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延宕的沉默让气氛变得尴尬,最後是汤书毅妥协地开了口,「要不要我过去陪你?」
「不、不……不用了。」苏清清慌忙打断了他,下一瞬又意识到如此断然拒绝,或许会让他乱想,连忙补一句,「你来也没其他的事可做,我记得你明天早上还有两台刀,你在家好好休息吧。」
「嗯。」汤书毅应了一声,拿着手机,就是没能说出一句「再见」。
一番挣扎过後,他终究没能忍住,追问一句,「你打算整晚在病房陪他吗?」
苏清清握着手机的指尖,因过度用力略微泛白,这问题像是有千斤般重量,压在她心上,她缓慢的舒了口气,企图用理性态度回答他的问题,也许她想说服的人不单是汤书毅,还有自己。
「你知道他刚动完大手术,今天晚上是危险期,我在病房陪他会比较好。」
「我不记得你陪过哪个刚动完大手术的病人度过危险期。」汤书毅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
苏清清呆愣半晌,她没料到汤书毅会如此直接,以往他总是让着她的。
「书毅,」苏清清喊了他,「你知道,他……也算是我的家人,是不一样的……对我来说,他不是其他病人。」
「对不起。」汤书毅很快道歉,「我只是忌妒他在你心里的分量。」
「不需要忌妒,我跟他之间……都过去了。对他来说,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对我来说,他在我心里曾有的分量,只是我单方面的不成熟,现在在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是你。」苏清清最後一句话,与其说是对汤书毅说的,不如说,她在提醒自己。
「我知道了。」他浅浅的笑了。
她的话并没有全然安抚他紧绷的神经,但或多或少给了他一点信心。他做什麽都从容有度、自信满满,唯独面对苏清清,他始终患得患失。
「明天帮你带早餐去。」
「好,」苏清清答,「我想要一份燻鸡三明治、一杯Espresso、一份水果沙拉。」
「没问题。」汤书毅声音温柔。
鬼使神差的,苏清清突然说:「书毅,我爱你。」
汤书毅怔了一刹,下一瞬,他唇边漫出一朵苦涩的笑,如果这句「我爱你」,不是出现在今天这样微妙的时刻,他想,他会欣喜若狂。
她这一句「我爱你」,究竟是真的或只是想坚定心念?
是不是连清清自己,都害怕会动摇?会不会清清说的「都过去了」其实还是过不去?
汤书毅痛恨自己在这时候如此清醒。
最後他对手机低语,「这三个字,我对你说过无数次,今天是你第一次这样对我说。我记下了,这是你第一次说你爱我的纪念日,如果今天……不是唐旭初回来的日子,就更好了。」
「对不起。」苏清清飞快道歉。
「不需要道歉,不管你什麽时候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我都会欣然接受。快去照顾你的家人吧,我把你这里收拾好就回去。」
「你可以在我那里过夜。」清清说。
「你不在,这里都是你的味道,我会更想你,太过想念一个人,通常会失眠。别忘了,我明天还有两台刀,失眠不太好。」汤书毅浅笑道。
「好吧,回去路上小心。」
「清清,我爱你。」
「我也爱你。」
苏清清放下手机,低头看病床上还没清醒的唐旭初,麻药已经退了,他却还没醒来。
手术很成功,照理说,半个小时前,他就该醒过来了。
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病床边,看着那张曾经她再熟悉不过,如今却又有点陌生的脸,她没注意到,唐旭初另一边身侧的手,轻微震动了一下。
她失神望着那张脸,思绪百转千回,过去的回忆、过去的情感,像一壶快要沸腾的热水。
她忍不住轻轻碰触了唐旭初的手,察觉到他似乎轻微震动了一下,她像被火烫着似的,立刻收回手,她盯着他的手看了半晌,又看他彷佛沉睡着……
一会儿,她缓缓吐口气,像是做了什麽见不得人的事,想藏住秘密,不愿被发现。
「你该醒了……怎麽还不醒呢?」苏清清凝视唐旭初的脸,浅浅低语。
再一次,她又握住他的手,感觉这些年,时间在他身上留下了深刻印记,他原本极为修长乾净的手,此刻已显粗糙,掌心生了不少薄茧,她无法想像,这几年他过得多辛苦。
一个原本只生活在实验室、电脑前的人,却跑到随时可能要人性命的枪林弹雨里征战,与人厮杀。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她低声自言自语似的问,而床上的人动也没动,完全是沉睡的模样。
轻轻叹了气,握着唐旭初的手趴在床上,她想着眯一下就好,等等再帮他做检查,没多久便落入深沉睡眠中。
床上的男人缓缓抽出被握紧的手,长了薄茧的大掌,极为温柔的覆上她的後脑杓。
他被救活了,生命无虞了。
本想着若是能活过来,要重新开始的……
不料,却亲耳听见她对另外一个男人说「我爱你」。
那滋味,无比苦涩。
人生果真充满了变数,唐旭初苦笑,大掌温柔抚摸苏清清的头,直到天色渐亮,才又睡着了。
【第二章】
汤书毅将点滴流速调慢,低头在病历上书写。
片刻过後,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不得不承认,那张脸是极为好看的,如果那双眼睛睁开,可以为那张好看的脸加上许多分数。
汤书毅知道,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着,那双深邃炯亮的眼眸,搭上似峰的眉骨,清俊却透着一股不容动摇的气势,那张英挺刚毅的脸会有多好看!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还有许多人无法企及的高智商。
天才只能被众人仰望,多数人无法追赶,除非你也是天才,否则怎可能追赶过天才。
汤书毅站在病床边,看着唐旭初,尽管如今那张脸多出几分风霜,仍是一样好看。他不由得出了神,想起多年前看见的唐旭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後,汤书毅是遗传学研究所的研究生,跟着知名遗传学教授爱默生做研究,研究论文已经大致完成,他拿着整理好的论文,来到爱默生教授的办公室。
爱默生是个性情古怪的教授,不是聪明人跟爱默生教授讲话,他连理都不会理,通常是直接漠视。
在他眼里能值得他开金口说上几句的人,没有几个,他对学生要求很高,能让他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学生并不多。
汤书毅当年是少数能让爱默生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凭藉着爱默生在遗传学上的名声,能让爱默生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毕业後出路多半也不会太差,甚至还没毕业就有其他政府机关单位、私人研究机构找上门谈毕业後的去向。
汤书毅的人生,严格来说算是顺风顺水,他有一颗不错的脑袋,事实上经过测验,他的智商在水准之上,虽然称不上是天才,但也算得上是顶尖的聪明人。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直到那天,他第一次见到原来性情古怪的爱默生教授,可以如此热情待人。
当时,唐旭初在爱默生教授的办公室里,教授让唐旭初看即将发表的论文,唐旭初坐在沙发椅上双脚交叠,年轻的脸庞,十几岁的身体还没长开,身高约莫才一七三左右。
唐旭初很快地翻阅完爱默生教授的论文,汤书毅拿着自己的论文敲门,走进爱默生教授办公室,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等唐旭初看完论文。
那一幕,让汤书毅印象深刻,或者该说终生难忘。
其实那不是他第一次耳闻唐旭初的名字,他没忘记儿时他们曾读同所中小学,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
但真正让他震撼的,是当时十多岁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气势彷佛才是教授,而大名鼎鼎的爱默生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