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船长!

遵命,船长!

遵命,船长!(《黄色潜水艇》中的一句歌词)从一开始,麦当娜、BritneySpears他们翻录披头士的歌就让我反感。尽管他们的监制说,他们打算让约翰·列侬长子之类披头士家眷一并参与录音,并决定将那张翻唱大碟称之为"最伟大的致敬大碟",可我的感觉依旧糟糕。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是,我的意见毫无意义。因为我不是股东,不是VC。对于我这种歌词语文爱好者而言,甚至连耳朵都是摆设。我是一个靠眼睛"看"音乐的人……可我依旧不舒服。要是麦当娜他们真能传达披头士魂魄,那张广天的音乐岂不是也有老贝神韵?卫宝贝的文字岂不是会意合奥黛丽·赫本的清纯?扯淡。不能怪我这样想。因为我一直相信,一代人与另一代人很难相融--就像我一直相信,东方与西方不可相融,男人与女人不可相融……一句话,文化不可交流!日前,披头士的组合中的乔治·哈里森病逝于洛杉矶,谁可以替代他?我的叹息是,披头士的梦想又缺损了一角。当然,我也一直相信,世界的多姿和可爱,正是因为有了这诸多的"不可能"。所以,梦想从来都是一个具体的人或一个具体的人群的梦想,它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梦想好比一种植物,它生长在每一个体的血肉之躯体内,万难混淆,万难翻录--我是我的,你是你的,他是他的。果真他们的梦想成了我们的,我们的梦想成了你们的,全一样,那这日子还怎么过?我喜欢披头士的《黄色潜水艇》。英文看得疙疙瘩瘩,我只好到处找中文译本。译本好我觉得好,译本不好我也觉得好。我喜欢它的单纯、简约、朴素、幼稚,可同时满怀希望。它意外印证我由来已久的一个意见--只要底版好,一切都好。不恰当的比喻是说,美人迟暮,依旧美人。"在我出生的小镇上有个航海家/他在潜水艇的世界里/向我们述说一生的经历/我们就这么驶向大海/直到发现一片绿色的海洋/我们在波涛底下生活/就在我们黄色的潜水艇里/朋友们全都上了船/好多都是街坊邻居/于是乐队开始奏乐……(全速前进,鲍茨温先生,全速前进,全速前进,抛锚放缆--遵命,船长,遵命,船长……)"这些歌词语文没写出什么伟大,也没写出什么奇异或辽阔,我只是觉得,对于青春原本就有的那种空洞、盲目、热情洋溢而言,它完成的是一个恰当的描写。青春是青春自己的船长,梦想是梦想自己的舵手,它在白手起家的时候,就那么朴素、空洞,就那么热情洋溢豪情万丈……而且盲目。所以,"遵命,船长"这样的话是自己对自己说的--遵命,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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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集伟语词笔记――冒犯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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