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抗英反对苛法

投身抗英反对苛法

随着北美人民抗英运动的发展,亚当斯这位年轻的律师也积极投身到了这场轰轰烈烈的爱国斗争之中。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亚当斯为地方报纸撰写了一些关于法律和政府的文章。尤其是1764年冬天,约翰·亚当斯为格里德累法律俱乐部所写的《论教规和封建法律》一文,发生了重要和广泛的影响。在书中,他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所谓美洲的传统就是自由的传统。欧洲人到达新大陆,目的就是寻求自由和权利。从普利茅斯建立以来,新英格兰就是一个自由的天空,教规和封建法律已荡然无存,大英议会企图用封建法律压迫北美人民是徒劳无益的。在第二年,殖民地展开如火如荼的反“印花税法”斗争时,投入其中的亚当斯备受鼓舞,公开发表了这篇文章,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反“印花税法”斗争的合理性。“印花税法”是英国议会1765年颁布的。它规定北美殖民地所有的报纸、较大的印刷品、小册子、证券、执照、广告、历书、契约、法律文件以及诸如此类的文件,都必须贴足规定数额的印花税票。这一法令实施以后,激起了北美殖民地各阶层人民的反抗。商人、律师、银行家和土地经营者纷纷起来反对,因为该法令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这时,亚当斯提出了反对“印花税法”的方案,受到各阶层人民的欢迎。他提出的法案是以英国法律为依据的,他认为殖民地的英国人也应像其他英国人一样,具有同等的权利。在紧接下来的反对“印花税法”的一系列的法案斗争中,亚当斯始终坚持“无代表不能征税”的原则。他为家乡布伦特里起草了一份《布伦特里市给其代表的指令》,其中写道:“近来政府的许多条例有明显的剥夺我们最重要的权利和自由的倾向,若执行这些法令,就会夺走我们这一地区的全部金钱、财产,使人们降到乞丐的地位。”最后表示,“我们忠顺于上帝,但绝不是奴隶。”亚当斯的这句话在当时广为流传,成为人们反对英国议会法案的有力依据。尽管亚当斯不是波士顿人,当波士顿召开反“印花税法”大会时,他被邀请参加大会,并且当选为向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递交反“印花税法”请愿书的三名代表之一。1765年10月,各殖民地代表在纽约集中,召开反对“印花税法”大会。翌年,英国政府被迫废除该法。在这场斗争中,亚当斯所做的一切使他闻名于整个殖民地,尽管他还不是北美脱离英国而独立的积极倡导者,但作为一名杰出的律师和政治活动家,已受到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信任。迫于约翰·亚当斯的能力和影响,英国殖民当局任命他为海上法庭首席律师,亚当斯马上识破了这是大英帝国向他投下的一块诱饵,坚决拒绝担任这一职务。亚当斯虽一贯支持反英斗争,但却不能容忍暴力和过激的行为,基于此他为在“波士顿惨案”中被指控的英国士兵进行辩护。1770年6月,正当为这一案件的审判四处奔忙时,波士顿议会将他选入马萨诸塞立法议会,并被任命为首席法官。作为马萨诸塞议会的议员,他积极参加各种抵制殖民总督的活动,如支持波士顿的茶党案,称赞其是对英国殖民地政策恰如其分的抗议。就在这一年的冬天,亚当斯身体患病,不得不离开了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暂时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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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全传:平步青云的人生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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