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走上银屏

十、走上银屏

早在20世纪80年代,台湾的电视媒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手段,但垄断台湾电视行业的三大媒体——台视、中视、华视最初掌握在国民党手中,言论并未真正放开。直到解严后,各类新闻媒体都开始走向开放,三台以外的有线业者才有一点生存空间,在“五胡十六国”的局面里,也开始有了李敖的笑傲空间。先是华视的“今晚有约”节目数次邀请李敖上节目,他与著名女作家李昂共谈爱情、婚姻以及新女性与男性之间关系的谈话节目,极大地提高了电视的收视率。两人几乎南辕北辙的观点,加上双方言辞犀利,使观众大大领教了作家的谈话功力。据《中国时报》1990年9月18日有一份调查统计,自1989年10月以来,在华视四大节目出席的“谈话”贵宾有365名,而所有来宾只上过一次节目的占了80.5%(294人),上过两次的占14.5%(53人),只有少数人能冲破藩篱、频频露脸,其中李敖、李昂出现五次,独占鳌头,紧追其后的有:黑幼龙、罗壁玲、王梦麟、刘德凯、曹启泰、王杰等等。电视界老手杨楚光判定:“李敖个人秀”绝对有它的可能性。于是,TVBS的邱复生约李敖试录个人专讲节目。试录以后,因吃不消他对国民党当道的批评而告吹。此后,李敖台大同学陈安澜约他做了一阵批蒋的录像带,但传播方式限于“跑带子”,结果有疾而终。1995年10月20日,台湾真相新闻网执行副总李昊与李敖正式签约,双方约定的重点:一、节目名称:《李敖笑傲江湖》。二、播出时间:自1995年10月30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每日播出30分钟,共260集。三、播出时段:每日22时至22时30分。四、甲方(真相新闻网)如不得乙方(李敖)同意片面删改节目,乙方得要求甲方每集赔偿新台币30万元。五、乙方于合约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电子媒体任何频道任何节目担任主持人。六、唯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未履行支付乙方主持费用或删改乙方节目,乙方自不能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告诉。李敖对此深感满意,他说,在这一协约中,他“剥夺了他们的删改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除非他们不怕罚钱;相对的,他们剥夺了我的好讼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免于恐惧的自由’。”《李敖笑傲江湖》开播后,在岛内海外产生巨大影响,这一节目打破了并违反了电视制作原理,撇开一切动态与精致,单刀直入,以证据入眼,以口舌开心,以李敖的博学、勇气、口才,闯出了一片新天地。它的最大特色是:它不以空口骂人,而是以证据骂人。“骂人威风所至,最后演变成不被李敖骂,就对李敖感激了;若被李敖捧一下,那就感激涕零了。”电视制作人邱复生说:“如果李敖年轻一点、言论缓和一点,李敖将通吃所有谈话性节目,没人是对手。”《李敖笑傲江湖》播出一年后,真相新闻网又与李敖续约一年,至1997年3月,已播出四百余集。1999年8月,《李敖笑傲江湖》完成了台湾电视史上单人秀节目录制满一千集的创举,该节目的盗版远及美国等地,一般观众都认为这是惟一说真话揭真相的彪悍节目。该节目的成功,使李敖的口诛时期进入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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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最多的人和最多人骂的人--李敖(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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