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体”等于“集体”的候群心态
中国人的集体候群意识尤其强烈。琚美凤**光碟风波后,有台湾人投书媒体怒火中烧地斥责其“将全台湾人的脸都丢尽了。”对于琚女到东南亚开演唱会,有市民致政府公开信提议:“应以妨害风化的理由拒绝她出国。以免这个不知羞耻的民族败类,到国际上去宣扬台湾的丑史,令台湾在全世界丢人现眼。”这种论调令西方人很惊异不解。一个女孩子的私人风流韵事,何以使全体台湾人的脸都为此丢尽了?她的个人行为怎就夸大成整个台湾的丑史?无独有偶,华人居多数的新加坡,也曾有位女子行为艺术家公开与一万名男子造爱,她称其为一场“身体科学试验”。为此,新加坡人也高调责骂她是“国耻”。这显示出华人强调集体而蔑视个体的思维逻辑,“个体”等同于“集体”这样逻辑混淆,也体现了缺乏民族自信的自卑心态。西方是以个人为原则的社会,一个人的行为只为他自己负责,中文里不是也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俗语吗。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好莱坞影星简方达,跑到当时与美国酣战的北越访问,激情澎湃地站在坦克车上发表反战演讲。美国人的评论是“个人浪漫主义行为。”克林顿的性丑闻要比琚女轰轰烈烈得多,但美国人只是谴责元首的个人“下半身”操守欠佳,是其政治生涯的污点。绝不会有美国人认同克林顿的丑闻就是美国的“国耻”,或由此“将美国人的脸都丢尽了”。若外人将克氏的丑闻概括为全体美国的丑闻,相信美国人一定会跟你急,他们本来正急扯白脸地将克氏个人的失当,与国家和人民划清界限。
集体意识高于个体的思维之下,使得台湾人的个人**就得不到保障。台北电视新闻有则消息,一个六岁男孩的父亲被黑社会杀害。案发后的次日清早,大群报刊、电视台的记者蜂拥到男孩家里,画面上十多位手持麦克的记者你争我夺地抢着问:“你的爸爸被杀,你有什么感觉?”六岁童捂着脸哭天摸泪道:“我要爸爸。”这样的采访方式在英国是严禁的,因为这等于再次伤害了受难者的身心。通常英国媒体记者会站在案发现场进行直播,绝不会闯进受害者家里,更不会残忍地质问幼儿失去父亲的心情。台湾电视上也常看到车祸后、地震后医院病房里受难者的惨痛画面。这在英国也是不可能的,任何媒体都禁止骚扰受难者的医疗,拒绝拍摄受难者也是基于保护个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