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纵使洒脱如路爵,听完以后也忍不住有些黯然神伤。
以前路爵就最不爱看那些电视剧,虐心又狗血,没想到生活竟然会比电视剧还狗血还虐心。
说完之后,江恒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背对着路爵说:“别扶我。”
行,不扶。
还没两步呢,他那边就栽了。
路爵走上前一把将他搀住。
江恒:“别扶我。”
“行行行,不扶。”路爵一边揽着他肩膀一边往厕所拽。
老罗看见问了句:“这是怎么了?”
“这孙子喝大了。”路爵嘴一努,朝厕所的方向指了指,“拉他去吐会儿。”
“怎么的?”
“为情所困。”
“啧啧。”老罗喝了口酒,“还是我手插口袋谁都不爱,这样过得比较滋润。”
路爵扭头看了他一眼:“还手插口袋谁都不爱呢,非主流。”
老罗嘿地一笑:“我要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
“滚。”路爵这次连头都没回。
江恒在厕所里吐了个昏天黑地,呕吐物夹杂着酒气,迎面扑来一股酸臭。
味道实在不是很好闻,路爵用手遮了遮鼻子,看着江恒的背影。
他这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地,再加上酒醉愁人怀,江恒今天真正是喝大了。
厕所就只有一个坑位,有人在门口探了下头,路爵很友好的提醒他:“有人。”
看着江恒吐完,扶着墙在那儿喘气,路爵从兜里掏出根烟,也不点着,就拿在手里捏着烟头,玩了一会儿才开口:“江恒,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你以前从来没跟我说过,你还当过兵。”
江恒干活非常利索,是整理内务的一把好手,被子每天都会叠成整齐的豆腐块,棱角分明。
正常人压根不会有这种强迫症,除了当过兵的。
之前路爵没细想,觉得江恒就是单纯的爱干净,现在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感觉他的过去跟自己肯定是相通的。
“我当了,五年兵,退伍以后,就在警局,当了医助。”江恒含混不清的说,“后来,认识了你。”
路爵用大拇指搓了搓手里的烟,继续问:“然后呢?”
“哇”江恒低头又是一通吐。
“然后呢?”路爵只听了个开头,很想继续问下去,但是江恒吐得很认真,压根没有再搭理他的意思。
“喂,里面的哥们儿,拉稀呢这是?我这都憋半天了,怎么还不出来?”外面有人吆喝,“再不出来尿门口了?”
“你尿吧,尿完我把你蛋给拧下来。”路爵嘴上这么说着,但还是一把讲江恒给从洗手台拉了起来。
老罗本来打算待到三点再走的,但是看见江恒这样,不得不提前走了。
走之前还往路爵兜里塞了个红包,路爵掂了掂,起码五千朝上。
送那一群人上车的时候,路爵不动声色的又给他塞了回去,站在路边看着车窗徐徐上升,路爵冲他敬了个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路上慢点。”
“好嘞,老铁。”
回到酒吧里,路爵这才想起来刚刚一直没顾小天,找了一大圈子才看见他已经歪在沙发里睡着了,深邃的五官在灯光下变得柔和起来,小獠牙冒出头来,睡得很香。
路爵靠近他时,闻见一股酒味儿,就隐隐的觉得,得出事儿,再一低头,看见桌上的剑南春只剩了半瓶。
这崽子一口气喝了半瓶剑南春,怪不得都已经躺着起不来了。
路爵安排好店里的事儿,就把他给从沙发上弄了下来,背在了背上。
路天醒了一次,脸迷迷糊糊往路爵的脖子里拱,柔软的皮肤贴在路爵后颈窝里蹭来蹭去。
路爵不由得侧过脸看了他一眼,路天漆黑睫毛微微颤动,上头挂着睡着时的泪珠,在灯光下亮亮的,美好得就像是清晨沾着露珠的花朵。
或许,这就是天使吧。
路爵嘴角没忍住一动,沉声笑了笑,把他垂下来的两只胳膊,往脖子上绕了一圈。
抱结实了,小崽子。
*
酒吧开业这几天,路爵简单算了下账,出去的比进来的多,赔了不少钱。
再这么赔下去估计他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原本高级酒他都是从欧洲拿货,存在朋友那里,等到有人点,再让人给送来,免得万一出了事被砸了,亏得妈都不认识。
欧洲进口的太贵,所以他打算直接从国内拿货。
S市有个挺大的烟酒交易市场,基本上所有靠谱的供应商都在那里,路爵开车去了一趟。
半路上车胎爆了,路爵下车换了个备用胎,感觉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果不其然,到了地儿,他看到一个不愿意见的人。
赶巧烟酒市场在做活动,请了知名歌手方青崖倾情献唱。
路爵离老远就听见他的声音了,极具辨识度的声音,烟嗓醇厚,沉着嗓子在唱英文慢摇。
这歌词,虽然路爵听不懂,但是听他唱出来的旋律觉得特别舒服。
像是整个人置身于三月末的阳光里,躺在吹着微风草地上,闻见树木抽枝的气息,类似于青涩的泥土味,一只猫突然跑过来,用脖子使劲儿的蹭你的脖子。
你会觉得有点痒,但却很舒服,不想推开。
不得不承认方青崖的歌声很有魅力,让人听了有一种,想站在马路牙子边上,拽住个人就告诉他,“喂,我有点想跟你谈谈恋爱”的冲动。
但是由于俩人以前那档子事儿,路爵想绕过这个活动场地走过去,但是发现除非侧着身子挤过去之外,没有别的路可以绕。
他路过台子的时候,正巧方青崖下场了。
俩人四目相对,一时间都没说话。
率先打破沉默是方青崖,开口叫了声:“爵哥。”
路爵听了扭头就往回走。
方青崖抱着吉他愣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望了半天。
*
连珩发消息跟路爵说,路天考体育特长生的事儿已经办的基本差不多了,再过几天就能正式考试入学,跟九月份的升学一起进行。
到时候路天就能上学了。
路爵没少教路天怎么跟人相处,买个菜都得交代半天,先给钱后拿东西,不能咬人。
正好楼下有个王阿姨还挺热情的,每天都起早去买菜。
路爵就让王阿姨每次买菜都捎上路天,让路天跟着她学习。
人跟着王阿姨买了一个星期的菜,终于到了路爵检验他学习成果的时候。
到菜市场,路天挺有模有样的提着环保袋,走在前面挑挑捡捡,熟练的样子很像是经常来这儿逛的老太太。
路爵不觉欣慰,我就说吧,我们小天学习能力很强。
路天挑完菜装进袋子里递给了摊主称斤,等摊主称完,比了个“六”说:“六块钱。”
路天面无表情:“五块。”
“小伙子,我这菜压根就没赚你钱,一分钱都不能少。”
路天:“五块。”
“好吧好吧,你说五块就五块吧。”摊主故作无奈的伸出了手。
路天掏出兜里的五块钱递给他,顺了两棵葱说:“再傍我头蒜。”
摊主扔了头给他:“行,以后记得常来。”
路爵震惊大发了,这才几天时间,路天就变得这么市民了,砍价都不带眨眼的。
于是就默默的跟在他身后,一起到了肉铺摊子跟前。
路天又跟刚刚一样,捡了块肉递给摊主,完事儿面无表情的说:“五块。”
摊主像是没听懂似的看着他的脸,笑了笑问:“你开玩笑呢。”
路天继续重复:“五块。”
摊主扔下牛肉,往右指了指说:“滚。”
路天执着的说:“傍我头蒜呗。”
趁摊主还没有把手里的秤砣往路天的脸上砸,路爵立马快步将他拉走了。
真是王阿姨的好徒弟,原来砍价就只会说个“五块”。
好歹他现在不会动不动就红着眼睛扑上去咬人了,来自于别人的善意还有恶意能够分的很清楚。
但是他对于一些事情却有着迷一样的执着。
比如听店员说,他不在的时候,路天就一个人坐在前台那把椅子上,巴巴的看着路爵以前经常站的地方,好几个小时都一动不动,跟石化似的。
有时候路爵会到外地办事儿,跟他约定好说什么时候回来见面。当路爵回来的时候,路天人就还站在原地,不吃不喝不睡觉的等他整整一天一夜。
路爵问他,他也不说话,只是低着头把脑袋递过去,两只小耳朵轻轻翼动,示意路爵摸一摸他柔亮的黑发。
可以说是很萌了。
路爵擦杯子的时候,他还能够搭把手递杯子,干活比谁都细致,而且还低着头不说话。
方青崖来酒吧的那天路爵跟路天就在擦杯子,谈笑间突然听见一个低沉的声音。
“老板,来杯尼罗河日出。”
路爵轻轻抬了下眉毛,不用抬头就知道是他:“不好意思,没有。”
“那莫吉托呢。”方青崖在吧台前坐下,好整以暇的敲了敲吧台全枫木的桌面。
路爵冷冰冰的回答:“没有。”
明知道他不待见自己,方青崖却跟浑然不觉似的,撑着下巴说:“那就来杯冰水吧。”
正好路过的店员小伍,在他说没有之前,把冰水给端了过来:“您要的冰水,请慢用。”
戴着口罩的方青崖并未被人认出,轻轻点了点头道:“谢谢。”
路爵皱起了眉头:“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得擦一下吧台。请您移步。”
方青崖没有动,就只是抬眼扫了他一下,眼睛里映出璀璨的灯光:“路爵,我说我后悔了你信么。”
路爵瞥了他一眼:“你后不后悔,关我屁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