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好游猎长读哈佛(1)
亚当斯全名:约翰·亚当斯(JohnAdams)绰号:圆胖先生、诚实的约翰、独立的阿特拉斯生卒:17351030~182674任期:179734~180134出身:农场主学历:大学(哈佛学院,文学)职业:律师党派:联邦党宗教:基督—性论派职务:驻外大使、副总统夫人:艾比盖尔·史密斯子女:3子2女著作:《论教规和封建法律》名言:人类因偷吃禁果而失去天堂,这是几千年来的一个教训,但并未受到多大重视。道德的反思、贤明的格言和宗教的恐怖与时下的爱好、偏见、想象、热情或异想天开的念头相抵触时,对国家并无多大影响。官服和钻石除了纯粹装点门面之外,难道还能为此增添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吗?1735年10月30日,在马萨诸塞布伦特里(后改称昆西)的一个农场主家庭诞生了一个男婴,他就是日后的约翰·亚当斯总统。约翰·亚当斯是英国人的后裔。他的第一位离开英国到达美洲的祖先,是他的高祖父亨利·亚当斯,时间约在1640年前后,他携妻带子来到北美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开垦了多石土地,建立起布伦特里农场,即日后约翰·亚当斯的家园。约翰·亚当斯的父亲也叫约翰·亚当斯(1691~1761),是位农场主兼皮匠,是当地颇有名望的社区台柱,曾担任过税吏、民团军官、行政委员和教堂执事。他的母亲苏珊娜·博伊尔斯顿·亚当斯(1709~1797)是波士顿一个世代名医的女儿,她虽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和虔诚的基督教徒,但却性子暴躁,常在丈夫将穷苦儿童带回家来照料时大发雷霆。约翰·亚当斯还有两个弟弟——彼得·博伊尔斯顿·亚当斯、伊莱休·亚当斯,前者后来成为布伦特里的民兵上尉,后者则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任民兵连长。约翰·亚当斯便是在农村的田野中、在这五口之家内度过了他的童年时代。当亚当斯还是一个小娃娃的时候,父亲就教他识字。6岁时,他被送入村中的小学读书,这时候亚当斯是个贪玩的学生,他只喜欢算术、阅读等科目,对拉丁文不感兴趣,成绩很差。每天一放学就丢下家庭作业跑到户外去玩,他玩得无忧无虑,快乐无比。有时他将自己制作的玩具船放入池塘和小溪中航行,有时他放风筝、滚铁环、打弹子、摔跤,夏天游泳,冬天溜冰,无所不玩。但他最喜欢的活动是打猎,一有时间就在森林里追逐鹿、鹧鸪、松鼠、松鸡以及其他任何能上新英格兰餐桌的动物。他甚至带着猎枪去上学,以便放学后不必先回家就能去野外。所有这些运动给亚当斯带来了健壮的身体,也给他的父亲带来了深深的忧虑。亚当斯先生开始担心,他在智力上很有天赋的儿子因迷恋一大堆游戏而荒废了学业。他耐心地再三劝说儿子,要他专心读书,可亚当斯照玩不误。儿子的不听话终于激怒了父亲。“将来你想干什么?孩子?”亚当斯先生生气地问他的儿子。“当农场主。”10岁的亚当斯回答得毫不犹豫。“我将让你看看,当农场主是怎么一回事,”亚当斯先生说,“明天早晨你和我一起去彭尼渡口,帮助我锄杂草。”第二天一清早,父子俩就出发了,沿着小河整整工作了一天,晚上浑身是泥的少年亚当斯筋疲力尽地回到家中,他脸上的表情表明他对农场工作的热情已经消退了。“怎么样,约翰,你对当农场主感到满意吗?”亚当斯先生问,他自信给儿子上了一课。“我非常喜欢,先生。”儿子却依然倔强。少年亚当斯不喜欢他就读的贵族式拉丁语小学,因为他讨厌殖民地学校枯燥无味的教育方式,所以他经常逃学,宁愿在农场帮助父亲干活。锄地、铲雪、挤牛奶等各种农活他都干过。而他的父亲,在勤奋与正直方面都为少年亚当斯做出了榜样。天气暖和时,亚当斯先生就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劳作,到了冬天他就用手工制作鞋子、马具等皮革商品;做市政委员时,以察看镇上的穷人是否受到照料为自己的责任;甚至在妻子的责骂下,还是养成了将穷苦儿童带回家来的习惯。所有这一切,都给亚当斯以潜在的影响。16岁时,亚当斯中学毕业,他希望进入哈佛学院学习,但能否考上,实在没有把握。幸亏他的老师约瑟夫·马奇与哈佛学院负责监考的老师梅林是老友,事先把亚当斯的情况作了介绍,并要求给予照顾。1751年7月5日,哈佛学院举行入学考试。早晨,亚当斯穿着漂亮的衣服骑着马来到老师梅林的家中,不料老师患病卧床不起。他只好独自心情沉重地赶往哈佛学院。考试时,他的心情很紧张,尤其笔试中要求把一篇英文译成拉丁文,把平时不注意拉丁文学习的亚当斯给难住了,但一位监考老师把他叫到僻静处坐下,并告诉他可以查字典,也可以参考语法书。就这样,亚当斯考入了哈佛学院。在哈佛,学校开设的学科有拉丁语、希腊语、逻辑、修辞学、哲学、玄学、物理学、地理学、数学、几何学和神学。亚当斯最喜欢数学和哲学。哈佛的4年,转变了他的学习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