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模特生涯(3)
在斯尼弗列的建议下,诺玛把头发染成金色,这使她看起来更加性感多情——她变成了一位仪态万方、白皮肤、金头发、蓝眼睛的俏佳人。她的摄影模特儿事业发展得很快。到1946年春天,以她的照片作为封面的杂志,已有33种之多,有一个月,甚至同时有五家杂志竞相登载了她的大幅玉照。军营里的墙上随处可见她的芳影,士兵们把她称作“喷火小姐”、“可以化开阿拉斯加冰川的热情女郎”。1946年秋天,在格雷斯的帮助下,20岁的诺玛与吉姆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结束了这段四年的婚姻。摄影模特儿的生活使得诺玛的眼界开阔了,但她不满足于仅仅做一个摄影模特儿,她想成为一名电影演员,甚至——大明星。玛丽莲对吉姆说,没有哪家电影厂会花钱去培养一个可能怀孕的已婚女人。“这段婚姻没有带给我悲伤,但是也没有带给我幸福。我和我丈夫之间几乎不交谈,并不是因为我们相互生对方的气。我们只是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真的厌倦了。”按照安德尔·迪尼斯的计划,诺玛离婚之后,他们就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了。他在电话中催促诺玛尽快和他举行仪式,然而诺玛明白的告诉他,她不打算结婚了,并选择了另一个职业——演员。方寸大乱的迪尼斯风尘仆仆地赶到洛杉矶,然而等待许久却不见未婚妻的踪影。他不得不直接来到她的住所,他破门而入,看见诺玛穿着撕破的蕾丝睡衣,屋子里到处是空啤酒瓶,一派狼藉的景象,他们拥抱接吻,迪尼斯柔声告诉诺玛:一切已经过去他们会在一起的。然而几个月后,诺玛告诉迪尼斯,为了事业的进步,她要投靠另一个男人。一别几周之后,1946年4月底,迪尼斯再次来到洛杉矶看望诺玛。这次,她郑重其事地告诉他,她已经决定改掉名字,并且认认真真地写下了新名字:玛丽莲·梦露。为了追求事业的成功,为了实现电影明星的梦想,梦露放弃了家庭,背弃了情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未知的旅程。她除了美貌一无所有,却勇往直前,百折不挠。迪尼斯与梦露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961年6月1日,正值梦露35周岁生日。也许是心电感应吧,当迪尼斯打电话到贝弗利山区宾馆时,梦露已经等在那里了。他们一起愉快地品尝了香槟和鱼子酱,也相互倾诉衷肠。梦露告诉他许多在好莱坞的不如意,20世纪福克斯公司甚至公开宣称她精神不正常。这在迪尼斯看来多少有些离谱,对他而言,梦露一向是头脑清醒的。然而,匈牙利人的浪漫最终让他忍不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过了这么多年,我们总该**了吧?”梦露还是回绝了,因为刚刚动了一个手术,她需要休息,她说:“安德尔,原谅我。”之后,他们在没有见过面。1962年6月,迪尼斯产生了不详的预感,他忽然想起梦露早期的许多未公开的胶片语文样都被他埋在了后花园里。于是他急忙找来工具挖掘,那些纸片已经腐烂,但胶片还是安然无恙。在其中一张照片上,梦露俯首低吟道“安德尔,我正在看着我的坟墓”,而另外一张上,她平躺在大地上,模仿死亡的情景。安德尔还未曾读到梦露自杀的消息,当他想给梦露发封电报听听她的近况时,才知道伊人已逝。安德尔·德·迪尼斯于1985年死于癌症,在他生命中的最后几个月里,仔细整理了与梦露有关的所有片断,包括那些难以辨认的合同及自己潦草的手稿。也许正是梦露自身的个性,使她顽强地选择了电影之路,也是她的个性使她最终成为现实的牺牲品,而那些真正爱过她的人,则将那交汇时的光亮,沉淀成内心深处最美的回忆。迪尼斯曾经这样对人说过:“我只是在梦中,拥有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