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君得朱龙,我遇刘三

第十一章 君得朱龙,我遇刘三

“客官,坊门已经开启,您该起了……”

迷糊中胡戈被小二的敲门声叫醒,因为怕今天起不来,错过了和军爷的碰头时间,所以他在昨天就询问过客栈掌柜是否有早晨叫醒服务。

掌柜一听,马上明白过来此举的意义,顿时被胡戈这个建议打动,拍着胸脯对胡戈谢道:“感谢客官对小店厚爱,提出这种绝佳创意,小店明天一定派人准时叫客官起床!为了表示对客官的谢意,我们将全部免去客官在本店的住宿费用!”

听说西市内客栈竞争比较激烈,在这国际性大市场内,往来的商人住宿时多愿意选择熟店,而客栈服务的高低正是留住熟客的最佳方式,所以按时叫醒这项很人性化的服务一下就抓住了掌柜的心,于是掌柜很高调的将胡戈的房费全部免掉。

但胡戈不相信自己随口这么一句话能这么值钱,这两天里自己的房费加上马匹的保养喂料,数贯铜钱的费用客栈说免就免,其中一定有缘由。

胡戈直觉很可能跟第一天晚上的枪声有关,自己初来住店时装束怪异,身牵宝马,再加上半夜怪声骇人以及外墙的血迹,也许掌柜的把自己当成了游侠也说不一定。

像游侠这类快意恩仇的人物,对于客栈老板这种只希望平平安安赚钱的人来说,轻易不愿沾惹上身,所以就坡下驴的免了胡戈房费,只望早日打发了。

看来老板这是视自己如洪水猛兽了,胡戈自嘲的笑笑,不过他也没多想,毕竟自己马上就要离开长安了,还一身的事情呢。

这天还是在小芝搭帮的粥摊上吃的早点,照例请孩子们吃胡饼,只是今天的孩子比昨日要多,也许自己的行为被孩子们传了出去,所以今天来这里碰运气的孩子多了些。

今天可能是最后一次在小芝的摊点上用餐了,所以胡戈走之前将自己身上所有的铜钱全部拿了出来,分给周围的流浪儿,尽管他知道自己走后,得到意外之财的小芝是不会忘记这些流浪孩子的。

待吃完早点后,胡戈跟小芝及众小孩道了声告别,问清了路线,牵着马便朝着开远门而去。

要说这“宇宙第一雄城”还真是大,从西市到开远门不过途径两个坊(居德坊、义宁坊)的距离,竟然让胡戈走了大半个小时,唐装内里的全棉T恤已经汗了个透。

其实这都要怪自己不会骑马,不然六七里的距离只怕这匹波斯马还没发力就已经到了。

有人说人与人首次见面时都会有种感觉,投不投契大多在此时就可见分晓。人与马也一样,马这种动物颇通人性,眼下这匹波斯马见胡戈这几天里常常亲自喂自己口感颇佳的精料,却从不骑乘自己,所以它也不耍性子,当胡戈靠近时总点着头打着响鼻显得甚是熟络,所以在胡戈牵着它走在街市上时,它也乖乖跟在胡戈身后慢慢行走,从不捣乱。

前方不远,就是开远门。

只见一队十数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就停在城门边,守城的军士直挺挺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并没有人上前催促马队离开。

城门历来为通行要地,为了保持通畅,守卫的士兵一般都会示意过路的大型车辆快速通过,以免造成交通堵塞。这列车队虽然只是停靠在城门旁边,但数量众多,排起来还是很占地方的。

在这交通要地,什么人毫无忌讳的将车队停于此处,而守卫城门的军士竟然视若不见,这倒让胡戈有些惊奇,一颗围观的心呼之欲出。

走近一看,一面银色小旗迎风飘扬,上面一个醒目的“冉”字映入胡戈眼眶,哦,原来是军爷的车队。

胡戈快步迎了上去,只见军爷神色轻松在和一位军人闲说着什么,这名守卫身上衣甲与一般兵士不同,应该是个小头目,只见他正神色恭敬的与军爷答着话。

“军爷,来了!”车队的马夫发现了胡戈。

这声提醒让军爷将注意力转移到胡戈这个方向来,见胡戈牵着一匹身材高大的赤马正走过来,他拍了拍军校的肩膀,迎了上去。

“军爷,我来晚了,叫你久等了!”胡戈见整列车队停在此处,知道是在等自己,为自己的迟到感到有些过意不去。

“哈哈,是我来早了,说辰时等你,现在还没到,做人不能失信,所以特在此处等你!”军爷爽朗的笑道。

胡戈谢过了军爷,也不废话,随即将身子一让,露出背后的宝马,问道:“军爷瞧此马如何?”

不用想,这个戎马半生的军人,此刻早已被胡戈背后的宝马深深的吸引住了。

军爷快步走近马前,却并未对这匹马儿做出亲昵动作。

只见他紧盯着赤马的眼睛,一股萧杀之意弥漫在空气中,片刻不到,这匹先前还算温驯的宝马双眼变得血红,整个身子躁动不安起来,打着响鼻跃跃欲试的模样。

军爷接过胡戈手上的缰绳,单手将马背上数十斤打包好的物品朝马车上一扔,自有车夫轻轻接过。就在军爷欲翻身上马之时,只见马儿突然发力,霎时间冲出十几米远,也许是想把还未骑上自身的这个男子甩出。

只听一脚踩在马镫半身悬空的军爷嘿嘿一笑,右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按,整个人飞起,片刻间已是稳稳骑到了马儿身上。

那马儿一见没甩脱身上之人,竟于飞速奔跑途中瞬间停步,饶是强悍如军爷也是措不及防,就在身子要被巨大惯性甩出之时,军爷突然丢掉手中缰绳,身体借着向前之力猛的一把抱住了马脖。

只见在离胡戈等人百米距离开外,一条大汉竟然抱着马脖做一个难度系数3.0的三百六十度回旋后,竟又死死的钉回到了马背上!

“好!!!”

“真不愧是冉将军!!!”

一阵叫好声从周围的守城士兵中传出,马车上的车夫们虽然比普通士卒要沉得住气,但也是各自屹立在高处观望,生怕错过了眼前这难得一见的盛景。

那匹马儿见连续两次都没有甩脱背上之人,焦躁起来,前后蹄相序发力,连续不停的在原地向上跃起,想把背上之人颠下来,只见军爷双腿用力夹住马肚,两只手臂像钳子一般捍住马脖,任马儿怎么跳跃,他就是紧紧贴在马背上不下来。

也不知道这马儿向上跳动了多少下,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家都站在街道两旁远远的观看,既不愿意离开,又生怕这马儿发狂向自己冲来,这时早已看不清楚马背上之人的模样,马儿在暴怒的跳跃中,早将蹄下的尘土踩得漫天飞舞。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突然在尘雾中传出宝马的一声长嘶,其声之宏,直响彻城门内外。

只见路边过往车辆但凡是架着马的,一时间竟都纷纷退避,即使是车夫连骂带打都喝令不止。

随即又有一声长啸传来,却是军爷的声音,“哈哈,此马现在方可冲锋陷阵了,兄弟,你得了一件无价之宝啊!”

胡戈早已来到尘雾附近,以便能看得更清楚些,是以听到了军爷的称赞。朗声答道:“我不会骑马,既然军爷对此马如此喜爱,我便将它送与军爷!”

“你是说真的?!”

军爷大喜。

他已看出此马出身波斯良种,无论是体型、耐力、还是冲刺,都是军马中最上乘标准,可惜这马从出生以后一直被当做民马使用,见不得阵仗,刚才已将这马的血性激起,日后若再经过自己一番训驰,只怕今后在大唐境内,或许只有皇家的那少数几匹御马可以与之媲美!

胡戈面带微笑望着军爷,点了点头,此马本来就是为了军爷而向胡商索要的。

“哈哈,好,此马我实在是喜欢,就愧领了,不过兄弟你任何时候想要,随时来取!我先去溜溜马,你跟着车队行走,上第一辆车,有人想会会你。”军爷已经迫不及待想去驰骋一番,仿佛得到了新玩具的小孩子一般急切。

看着军爷远去的背影,胡戈心念一动,朝远处大喊道:“此马浑身火赤,名曰‘朱龙’……”

但军爷头也没回,反催着胯下宝马似箭一般加速往前冲去……

胡戈见军爷并无反应,且人已经跑远,便依言上了第一辆马车。

待他掀起车帘,发现里面坐了一个容貌清秀异常的年轻人,二十岁不到,端的是明眸皓齿,清秀雅致,让胡戈刹时间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那人一见胡戈进来,揶揄道:“你胆子倒是不小,居然敢试探我二叔!”

本来胡戈还在想怎么会有这般俊俏的男人,待听到此人说话的声音,心中却已了然。

要知道胡戈来自“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XX站中间”的时代,电视上这哥那哥如过江之鲫般数不胜数,况且衣着打扮最多只能让一个人的外型男性化,但内里地声音你如何改变?只是胡戈也不说破,一直面带笑意的望着那人。

见胡戈大模大样的打量自己又不答话,那人脸上竟多了一抹绯红。

“喂,你是傻的麽,只会傻不拉唧的傻笑!和我家养的大黄一个傻样!”那人被胡戈看得心里发毛,伶牙俐齿的嘴巴里连续蹦出四五个傻字。

“我不叫‘喂’,我叫胡戈,至于你弟弟大黄,我没见过,不予评论!”要说起口才,胡戈当年在班上风头之劲堪称一时无双。要不是学农的女生太过稀少,再加上周围的兄弟都是手比嘴快的实践派,不然胡戈也不会到现在还没女朋友。

“我弟弟大黄?我没弟……啊呸……你……你……枉二叔还说你器宇不凡,值得信赖,我看你完全不是好人!哼!”

对那人来说,胡戈反击得太过隐晦,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明白过来时,这个“坏人”已经在望着他坏笑了。

“我昏了头了,怎么会叫二叔让你上我的车,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呸,你就是个死坏蛋!”那人一副悔青了肠子的表情,看来很后悔让胡戈上车。

“开个玩笑嘛,还没请教你的大名,听军爷说你找我有事,不知道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胡戈见对方动怒了,便见好就收,他也很好奇,素不相识的,对方能有什么事找他。

那人扭头盯着胡戈看了半天,见他一副道貌岸然的表情不似作伪,才开口慢慢说道:“好好说话多好,偏生那么多鬼心眼!二叔这次去我家时,带了一瓶听他说叫腐乳的东西,我以前曾尝过类似的开胃品,但都没这瓶的味道好,我爹娘都爱吃!再问二叔要,他却说没有了,但又说有个死……嗯有个人会做,只是不知道这个人是真会做还是吹大牛!哼!”说着说着,那人心头之火又旺了起来。

“我不吹牛,确实我会做,方法也可以教给你!不过你连名字都没告诉我,在这样不坦诚的气氛下,你说我就这样传授给了你,回去一说只怕叔可忍婶都不可忍哩!”胡戈见是这件事,一口便应允了,顺便想打听一下对方的名字。

只见那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就你鬼话多,我说了名字你可非得教我不可,不然,哼哼……”

胡戈并没把威胁放在心上,拍了两下胸脯,表示自己言出必行,示意那人继续说下去。

“我叫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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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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