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穿越时空

第二章 穿越时空

昔日的孟星魂的确是死了,也确实是屈辱的自杀而死。他不想拖累自己的家人,以治不好的残废躯体重活这个世界,直到后来经历了整整二千五百多年的仙魔大战,他才知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只有活着才有无限可能!

昔日孟星魂的坟墓是他母亲特地选的一个风水宝地,就在雁荡山的脚下。

路过的仙人九玄道人为了炼制一把仙剑的剑灵,需要以他的残魂为引,于是他有幸被九玄道人带走,见证了仙界的万千世界。

原来世界很大,拥有九重天。大千城也只是红尘天上的一粒尘埃大的地方,红尘天有着无数的王国,实际上是仙人最少的区域,也是最低等的,灵气最稀薄的一重天。

无数飞升的仙人都在清虚天,自在天,灵宝天,号称仙境上三天,每一重天之间都有天壑阻挡,凡人不可见,亦不可渡,就连仙人渡天壑都是件危险的事情。

凡人都以为仙人过的好,其实魔族强势,自他被九玄道人带往清虚天时,清虚天早已沦为了仙魔战场。

只是区区十几年后,九玄道人就战死了,在神魔战场他以灵体的姿态惶惶不可终日,到处激荡的庞大的仙魔之力只需碰上一丝,他就灵魂消散,不复存在。他费尽心机,用了无数的方法,增强灵魂的强度,足足过了两百年,他才侥幸夺了一个神魂俱灭法力消散但又基本完好的仙人躯体,侥幸活下来。

这个仙人躯体实际已经是空壳了,等同于凡人。在神魔战场,他一个凡人想活下来很难,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即使苟延残喘,他唯一的信念就是活着。

一直在仙魔战场躲了八百年,魔族胜利时,他装魔族,仙族反攻时,他是仙族,所以为了伪装自己,仙人的法诀,魔族的法诀他都修,对他来说只要能活下来杀死敌人的,他都不吝啬使用。

他每天都在神魔战场上装死,然后捡尸。

神魔战场上死去的仙人和魔族太多了,身上多少有些遗留的“财产”,只是大多功法不全,他只能“乱修”。

或许是运气好,正因为是野路子,出招的完全不按套路来,他阴死了许多的高手,一路杀出了一条血路,甚至修到了玄仙的境界,但他一直想回红尘天看望父母,只是千年后历尽千辛万苦回到红尘天时,故人早已不在,不知所踪。

但神魔大战一直在持续,一千多年后,清虚天沦陷了,又过了一千年,灵宝天也快沦陷了,仙人节节败退,最后的希望都在仙界唯一至仙女帝的身上。

至仙女帝与魔祖的决战,打的天地失色,但还是魔祖更胜一筹,受伤的女帝无奈发动了仙界第一至宝昆仑镜,要回到过去杀掉魔祖。昆仑镜的强光照射之内,无仙魔敢靠近,当时只是区区一天仙的他早就听说昆仑镜可以穿梭过去未来去到人最想去的地方,竟不管不顾冲向了昆仑镜神光照耀之处。

过去一直是他的心结,为什么要修仙呢?他已经饱尝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孤独与痛苦。

所以甚至不惜毁掉好不容易经历万千劫难得来的躯体和法力,还有那经历重重战斗得来的“清虚天第一天仙”的虚名。

是的,他回来了,虽然法力全消,虽然他现在依然是个废人,但他回来了,回到了两千五百年前,见到了自己最牵挂的父母。

“星魂,你没死……”母亲欧阳雪忍不住哭的像个泪人,喜极而泣,跑过来抱住了孟星魂。

父亲孟凡尘提着枪,走到了还在爬行的夜莺韩飞身前,刚刚还不可一世的韩飞已经死了。

韩飞睁大着眼睛,至死他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韩飞是怎么死的,实际上他是受到了昆仑镜时空之力的波及,连仙都畏惧的时空之力,区区金丹被余波吞噬了半个身子都算运气好的。

孟凡尘铁塔一样的汉子,也没忍住揉了揉眼,“星魂,以后不要再做傻事了,别再让你娘担心。”

孟星魂的面色柔软的笑,是如此的云淡风轻,仿佛万千世事什么都不在他的眼里,但是他的身躯明显在颤抖,太激动了。

“唉,回来就好。”孟凡尘虽然有着北地枪王的名号,但是对于那些超然的大势力还是没有什么办法,他已经暗暗决定带着孟星魂去漠北躲避了,惹不起,躲的起吧。

孟星魂虽然回来了,但是他现在依然是个普通人,他们家因为他的关系依然还在危机中,王家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孟凡尘已经在想着退路,而孟星魂却是站起来一瘸一拐的朝着已经死去的夜莺韩飞走去。

孟星魂的右腿被王家王进坤打断了,同时还被废了丹田气海,已是废人一个,无数神医前辈都判定孟星魂今世不可修仙,这个情况并未因为他的重生而有丝毫的改变。

孟星魂就这么一瘸一拐的站起来,捡起了夜莺韩飞丢下的剑,走到了夜莺韩飞的尸体边,一剑精准的刺向了韩飞的丹田,然后当着街道上所有人的面挖出了一个金灿灿的金丹。

金丹修士的金丹啊,这对修仙的人来说也是宝贝的一种啊。

孟凡尘提着银色的长枪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这种事,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事情,他惊奇的是孟星魂的手法。

孟星魂在修仙学院顶多只修到了炼精化气中的融合期,应该从来没有遇到过挖人金丹这种事,这种事除非大魔头,哪怕是孟凡尘也不能保证完好无损的将金丹挖出来,只要下错了一刀,金丹也会损毁。

可是孟星魂竟然就这么挖了出来,现在只是一个残废的人,手却那么的稳。

“凡尘,星魂……”欧阳雪呢喃了一声。

“随他去,只是这枚金丹怕是要惹来灾祸啊。”孟凡尘叹息一声,这里毕竟是大千城,大千城主南雄是多么贪婪的人啊,完整的金丹是多么珍贵,他岂会放过这种机会。

孟凡尘话音刚落,一队银甲骑士,骑着龙血马,浩浩荡荡而来,领头的军士腰挎长刀大声喊着:“大胆!金丹放下,饶你不死!”

“谁敢动!”孟凡尘狂吼一声,银色的长枪随手射往银甲骑士身前的土地。

伴随着轰隆一声,街道的青石板顿时炸裂飞天,龙血马惊的仰头长嘶,双腿踏空而不倒,果然是用龙血培育的马,够灵敏,够胆魄。

孟星魂带血的手握着金灿灿的金丹,走到了领头的银甲骑士的马前,笑道:“你想要这个?”

“孟星魂,你不要忘了,这里是大千城,我爹是大千城的城主,有资格分配城内一切的无主之物,这个不属于你。作为老同学,我提醒你,你现在只是个废人,留着这个宝物有什么用?莫要给你爹娘惹麻烦了,这个东西你保不住。”

这个银甲骑士是大千城城主的儿子南天,年纪轻轻也已经有了融合期的实力,和孟星魂还同是修仙学院的同学。

曾经二人的关系还算不错,当初进修仙学院时南天受欺负还是孟星魂替他出头,毕竟进修仙学院时孟星魂还有着天才之名,两人又是同乡,当是要互相照拂。只是此一时彼一时,孟星魂残废在家待了三四年,几乎已经没有任何可取之处,这样的同学谁会认?没有明抢已经是念旧情了。

“怎么,多年不见,我这个大哥,你都不认了吗?”孟星魂逼视着南天。

南天当下大怒道:“一个为了女人把自己的前途葬送,不听兄弟的劝告,这样的人配当大哥吗?你知道因为你的关系,我们大千城的子弟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吗?在修仙学院受了多少欺负吗?还大哥?你不配,你若是自杀了,一了百了,我还看的起你。”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能当大哥?”孟星魂洒然一笑。

“起码应该比我强。”

“好,三日后,还是这里,我们比一场,生死不论,你若赢我,这金丹归你,我若赢了……”

“好大的口气,你都残废了,还和我比试,你不可能赢,你若赢了,只要我有的东西,只要我能办到的事情,我都能拿出来,包括我的命。只是你想送死,我凭什么给你机会?”南天戴着银甲头盔,不屑的哼了一声。

“给他这个机会又何妨!是吧,枪王兄?”茶楼上的窗口处,忽然出现了一个虚胖的中年人,此人正是大千城城主南雄。

“好久不见了,南城主!”

在孟星魂与南天交谈的时候,孟凡尘拉住了要阻止儿子的欧阳雪,他倒要看看自己的儿子能够怎么处理这件事,大不了就杀出大千城,他有这个准备。

大千城主南雄也是金丹境界,胜负未可知,只是作为天武国的城主,自是有朝廷下发的法器,这才是让人忌惮的地方。

“和杀手一个茶楼里出来,这里没他的事,我还真不信。”欧阳雪嘀咕了一声,识趣的没有再说。

“孟兄,你有一个好儿子啊。”

南雄意外的看向孟星魂,今日之事太过蹊跷了,先不说那爆炸,这取金丹之事也太过匪夷所思。

金丹这个东西,每一个金丹期的修士都有,但要想完整的取得一个金丹却是难上加难。除了金丹修士稀少的缘故,还有金丹修士一般都会在战败的时候自爆金丹,就算没有自爆,一个老手,要想完整的取下不稳定的金丹,也需要半个小时,稍不留神,尸体体内残存的力量激荡之下,金丹还是会损毁。

而孟星魂只用了不到几十秒,一刀下去,干脆利落,这在懂行的人眼里看来简直是一个恐怖异常的事情。

而且取下的金丹越早,越是能保持金丹原主人的法力,夜莺韩飞死了没多久,这枚金丹价值连城,无论炼器还是入药都是至宝。

南雄是不可能放过的。

当然能不与北地枪王硬拼是最好,孟星魂这个义气的赌约简直就是要往他手上送嘛,等三天又何妨。

“你的儿子也不错。”孟凡尘皮笑肉不笑的应着,此时他已经在准备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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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魂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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