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敢情你这一身红红粉粉是老子梳妆台上的胭脂水粉?是额娘特地使人调的几两金子一盒的胭脂水粉?

这还不止,喜宝说的是它砸了一地的东西……

宁楚克努力回想自己房里摆了些什么,回想完毕之后,她气得肝疼。

要说此时此刻的心情,用一句话就能诠释:

——我去你的!

考虑到这鸟聪明,都快成精了,再考虑到往后它还大有用处,至少在换回去之前都得靠它交换情报。宁楚克没撸了它的毛做红烧八哥,非但如此还尽可能平心静气关怀了一番,才问它怎么回事,好好去送信怎么搞成这样回来?到底谁造的孽?

「鸟肥了一圈,没找到人!」

「鸟问丫鬟你主子呢?丫鬟说:春露娇杏儿快来看鸟精!!!」

它学得真像,宁楚克一下就听出来是谁,她满头黑线问:「然后呢?」

喜宝歪了歪头,努力回忆一番,又说:「然后我让她别哔哔,又问她人呢,她说啊啊啊啊鸲鹆成精了!」

宁楚克已经在脑海里还原了当时的场景,没必要再问了。

倒是有一点她没想到,按理说这两天九阿哥应该疼得要死要活躺在床上,他竟然还能出去?他去哪儿晃荡了?

心里头的想法一连几转,她手上动作没停,轻轻替喜宝梳顺一身的毛,把鸟安抚好了她才坐回书案前。今儿个信没送到只能等两天再去一回,那两茬事押后,赶明上书房复课,她潇洒了这么些天得赶紧把心收了。

想到近段时间发生的事,宁楚克就是好一番感慨。

以前只觉得自个儿能耐,没想到她连天潢贵胄也扮得活灵活现,起初那几天是出了许多洋相,这才多久?才二十余天,竟然已经非常习惯了。

无论之走姿坐姿就是纯爷们,别说沐浴解手,大兄弟起立她都能面不改色给摁下去,听兄弟们开黄腔也不带红脸的,只差没跟着上八大胡同嫖妓。

人的潜力真他妈无穷无尽啊。

复课那日,上书房先生果真逐页检查了宁楚克交上来的大字,她苦练狂草之余还顺便誊抄了好些诗词文章,尤其谪仙人的名篇,到她手里格外洒脱,笔势大气磅礴,通篇看来血脉喷涌狂放不羁。

先生捧着纸张的手都在抖,那是激动的,他反复品读之后,当着诸位皇子的面又一次夸赞了宁楚克。说什么看过九阿哥这笔狂草,感觉自己几十年的字都白写了,又说九阿哥天分甚高,这笔字狂不输怀素,不说苦练三十载,笔耕不辍写上八载十载定有所成。

总结一下,他想表达的就是:我们之中出了个书法名家。

胤禟改练狂草一事诸位皇子都听说了,也听说他挺有天分,有幸得见的人却没几个。掰起手指头算算,似乎也就五、十两位知道他是个什么水平,既然先生提到这茬,胤祥就说想观摩观摩也好跟她学习,胤祯也是一个意思,他单方面记了宁楚克的仇,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中听——

「我却不信老九有这能耐,他的字兄弟们还见少了?」

十四阿哥胤祯是康熙二十七年生的,年岁轻,心性不稳,宁楚克心情好的时候一般不和小豆丁计较,这话她听见了,还是托着头坐在原处,全程不发一语。胤祯再拿话刺她,上书房先生听不下去了。

被请来教导皇子的谁不是当世名儒?先生看着十四阿哥,想训斥一番,有恐怕说得太重适得其反,半晌方道:「古人有言,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十四阿哥听罢,面红耳赤,拱手解释说:「先生误会了……」

因为羞恼,他言辞上难免有些磕绊,看他说得这么费劲,宁楚克善心大发,决定帮他个忙:「十四弟就是觉得哥哥我天生草包。就算我是个草包,谁说草包就不能写笔好字?要是请人代笔,写成这样也真病得不轻。」

她一边说,还斜过眼瞅过去:「心中有佛,所见皆佛,十四弟听先生一言立刻想到代笔上去,这也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宁楚克一边说,还取了支笔来,不疾不徐的浸上墨,而后提笔一蹴而就:

人生照镜须自知,无盐何用妒西施。

她刚撂笔,胤誐就隔着个巷道探过头来,只一眼他就看明白纸上写了啥,又愣了片刻,他笑喷出来。

损成这样,九哥到底是缺心眼还是缺德?

这么大反应也把其他皇子引了过来,跟着就是大面积的憋笑,也有笑点低实在憋不住的就破罐子破摔了,哈哈哈哈笑得肚子疼。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九哥,九哥你真幽默。」

哪里哪里,你过奖了。

「平心而论我也怀疑过,这回一定信了。」

那这两句也送给你。

等兄弟们欣赏够了,老十伸手捅捅她:「快,快题字,把印也盖上,回头裱起来送给十四弟。」

胤誐这瞎主意一出,还有人抚掌附和:「十哥说得好,这既然是为十四写的,那合该裱起来挂他房里去,日日看着以便督促自己向九哥学习。」

「十四你还傻坐那儿干啥?过来看看啊,这可是诚心诚意为你写的,字里行间都是真诚。」

「扯淡把你,统共只一行,哪来的字里行间?」

「……」

这天的早课比集市还热闹,要是平时,先生就该罚他们了,可先生这会儿还沉浸在那幅字里,恨不得立刻宣布下学,赶紧拿回家去装裱上。

复学后头一天早课就这么喧闹过去了。

晚些时候,这动静传到康熙耳中,听说老九和老十四又闹起来,他脑仁生疼,又听说老九当场为自己正名,顺带落了十四的脸,他跟着来了兴趣。

康熙八岁登基,登基之前在上书房待过两年,哪怕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坐上这位置之前,他吃过很多苦,太明白皇子们的相处之道,本来想过这里头有倾轧有不公平,反复思量几回,还是没干预过多。儿子多了互相比着是好事,这样总能激出几个能担大任的,不至于养出一笼草包。

至于有人会吃苦头受委屈,权当人生历练,也有益处。

底下人活灵活现的给康熙学了一全套,等念到宁楚克写的那句诗,康熙险些喷了茶水,缓过劲儿来才笑骂道:「这活宝!宜妃说他是混世魔王真说对了!朕还没见过这么皮的小子!」

梁九功心想您瞧多了恭敬之中带着畏惧的眼神,看九阿哥这样不挺中意?

比起那些一到御前就紧张得不知该说什么,连讨好都显得小心翼翼的,九阿哥难怪会合了皇上心意。

人就是这样,你讨厌他,你看他浑身上下都是缺点,走近点就臭不可闻;你若喜欢他,那缺点也成了优点,鲁莽可说成率性,任性可说成洒脱,没规矩可说成不拘小节……在梁九功看来,皇上眼中的九阿哥便是如此,虽然有些小问题,都无伤大雅。

他文章写得不好,可人家有想法,思想比堆砌起来的辞藻要难得太多。

他功课做得一般,可他写得一手好字,须知人无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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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福格格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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