?上次我可没有撞到你那额头。”
珍妮弗抱着手,语气里很是不屑。“好了,‘布拉德里克主席’,下面的事情我可没心思再帮你处理了,见见你的客人吧。”
伦纳德朝她身后看去,那里正站着几个人。
(抱歉,今天有点卡思路,先找了点小故事移花接木一下,等写好了会发到后面的,爱你们哟~)
阿尼姆斯男孩
1.我,喜欢你
落辉又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
坐在他桌位后两排,那个帅气的背影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打扰我的思绪。仿佛,天空是灰色的,大地是灰色的,教室是灰色的,空气是灰色的;在一片灰色的寂寞中出现了一抹亮丽的雪白,他,就是落辉。
落辉很俊俏。他总是那身白衬衣,留着过耳的长头发;金色的留海会轻轻地拂过他的额头,那下面便是一对小鹿般的眼睛。落辉的五官匀称而干净,细腻的皮肤会在阳光洒下的时候晕出均匀的细碎亮点;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果冻一样的唇仿佛正靠在你的耳边呢喃。
他很常笑的。每一次他笑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跟着他一起笑,好像我的脸上也真的浮现出了那纯真又烂漫的幸福一般。
我,喜欢这个叫落辉的男孩儿。
一只手托上了腮,我呆呆地望着他。又是这令人窒息又无法自拔的感觉,那是校服的紧身白衬衣束缚着发育中的乳高雅房——该死的校规从来不会顾及你的感受,哪怕你下一秒就要失去呼吸。毛毛汗不断地渗出,聚集起来,然后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忽地就从沟槽之间滑落下去,打湿了紧贴着小腹的衣服。
我惊觉了过来。一定是被太阳晒得太久,脸热得有些发烫了。
“梦神,你脸好红啊。”
小米嬉笑着趴到了我的桌位前,一只手触到了我脸上。“想什么好事情呢?”
“去,你才梦神。”
“天天做白日梦,还说自己不是梦神?”
她爽朗地笑起来,好像从来没什么事情可以困扰住她一般。我埋下头,一双眼睛向上瞟着这乐天姑娘,好像全世界就我一个人不知道高兴该怎么写一样。
胸口更闷了些。该死,她挡着落辉了。
“诶——你原来是在看……”小米一个机灵,扑棱起来的猫一样抓到了我的眼神,“你在看落辉?!”
“嘘——!”我连忙示意她闭上嘴。
她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模样,眼睛里闪着光。“你、你喜欢落辉?”
“别闹!”
“你喜欢落辉!你喜欢落辉!”
她一下子腾到了走廊上,麻雀似的欢腾起来:
“梦神喜欢落辉!梦神喜欢落辉!”
几十双眼睛刷刷地朝我望过来,发觉了惊天的秘密般。我的脸烧得更烫了,血也要沸腾起来,不敢抬头一下。
“你……叫‘梦神’?”
“……!”
我猛地抬起头。他,那个名叫落辉的男孩儿,现在就在我眼前。恍惚之间,瞳孔似乎也散得更大了,一切开始模糊起来。我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与他面见过,而这一次,连胸腔都开始悸动。
他忽然笑了,那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笑靥;温柔又暖意,仿佛是三月初春站在长满了不足小指长度的芊芊嫩绿之间、忽然散开的云层后洒下的光芒,那样自然又惬意地亲吻你的脸庞。
“姓‘梦’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呢。”
落辉挠了挠头,又笑了笑。
“你好,我叫落辉。”
“你……你好。”
原来,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的存在吗?这么想着,我忽然有种难以言表的失落,就像一直以来呆呆盯着的东西一下子不见了,所有人都告诉你它其实没有存在过——大抵,就是这种感觉。
恍惚之间,他早已从我身边离开,就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和缓与轻盈。我知道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男生,那是他最好的兄弟们,欢声笑语,畅言无阻,一切都美好得像是他们剪短了头发而出露的美好的额头。
这从来都不是第一次。于是我永远羡慕男孩儿,永远都会希望我是个男孩儿。这样,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无时无刻不靠拢在落辉身边,一起打篮球,将手臂挽在彼此的肩膀上一起行走着。白衬衣一样地被汗水打脏,我们的脸上有一样的笑容。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躺在草地上;草丝扰得皮肤细细地瘙痒,一转头便是你美好的容颜占满我能够看到的整个世界。
我一直,都喜欢着落辉吧。
“喂,梦神,上课啦!”小米拽着我的胳膊,我一副摇不醒的样子。“别做白日梦啦!”
2.我,想成为你
想成为男孩儿,不想成为男人。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人到中年的洛智勇,大腹便便的身姿,连两边脸上的赘肉都多得开始向下垂。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的小眼睛,从里面透出的是利剑般的目光。他迟疑地盯着面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名叫骆寒梅的女人,仿佛是在可笑和可恨之间游离着,却最终还是狂怒了起来: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于是洛智勇操起了桌上的酒瓶,不知道砸到了什么地方才激起那样可怕的碎裂声。我连忙拉紧了门,不敢再打开一点缝来窥探,因为我害怕溅到墙上的并不是绿色的玻璃渣,而是红色的血。
“放你妈的屁——老子今天教你怎么做女人!”
尖叫混合着钝物相撞的声音回响在外面的厅室里,好像剧烈得将要撕碎这个不过几十平方米的包分配的小套间。从那一路的震动听来,我知道他们究竟是如何地撕打着,而最终一定是柔弱的女人被制服。我捂住自己的嘴,竭尽了一切的力量不让自己哭泣时的哽咽发出来,然而身体却只能跟着每一次涌起的激动颤抖着,将我从靠在门上站立的姿态抖得坐到了地上。泪腺在这一刻失了控,它要让我脱水致死,因为那咸咸的液体已经几乎要将我的一张脸从上到下地洗刷一遍。那件从学校归来后还没有换下的白衬衣,它已经被浸得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胸脯,粘连着一些凌乱的头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样汹涌的情感,好像洛智勇的每一拳都直接打在了我的心上,好像骆寒梅的每一次呼救都从我的口中迸出。我多想了结这一切,在昨天,在今天,在明天,哪怕是在十三月三十二日——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日子。但,至少你知道在那一天这一切会了结,于是你知道,总是有这样一天,而不是每一次这样的时候都只能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发抖,让身体的余温烤热这正在快速冷却的一隅;而当热量散尽的时候,黑暗就永恒了。
一切的一切,因为,洛智勇是我的父亲,骆寒梅是我的母亲。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当时那么做了。”
洛智勇玩弄着自己肥大的手指,从不抬头看阿sir一眼。“我当时觉得,一定有些东西崩塌了,好像是天……我不能让这一切发生,我必须停止住她的那些疯狂的行为,一切必须被制止……”
阿sir在纸上记下了他的话,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一般。他转过头看着门口,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儿正在窥探。
洛智勇终于抬起了头,小小的眼镜瞥了我一眼,像是犯错的孩子,低下了头。我甚至不敢告诉我自己,爸爸刚才看了我一眼。
我哭着跑了出去。
老旧的街区总不至于是冷清的,那些看起来并不似都市中的人身上仍然保留着淡淡的放线菌味道。输电线从低矮的空中一直拉过去,那里正站着一排麻雀,好似并不知晓自己侵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境地之中。而那时我便会看得出神了,好像自己也成为了那样的一只鸟,站在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却浑然不觉一般。
然而,它们却还总是一直并列着站在一起,可我呢?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也许吧。每当这样想起时,便会希望着,也一直都希望着,自己能够成为像落辉那样阳光的男孩儿,总是快乐着、无所顾忌地和自己身边的人说笑着;唯独我不敢去与他搭话,并非他不愿。而大概,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吧。
(看了一眼似乎满字数了,不错不错,剩下的小故事明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