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镜子前站着一个长发少女,修长而翘挺的身材,下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素色的T恤,额前厚厚的刘海挡住了大半张脸,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后背着一个有些旧的书包。(www.16kbook.com)

“老爸!”少女向厨房喊去,“我先走了。”

一个穿着警服,腰上系着围裙的俊朗中年男子探出脑袋,“哦,知道了,钱在桌子上,你自己拿。中午吃饭,你就去楼下买一碗面条吃,我估计今天晚上会很晚才能回来,你晚饭不用等我,我自己在外面会吃的。”

“知道了,我先走了!老爸!”说着,少女冲出了门。

下了楼,现在还是清晨六点,蒙蒙的雾气尚还笼罩在街头,空气里透着一股淡淡的清新和青草的气息;街上里很冷清,只有一些出来锻炼的人在外面慢跑,旁边的景毓公园里还有一群老爷爷和老奶奶们在打太极拳,拳势缓平,徐徐将进。

走到小区外的花店,店门才刚开,少女进去买了一束白色的菊花,便离开了花店,向车站走去。这趟公交车不是向学校方向去的,而是向城市郊外的公墓驶去,清晨的车上只有寥寥几个人,少女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默默地坐了下来,缓缓的从书包里拿出了一盘磁带,紧紧的抱在怀里。

想到即将去拜祭的那个人,一滴轻盈的泪珠缓缓的坠落下来,今天是那次事故十周年的忌日,十年前的今天,也是在这么个清爽的早晨,木桥塌了,桥上的两个人也落入湖中,淹死了........两个人,一个她,一个自己。

自己已经死了,躯壳已经死了,活着的仅仅是灵魂........

从来都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着这样的奇迹:在落入湖中,即将淹死的两个人,竟然会交换灵魂!或许,用前些年最为流行一个词语形容会更加恰当——穿越。

是的,自从十年前的那场意外发生,小女孩被救起,这具幼小的躯体里已经不再装载着那个哭泣的小女孩,而是已经淹死的沈如梦!!!

十年了.......沈如梦重生为小女孩,从五岁的智齿小儿,成长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每天小心翼翼的生活着,生怕让小女孩的家人看出来,这具躯体里的灵魂已经换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成熟女人........

从最先开始的恐惧、不安,到后来的安之若素、自然而然.........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呢!她已经习惯了有双腿的日子,已经习惯了每天学校、家的两点一线的生活,习惯了藏拙,习惯了每天忙碌的生活,甚至已经习惯了平凡的人生.......

或许,这样的人生也不错呢,上学、工作、结婚、生子........就像普通人一样,每天为生活的琐碎而奔波忙碌。曾经的沈如梦已经死了,不是吗?现在活着的,是秦雪歌,一个平凡的女孩子。

至于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自己还有机会吗?!

曾经的沈如梦顶着美国柯蒂尔音乐学院天才的光环,拥有着强势的家庭背景,有圈内众多好友,伸伸手就有大量金钱挥霍,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娱乐圈发展,而不用担心那些肮脏的潜规则和黑暗之手,没有人敢轻易的封杀自己,没有人敢向自己发出威胁的声音........

现在的秦雪歌只是个平凡而卑微的女孩子,没有任何背景,甚至一直都在勤工俭学,支撑着自己不菲的学费,没有任何可以进入娱乐圈的渠道,没有任何强横的背景.......

这就是差距——自己真的能做到吗?!

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真的适合自己吗?多么遥远的梦啊,自己已经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一个刚刚中考完的初中生,没有绝美的容貌、没有傲人的资本、没有背景、没有金钱.......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就好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样,离自己是这么的遥远,甚至已经不敢再想向,自己会站在那个舞台!

自己现在只是个平凡的女生,怎么可能会站在那个舞台上骄傲的歌唱?!

这一切,就好像是丑小鸭仰望天鹅的优雅,这个距离,就是珍珠与尘埃的光辉,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天鹅,注定是舞台上的优雅和高贵,丑小鸭,注定是阴影下的寂寞和卑微。

在墓碑前,秦雪歌安静的跪坐在那里,就好像是一尊恬静的雕塑,膝下那束洁白的菊花静静地躺在墓碑前,平添了一抹俏丽的凄凉。

拜祭自己,真的很可笑呢!十年的时间,已经让自己彻彻底底的变成了秦雪歌,沈如梦的曾经,已经是遥远的一个梦。

现在的真的只是个平凡而卑微的女孩,会为学习而苦恼,会讨厌数学和物理,会喜欢写东西,会为自己流利的英语而沾沾自喜,会和朋友八卦聊天,会缠着爸爸学格斗擒拿,会在学校欺负男生,会羡慕那些漂亮的女生,会为自己并不出众的容貌而郁闷,会嫉妒别的女生有男生表白,会站在橱窗前为美丽的衣服而驻足流连,会因为自己没钱买好吃的而偷偷的流口水.........可是,为什么心底的那个声音越发的强烈?——我属于在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

自从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以后,自己的生活平静又平凡,每天忙碌于学校和家之间,就像每个女孩子都做的那样,做家务、学习、迎接中考,这就是我的生活,不是那些生活在闪光灯下的大明星们能过的生活。

沈如梦,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仍旧喜欢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受得了闪光灯下的生活,我甚至对自己的歌声都怀有很大的疑问,他们——真的会喜欢我的歌吗?

沈如梦,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如果有机会,我愿意试一试,试着生活在闪光灯下一段时间,试着站在那个璀璨的舞台,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只要有一个人喜欢我的歌声,那就足够了,我会为他而唱,也为你而唱。

可是,——我要怎么样才能站在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

许久,秦雪歌终于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揉揉麻木的膝盖,重新背上书包,缓缓的转身,怅然离开。

坐着公交车一直到了学校门口,琅水市第三十三中学的校匾经过风雨的冲袭,已经露出斑驳的铁锈,崭新的银色铁栏大门倒是新亮可见,里面清扫得干净而整洁的甬路,不少学生都在推着自行车进入校园甬路两旁的梧桐,见证了无数学生的一段漫长的岁月。

作为琅水市的一所比较不错的初中,三十三中学正在努力向市教育局申请成为全市第6个重点初中,和它一起竞争的还有同为初中的另外两所学校。而今年,三十三中学的这一愿望有望实现,对于这一届中考生,学校注入了最好的教师资源,最后竟然有四十二个人考上重点高中,其中三个人考上了琅水市第一中学,创造了三十三中学历史上的最大辉煌。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三个穿着相仿的少女正等在校门口,看见她,不禁大喊了起来,“雪歌,快点跑啊!我们等你好久了!”

看见自己的三个死党,雪歌一扫刚才的忧郁和哀伤,大叫一声疯跑了过去,直接冲进三个人中间,引起了三个少女的哇哇大叫。

这三个少女是雪歌的绝对死党,从小学就组成了一个紧密的圈子,四个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可是学校的女霸王,在小学的时候曾经打跑了好几个欺负班上同学的高年级男生,闹得小学全校轰动,其中:

老大:叶风舞,外号疯子,昵称风姐,是风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风,绝对的好战分子,出手又准又狠,打起架来是标准的疯子。和另外三个半吊子不同,风舞可是出身于武术世家,老爸是正宗的叶氏拳法的传人,她深得叶氏真传,虽然年纪小,又是女孩子,却可以以一敌十,是动手的主力部队,学习成绩不错,中考的时候全年级第十二,准备进入天麟高中。

老二:林若惜,外号花妖,昵称是宝儿,是风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花,是四个少女中成绩最好的那个,一直保持着全年级第二名的成绩,放弃了进入琅水市一中的机会,追随着自己死党的脚步进入天麟高中,别看她的名字这么温柔多情,天晓得,她学了十年的跆拳道,已经黑带六段,出手阴狠毒辣,常常把人玩的生不如死,足智多谋,是几个人中的军事和智囊。

老三,秦雪歌,外号魔女,昵称是乖乖,风花雪月四大女王中的雪,别的就不用介绍了,她在姐妹四个人中最成熟沉稳而心思深沉一个,完全不像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女,腹黑兼隐形人,四个死党间的所有事情都由她和林若惜拍板决定;在外面所有人看起来,她是四女中最平凡而安静低调的一个,只有其余三女才知道,她最喜欢扮猪吃老虎,鬼才知道她有多么的阴险和恐怖.......这次中考全校排名第五,同样进入天麟高中。

老四,乔沫月,外号鬼月,昵称是甜心,风花雪月中四大女王中的月,貌似有点不太喜欢暴力,只喜欢用古灵精怪的鬼点子整蛊,也是标准的叛逆少女,超级喜欢跳舞,最大的梦想是站在那个星光璀璨的舞台上,最擅长的是口水战,性格泼辣,毫不吃亏,很讲义气,最喜欢为自己的死党两肋插刀,成绩马马虎虎,但是家里给她自费拿钱进入天麟高中。

四个女生,林若惜的家境是最好的,据说她家里可是有亿万家产,其次是乔沫月,父亲开了一家小百货公司,家境殷实,接下来是叶风舞,家中叶氏武馆享誉全国,最后才是秦雪歌,父亲是个警察,妈妈早年去世。

四个少女可是学校声名煊赫的人物,在众多老师眼里,这四个死党,全部都是学习成绩优异的乖乖好学生,除了乔沫月不太正经学习,其余三个人每次考试肯定是全年级前十名,上重点高中绝对没问题,再加上叶风舞又是全校闻名遐迩的侠女,曾经一起把几个高年级的男生给揍了,就是因为那个男生调戏林若惜。

在别人看来,这四个死党根本就是四胞胎,哪里会有这么性情相投的死党?

四个少女,全都一副标准的乖宝宝模样,穿着相仿的T恤,下面是牛仔裤,脚上踩着白色的运动鞋,甚至连衣服上的衣渍的位置都差不多,雪歌和林若惜都戴着黑框眼镜,但是林若惜明显是个美人胚子,妩媚美丽、温柔可人的模样已经迷倒了一大批人;叶风舞一身英气,虽然在几位死党的强烈要求之下留了长发,但还是遮不住她一身的英姿飒爽和男孩子气;乔沫月娇小可人,也是个美人胚子,时常嘟着可爱的小嘴,一脸的撒娇状;只有雪歌,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脑袋上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厚厚的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一米六左右的身高,相差无几,身后背着书包,一副“我是乖宝宝”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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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重生之绝色娇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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