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注册大学与注册公司一样轻而易举
合法注册的“非认证学院”是怎么回事?此前,在杰弗里律师的努力下,夏威夷州政府已经先后将该州多所“野鸡大学”推上了被告席,并通过法院给予其相应的处罚甚至勒令关闭。例如,曾被国内媒体报道过的美国牛顿大学,已通过杰弗里律师的努力在2002年12月19日被法院关闭。何谓“野鸡大学”?一般说来,就是在没有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授予欺诈性的或毫无价值的学位的学校。杰弗里律师没有使用“野鸡大学”这个名词,而用该州法律有明确定义的“非认证学院”取而代之。他说,此前,经他之手推上被告席的“非认证学院”欺骗消费者的方法,主要是混淆消费者对学院认证的认识。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教育部不承担认证学校或课程的职能,不认证任何大学或文凭。但根据法律要求,美国教育部要发布他们认为可信赖的国家性认证机构的名单,在美国,对学院的认证主要按地域划分为六家认证机构。在美国很多州,注册一所大学和注册公司一样非常容易,因此美国各类大学达上万所,但获得美国教育部认可的六大认证机构认证的大学则不足3000所。从法律上来说,无论被认证还是未被认证的大学都是合法的,但美国很多州的法律也规定,非认证学院必须在学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上明确注明自己是一所“非认证学院(未受美国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学院)”,否则即是违法。学校合法注册和学校是否得到认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据美国打击“野鸡大学”的权威专家奇普介绍,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些学校,只要交一篇5~10页纸的毕业论文就可以拿到博士学位,但用这种学位去找工作,大多数雇主都不会雇用他们。在法律规定较为严格的俄勒冈州,用“野鸡大学”的文凭找工作或进行其他活动甚至会被视为非法。鉴于美国檀香山大学的违规操作,在对檀香山大学的这份起诉书中,杰弗里律师要求法庭通过调查下达判决,要求法院先发一个暂时的限制令、初步的禁止令,然后再发永久的禁止令,制止檀香山大学的这些行为。此外,还要求法院判罚一定数额的罚款,并给已被损害的消费者退还学费。“东边日出西边雨”,檀香山大学在中国的业务依然红火。2003年7月8日,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做出判决,确认檀香山大学没有正确地、充分地透露他们是一所未予认证的学院;檀香山大学在其宣传资料中提示或暗示夏威夷州政府对其学院有许可、批准或管理;檀香山大学没有遵守夏威夷州“管理非认证文凭颁发学院法”,并永久禁止其以后再有上述行为。檀香山大学同意支付民事罚款、律师费和其他费用总计19500美元,并同意支付全额退款给已经获得文凭或正在就读的学生(包括直接通过学校或国外的代理入学的学生),条件是退还该校已颁发的文凭,在读学生只需提供注册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檀香山大学拒绝退赔学员学费,那么,大学每拒绝赔偿一名学生,檀香山大学就要向夏威夷州政府支付1000美元罚款。美国檀香山大学同样违反了我国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我国规定,凡中外合作办学都必须报教育部门审批,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要由我国国家学历、学位主管部门核准。截至2003年7月,我国只批准了110个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中方合作者全部都是高等院校,无一是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根据美国夏威夷州第一巡回法庭对美国檀香山大学的判决,美国檀香山大学在中国与一些高校、机构合办的BBA(工商管理学士)、MBA、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DBA及其他课程培训班的学员也可以申请退还学费,只要该校不申请倒闭,就可能获得退款。然而,这个对美国檀香山大学极为不利的消息,似乎并未影响其在中国的业务继续红红火火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