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个元勋智慧超群
詹姆斯·麦迪逊全名: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别号:杰米;宪法之父生卒:1751316~1836628任期:180934~181734出身:农场主学历:大学(新泽西)职业:政治家党派:民主共和党宗教:教友派职务:国会议员、国务卿夫人:多莉·佩恩·托德子女:无著作:《联邦宪法》、《人权法案》、《弗吉尼亚决议案》名言:将国旗投向前方是必要的,人民肯定会奋勇向前保护它。詹姆斯·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他也是最后一位担任总统的开国元勋。他在白宫担任了两届总统。这个心怀远大志向的弗吉尼亚青年人是农场主的儿子,1751年3月16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他爷爷的家里。他在蒙特彼利埃自家的种植园里成长。借用他的前任杰斐逊的话来说,他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农场主”。他的家乡离杰斐逊的家乡仅几英里远。种植园的生活并没有将麦迪逊的心抓住,望着长势良好的作物,他并没有把父亲的地主身份继承下来。18岁时他进入普林斯顿的新泽西学院学习,并对历史和政治特别感兴趣。在麦迪逊时代,当时的人身材并不很高,但麦迪逊的身高却比一般人更矮,身高不足16米,体重还不到50公斤,为此,得到不少耻笑。他的外表的确没什么吸引力。然而这个矮个子不久就让人们不敢再轻视他了,他在25岁时就已经担任草拟弗吉尼亚州宪法的工作,并成为弗吉尼亚州议会议员了,所以他并不是靠他独具魅力的外貌,平心而论,他确实没有这个能力;他在政治上的成功完全是靠他超人的智慧。按美国人的看法,他在美国历史上的最大贡献是他任职总统前参与制订《联邦宪法》和《人权法案》。他不仅在政治观点上而且在政治生涯上都与他的朋友和老师杰斐逊相同。但他的政敌认为:麦迪逊确实是一个比杰斐逊更伟大的人物。1771年,麦迪逊从普林斯顿的新泽西学院毕业以后,回到了他的家乡弗吉尼亚,并积极参加到那里的政治斗争中,那时的美国人正在为摆脱英国人的殖民统治而斗争。他不是一个只喜欢政治理论的帮闲文人,而是一个敢于实践的年轻人,而这一实践使他慢慢地步入了政坛。在麦迪逊和他的同伴们长期不懈的努力下。五年以后的1776年弗吉尼亚宣布独立,脱离了英帝国的殖民统治。25岁的麦迪逊成为爱国主义者大会的一名代表。这次大会是为成立新的州政府而召开的,而其中重要的一项议程是草拟弗吉尼亚宪法。被选入第一届议会后,他遇到了杰斐逊。杰斐逊很快发现了这位比自己小6岁的年轻人,麦迪逊的智慧让杰斐逊感到惊讶,这个其貌不扬、讲话细声细气的麦迪逊竟成为杰斐逊的好朋友,而当时的杰斐逊已经是名人了。这次结识竟使他们二人成了终身好友。不过,在第二届州议会选举中麦迪逊小遇挫折,他落选了,通常人们的习尚是用美酒去款待热情的选民,而麦迪逊则没有重视这一时尚,是否由此落败不得而知。尽管这样,州长却派他到参议会任职。后来在他的朋友杰斐逊任州长时他仍在参议会工作。1780年至1783年,他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团的成员出席国会,根据新通过的《邦联法案》协助组织全国政府。尽管他在思想上赞同杰斐逊的民主主张,但是更倾向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麦迪逊关于建立联邦政府的观点引起了乔治·华盛顿的重视,对他极为赞赏。麦迪逊出席了安纳波利斯会议。这次会议所讨论的州际贸易问题,没有什么大成效,但麦迪逊和他的朋友却使这次会议成为美国历史的转折点。他们说服大会代表,使他们同意召开一个有各州代表参加的会议,以讨论修改《邦联条款》。华盛顿非常支持这一举动,他说:“如果我们的政治纲领不改变,那么,我们经过7年浴血奋战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就会倾倒。”当代表们在费城开会时,36岁的麦迪逊常常参加辩论,在辩论中表现很突出。而且他的笔记也很出色,为后代留下了翔实的资料。一位代表写道:“每一个人似乎都承认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既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学者。会议中,在每一个重大问题的处理上,他显然都是带头的。尽管他不是一位雄辩家,但也是一位很受欢迎的、很有口才和使人信服的演说家……对于美国的事务,他了如指掌,并了解联邦政府中的任何一个人。”从麦迪逊所结识的朋友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他与这些名声显赫的人物在一起时,他的矮个子并没有抹杀他任何光辉,从别人的评价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他有着超群智慧。在后来的岁月里,当人们尊敬地称他为“宪法之父”时,麦迪逊郑重地声称,宪法并不是一个人的功劳,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麦迪逊及朋友们努力工作,使美国终于成为美国,这些人也就成为美国的开国元勋。这个小巧玲珑的美国人,最终却成为美国的大人物——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