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滩强暴案(2)
我马上到现场勘查。肉眼观察下,卡车的车厢并没有任何痕迹或血迹,不过,一用化学药剂显像,凹痕处上就出现一个警徽,再用超高倍显微镜检验,发现车厢上还留有被害人头部碰撞的痕迹。
虽然卡车司机矢口否认到底,但是,车厢上的警徽昭彰,让所有的陪审员投票判定司机有罪。
观察微量物质转移可以重建案发现场,并推断案发过程。一般来说,我们从两个方面来检验微量物质转移的情况,其一,如果某个物体的表面有微量物质转移的痕迹,就可以推断该物体曾与其他物体接触过;其二,如果某物体表面上没有某种微量物质转换的痕迹,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该物体没有和后者接触过。
本案中,如果女方所称为事实,我们应该可以在她的衣服上找到青草、泥土及水泥的痕迹。我发现女方的衣服很完整,没有一点撕扯的痕迹,拉链没有破损,纽扣也没有少,更找不到任何草迹和泥土。再检验女方的内裤、胸罩,也没有任何地面的微量物质转移痕迹,这怎么可能呢?难道肯家种的是独门绝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只好到“强暴现场”来采样求证。我蹲在碧绿的草地上沉思,觉得肯家的草和别人家的草殊无二致,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在草地上擦了一擦,再拿律师的白手帕擦了一下水泥地面。回到化验室化验后,白手帕在高倍显微镜下都留下清楚的痕迹,部分纤维也有受损的迹象,证实微量物质转换的定律依然有效。
史密斯涉嫌强奸案现场平面图几个月后,这宗强暴案正式开审。检方向陪审员说明被害者身上的精液确实属于威廉,然后,派翠西亚又在证人台上泪眼汪汪地控诉威廉当晚的暴行。
辩方曾发现派翠西亚素来有指控遭人强暴的前例,同时也有人主动向辩方表示,愿意出庭指证她颇为随便,经常在一夜邂逅后,扬言报警以威胁男方。但是,法庭裁定这些证词和证人不能出庭,否则一些真正遭到强暴的被害者将不敢报案。
派翠西亚自称遭到强暴,法院特别要求电视台直播时不能播出派翠西亚的面容,因此,许多观众看电视时只能看见一个颈部以上为圆圈的女性,有些报纸还为了保护她而姑隐其名,后来,派翠西亚却接受电视台的采访而主动曝光,法院这些用心良苦的保护措施也徒遗笑柄。
在检方介绍完证据后,辩方展开反攻。辩方律师传讯证人,证实了当晚在酒吧是派翠西亚主动接触威廉,不久,我便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我先介绍了自己的专业背景,接着,便向陪审团介绍了法国物证技术学家洛卡德在本世纪初提出的“微量物质转换定律”,并以日常生活的例子说明,如果两个物体接触过,必定会留下微量物质转换的痕迹。
接着,我直接导入威廉一案。本案依检方说法,派翠西亚先被威廉扑倒在水泥地上,再压倒在草地上,她的衣裙和内裤应该相当猛烈地摩擦现场的水泥地面和草地,并且留下明显的微量物质转换痕迹。
接触到草地和水泥地会留下何种痕迹呢?我拿出在水泥地和草地上摩擦过的白手帕,交给陪审团传阅。再将高倍显微镜下放大的痕迹照片展示给陪审团,一面说明,这块手帕上,留下明显的与草地的摩擦痕迹,而接触过水泥地表面的手帕上,也可以看到灰色的摩擦痕迹,以及部分纤维还有破损的迹象。
接着,我将派翠西亚衣服、内裤及胸罩的高倍放大照片展示给陪审团看:经过彻底的查证,都没有发现任何破损的纤维及草地的痕迹,这表示他们并没有在草地上待过,也没有在水泥地上挣扎过。
陪审席内传来一阵窃窃私议。检察官有些沉不住气,在交叉盘问时,发现我的证词及化验结果都无懈可击,转而攻击现场采样的程序。检察官大声地问道,“手帕和内裤并不一样,李博士,你为什么要使用手帕,而不使用女性内裤来进行比对呢?”
在刑事化验过程中,以类似物品取样的确是十分重要,手帕与内裤的纤维、结构和组成成分都很相近,用手帕来取代内裤并不会影响到检验的结果。但是,我不想浪费口舌鏖战,就不慌不忙地答说,“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没有随身携带女性内裤的习惯,平时身上只带着手帕。”
法庭内哄堂大笑。在出庭时,语言能力十分重要,尤其是听力,许多在美华人在法庭上很吃亏,主要是因为听力不灵光,不能随机应变。我没有直接回答检察官的问题,但是我的答复使他无可奈何而自讨没趣,便草草结束交叉盘问。
最后,所有的陪审员都相信了我的证词,认为派翠西亚的说词并不可信。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定威廉·肯尼迪·史密斯强暴罪名不成立。媒体都称是李博士替肯家平反的,一些电视节目及报纸更将我有关白手帕的回答列为法庭名言。
许多媒体也注意到我的英语口音。我虽然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每天都用英语交谈,但毕竟不是母语,和其他美国第一代华裔移民一样,我的英语的确有些口音。
有些侨胞因为自己发音不纯正而不敢开口,我有些朋友甚至不敢在公开场合讲英语。但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法国的移民有法国的口音,德国的移民有德国的口音,我们身为华人,应该以自己的血统为傲,何必忌讳自己的英语口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