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1)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